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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天鹅肉 > 第99节
  “两码事。”老爷子摆摆手,“那两个,都不省油,在一起,没法儿过。”
  闻言,吴柔突然沉默。是的,他们这种人,生就一支画笔,都会远走,两个人契合是惊天绝世,可一旦方向不同,就是一个等另一个,无休止的期待和失望。而这一生,他们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永远方向一致的,早晚,死走逃亡……
  “当初你拦着大若,怎么没拦着顾辰?”
  “拦什么?成不了的事儿。”
  “你知道成不了?”
  “顾辰那孩子,寒门高榜,太过努力,想要的太明确,心反倒静不下来,怎么出东西?又哪来的功夫跟小萱耗着?那小丫头却也总瞧不见,这跟头,她非栽不可。”
  吴柔皱眉,“孩子多大委屈,你还说风凉话!”
  “这次回来不是挺好么?”
  “挺好?”
  “我瞧着比以前懂事儿多了。”
  听老爷子这么说,吴柔倒没话。这次回来小萱虽然情绪不高,总看着心酸似的,却每天早起帮她烧饭,给老爷子按摩,陪老爷子作画,除了自己偶尔出神,比从前可真是亲近了不少。听说吴柔过段时间要去复检颈椎病,立刻说去陪着,要不是她坚持说不用,这孩子大概连机票都要退了。
  “说来也是,这次倒像小时候儿一样乖。”吴柔点头,转而又道,“也难怪,孩子受了委屈,再硬的脾气,回了家也得软不是?。”
  “哼,”老爷子笑,“那小丫头,属金刚钻儿的,只做瓷器不涂泥。”
  “怎么的?”吴柔不解。
  季怀天没答,只说,“去把我那本子拿来,昨晚搁床头抽屉里了。”
  也不知他葫芦卖的什么药,吴柔只得起身进房间拿出平常老爷子随手的一个素描本。
  季怀天接过,翻出一页活页,取出看了一眼,递过去,“喏,你瞧瞧。”
  吴柔一眼看过去,吓一跳,“哎哟!这谁啊?”
  那是一张素描纸,黑白描绘。
  一个男人,一件白色的衬衣,两颗低扣,半遮半开;略低着头,落下额前两缕发丝,清秀的眼眉,遮不住的欲//望,温柔至死;并不魁梧的身材,碳素笔下勾出精瘦、挺拔的线条,男人的力量竟是柔腻万分,勾人怜惜,心口发颤,像百年前那靡靡年代的靡靡少爷;隔着纸,隔着这黑白的颜色都能体会到那熏熏的性感,情//色之欲破纸而来。即便到了这般年纪,老太太都觉得脸红,眼睛没处放。
  “这,这是……”
  “这是咱家那个宝贝小丫头画的,整整一本,都是这一个人。你看,还是顾辰么?”
  “这,这肯定不是啊!”
  “嗯。”
  “这谁啊?”震惊之中,老太太捏着这张画,看不是,不看亦不是,几是语无伦次,“这跟小萱什么关系?怎么会……”
  “看日期。从去年十二月到今年六月,近一百张,说多了也是三天一张,随手就来。你瞧瞧那画里的德行,你说他们什么关系?
  “哎哟!”模糊的念头突然被戳破,老太太像被蛰了一下,“这,这也没听大若说啊,他也不知道??”
  季怀天闻言想了一想,摇摇头,“不好说。”
  “是这次在凌海找的?不是见天儿跟着她先生么?褚老爷子这怎么电话里也没提啊,尽是记得说画儿了!”老太太十分不忿,低头再看,画上日期是三月,“这孩子也是闷嘴儿葫芦不肯说,画到六月?你都瞧见了?”
  “嗯。”
  “那就近的啊,这是刚分手?”
  “不能。”老爷子抿着咖啡,这男人无论是谁,都绝非历史。否则,那本子不会夜里压在枕头下,白天带在随身包,若不是常翻常看,哪能活页都掉了出来让他捡到。
  “没分?”吴柔还是反应不得,“那怎么就这么跟着大若走了?这一去,一年半载都是少的,当年在那鸟不拉屎的沙漠不都待了好几年么?这回可去的是西藏,到处都是风景,这要等回来,黄花儿菜都凉了!”
  季怀天听了觉着不对,可似乎又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低头喝咖啡。
  ……
  入夜。
  傍晚残存的雨汽送入,湿润,清凉;小风摇着院子里的老槐,缕缕幽香……
  季怀天独自坐在书房,手里还是那幅素描,仔细端详,反复看,好一会儿,附身在桌上,拿过纸笔。
  这男人额前的发丝显是脱衣凌乱所致,让他抬起头,必然是这么个整洁的发型;眼睛是典型的桃花眼,这一眯,暧昧又欠揍;眼角的笑纹并非皱纹,可看起来也不是青春年少;形体姿态,放浪之中不失儒雅之气,端得起来的攻击性,一幅笑容又内敛含蓄,这阅历深藏,必是不浅;这衬衣,扯开成这样依然柔软飘逸、有型有款,可见其质地考究。
  若是猜得不错,这人少说也是个已过而立之年、且当之而立之人。
  顺着往下,老爷子几笔就把衬衣扣上。领角有些小,小萱的笔是很细致的,那这衬衣就一定是西服衬衣。这般年纪,总不会衣角外露,配一条西裤给他掖进去,系上皮带。
  原图之中并没有下身,身材比例么,老爷子心里有谱。那小丫头对比例是有偏执感的,眼睛非常毒,若这男人身长腿短或是五短身材,她就是爱死他,笔触也绝不会他的身上反复留恋,勾出那么腻人的线条。可见,这男人必是有个满分比例的身材。
  画好整体,似乎缺了什么,