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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综合其它 > 皇室秘闻[穿书] > 皇室秘闻[穿书] 第21节
  .
  百花殿里,郁戎到了警卫房中,问:“不是让你和周朗轮流值班么,你怎么还在这里?”
  郁铖本来躺在床上在把弄手里的纸条,闻言立即坐了起来。郁戎愣了一下,颇有些严厉地说:“我看你今日有点精神懒散。”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身后传来了脚步声,秋华躬身朝他行了礼:“大人。”
  郁戎点点头,问说:“是不是陈殿下要找郁铖?”
  秋华笑着点头:“是。殿下说他想学东西,等老师来教呢。”
  郁铖便拿了大衣穿上,郁戎对秋华说:“我跟他单独说几句话。”
  秋华便退出去了,郁戎看了郁铖一眼,说:“你也咧咧嘴,笑两声,跟皇后说话,不要跟作报告似的,皇后南方娇生惯养长大的,胆子小。”
  胆子小么?
  也未见得。
  郁铖一张冰山脸,“嗯”了一声。
  郁戎见他还是那个老样子。
  “……”
  还是算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他这个儿子论能力不用说,性格实在不算讨喜,寡言且冷漠,大概是太早扔到军队里去锻炼,男人堆里长大的,不懂什么叫温柔情趣。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他们贵族阶层还是很讲究风雅情趣的,这是一个绅士最起码应该具备的素质。陈醉是南部富商家庭长大的,最好风花雪月,郁铖和他真是一南一北,相差甚远。
  好在如今已经和皇后连成一条战线,这桩姻缘也未必真要促成。
  陈醉要学男子四技,他是支持的。
  北部和南部生活习俗相差很大,且互相嫌弃。南方人嫌弃北部人粗鄙,北部的人嫌弃南方人不够豪壮。皇后嫁入皇室以后,北部的人大多不喜欢他,就是觉得他娇弱的像一位玉簪花,没有男子气概。
  所以才编排了那么多香艳易推倒的段子来消遣他。
  如今既然已经将皇后这股政治力量纳入囊中,陈醉的风评越好,自然这股政治力量就越大,皇后殿下嘛,再强大,名望再好,也不会动摇国本,他代表的终究还是皇室的形象,这大概也是皇帝赵晋的意思,所以才在垂危之际希望他能扶持陈醉。
  只是陈醉那个身板,也不知道能学到多少。
  郁铖和秋华回到小玫瑰宫的时候,陈醉已经在击剑场里等着他们了。郁铖脱了外套,交给了秋华,拿了一把竹剑在手里,走到了陈醉跟前站定。
  陈醉说:“我还以为你被郁相留住了,你是不是都忘了你的主要职责,应该是做我的教官了?”
  郁铖说:“殿下如果真心想学技能,应该先从基础开始,如今您下肢力量薄弱,身体协调性也差,学击剑,未必能够很快就有成效。”
  “我倒是想学射击,但是在宫里没地方学吧?”陈醉说。
  郁铖说:“那得去北郊靶场。”
  陈醉双手握着竹剑,脚下慢慢挪动,猛地上前出击,郁铖单手持剑挡住了他,又将他拨了回去,动作飒爽凌厉。
  陈醉一边踱步一边说:“这几天宫里事情多,我走不开,也不方便扔下陛下不管独自出宫,所以只能挑能练的先练练。”
  他说完又再次出击,郁铖这一回躲过了他,反手一剑就打在了他的腰上。
  尽管穿了击剑服,陈醉也被他拍的一阵火辣辣的痛,他身体抖了一下,隔着面罩笑了笑。
  郁铖反击过去才察觉手上用力过猛,见陈醉被他抽的一颤,心下就是一紧,脸色便更严肃,抿着薄唇松了握剑的手。
  这一回陈醉倒学的很认真,最后气喘吁吁,手酸的都握不住剑,这才作罢。秋华端了茶水和糕点过来,陈醉摘下面罩,端起一杯茶便喝了个干净,吞咽的时候喉头上下滑动,郁铖觉得他那喉头也很精致,细长白皙的脖子如今和脸色一样潮红,耳朵更红,半掩在潮湿的头发里。
  他就把毛巾递了过去,陈醉接过来擦了一下脖子和脸,说:“真痛快,等会洗个热水澡更痛快,你也一起去洗洗。”
  他见郁铖不说话,便笑着说:“我没让你跟我一起洗。”
  郁铖就更不说话了。
  “明天去百花总寺,我要在那住几天,你总要跟着我去吧?百花殿这边有周朗在,要是郁相还是不放心,可以再多加点人。”
  郁铖“嗯”了一声。
  他突然如此寡言,陈醉反倒有些讪讪的。熟了的坏处,就是不好意思再向他当初深夜敲门献身一样肆无忌惮了。
  .
  陈醉很喜欢小玫瑰宫,便一直都没有再搬回梅花宫。为皇帝祈福是大阵仗,皇室成员几乎全体出动,从小玫瑰宫出来,就看到皇室成员已经在外头站成了一列,一溜的皇家专用汽车,气势庞阔,车队整齐,看起来极为气派。
  众人都在等他。
  他这个皇后殿下,名义上来说,还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他上车之前,先跟皇室成员一一寒暄了一遍,当然不仅仅是为了打招呼,特约记者一大早就来了,全程跟拍。
  这是他第一次见亲王妃林云英。
  林云英出身牡丹州,家世显赫,人更是美貌,和太后姚元英,并称为“百花双英”。即便单从这桩婚姻上来看,也能看出赵晋立储的心思,牡丹州林家,可是名门中的名门,他给赵润挑选了这么一门亲事,显然是要给他一个强有力的外戚后盾。而林云英本人也贤良温柔,和赵润堪称金童玉女的组合,是小说里最受好评的女性角色。
  只是他看《百万雄兵》的时候,从作者话里话外的暗示里,觉得这位美丽的王妃,结局或许并不会太好。
  “殿下。”林云英屈膝行礼。
  “听说你有了身孕,我真替你们夫妇俩高兴。”陈醉说。
  “前几天身体一直不适,到医院检查了一下才知道是有孕了。”林云英声音温婉,笑容得体,很有名门淑女的风范。
  “现在好些了么?如果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好好休息。”
  “调养了两天,已经没事了。”林云英笑着说:“多谢殿下关心。”
  她言笑晏晏,身边的赵润脸色却不大好看。
  猜得出来,林云英要不要出席祈福祝祷活动,并不是完全他们夫妇俩说了算的。今天的祈福,一则是为了皇帝的安康,二则其实也是郁戎等人要把赵润推出来,今天是他们夫妇的主场。
  陈醉打算今天尽量低调。
  不过身为男皇后,舆论八卦的焦点,也不是他想低调就能低调得了的,到了百花总寺以后,他一下车,就听到了民众的呼喊,在众多“亲王殿下”的呼声当中,也掺杂了很多的“皇后娘娘”!
  “娘娘?”陈醉差点被雷翻,一时分不清这是他的粉还是他的黑!
  他抱着小公主拾阶而上,见大住持已经在门口迎接他们。到了寺庙门口,他将小公主放下,双手合十,与大住持打了招呼。
  大住持不是他能得罪的人,这个大腿也得抱。
  于怀庸的军队负责安保,附近两条街的民众都经过层层排查才放进来的。皇室的人气很高,民众夹道,从台阶上望过去简直人山人海,欢呼声此起彼伏。陈醉第一次见这种大场面,心下有些紧张和兴奋,他朝民众挥了挥手,一边进门一边想,他为什么不穿成皇帝,那才带感呢!
  众人进到寺庙以后,大门一关,立即安静了不少,百花寺里老松参天,庭院里几株白梅开的正盛,烟雾缭绕之间,便只剩下香烛气息。他象征性地敬了一炷香,等记者拍完照,他就进殿里头去了。
  到了旁边的休息室,他立即松了一口气,透过窗户的缝隙往外头看,见赵润夫妇还在参拜,身后跟了一群举着相机的记者,而萧文园率领内m厅的一干小领导,一身正装,整整齐齐地立在亲王夫妇身后,那排场,看一眼就觉皇家威严。
  以前出席这样的活动,皇后殿下都紧张局促的不行,只想快点结束,但今天秋华却觉得皇后殿下隐隐露出几分羡慕的神色,在看外头的亲王夫妇。
  “殿下累了吧,坐下歇歇,等会要一起去诵经堂,估计要诵经两三个小时呢。”
  小公主大概很少来这样的场合,不知顾忌,伸手要够供桌上的瓜果,陈醉弯下腰说:“等会我让秋华带你去吃东西,现在先忍一会好不好?”
  公主说:“我肚子都饿扁了。”
  奶声奶气的,陈醉闻言就笑了。
  “寺里有新鲜的羊奶,等会我带公主殿下去斋房看看。”
  陈醉愣了一下,他还以为出家人是连奶制品都不喝的。不过一个世界一个规矩,他不了解的太多了,就也没有问。
  上午诵经,中午在寺庙里吃了素斋。百花总寺算是皇家寺庙,后院一排厢房都是给皇室准备的,平日都上锁,皇室人员入住的时候才会开。陈醉进去看了看,房间虽然不大,但收拾的非常干净,秋华领着丽丽又将房间收拾了一遍,陈醉要在寺庙里住三天。
  午睡时间,可他也睡不着,等把小公主哄睡着以后,他就从厢房里出来了,去了静室继续诵经。于怀庸带了人在外头巡逻,隔着庭前的梅花丛,就看到了低头诵经的陈醉。
  他手下有一个是第一次见到陈醉本人,看的都有些呆了。于怀庸问说:“皇后殿下住哪一间房?”
  “六号房,在最后一排中间。”
  于怀庸又看了一会,这才带着人继续去别的地方巡逻,心里却想,这位皇后殿下,诵经的时候侧脸静美得如同一幅画,还真是具有欺骗性的一张脸。
  等他们走远了,陈醉扭头看了一眼,冷笑了一声,身后有人走了过来,秋华在门口站定,说:“殿下,郁铖到了。”
  “嗯,”陈醉说:“你下去吧。照顾好公主。”
  秋华躬身退下,只留下郁铖一个人站在门口。
  “我问了住持,住持说太过温暖会让人忘了清修之道,所以这里房间都冷。”他对郁铖说:“你冷么,过来烤烤火。”
  郁铖说:“不冷。”
  “那也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郁铖闻言便走了过来,在火炉旁站定。
  陈醉抬头笑着看了看他,伸出一只手来。
  郁铖愣了一下,便伸出手来,陈醉握了一下,说:“好冰。”
  郁铖就跪坐了下来,伸出手来在火炉旁烤了烤手。
  陈醉的手上还拿着赤红色佛珠,更衬的他手指白皙纤长,郁铖的肤色本也是白的,可是和陈醉一比,手指也显得暗沉了许多。
  “你手上的疤,是怎么落下的?”
  郁铖右手的食指和拇指之间,有一道很长的疤。
  “被军刀割伤的。”郁铖说。
  陈醉闻言没有说话,只指腹摩挲过郁铖手上的疤痕,郁铖手指微微蜷缩,感觉手上的那点痒,传到他五脏六腑里去了。
  第二十四章
  “你今晚不回宫吧?”陈醉将手收了回来, 问:“住哪?”
  “前院。”郁铖说。
  陈醉便没有再说什么。
  他的房间又不是套间, 也只有一张床,郁铖是没办法守在他身边的,这么冷的天, 郁铖又不是寻常警卫,自然也不能在外头守一夜。
  不过皇室宗亲都住在一起,喊一嗓子隔壁都能听到, 他倒也不是太担心。
  “寺庙的安保工作也都是于怀庸负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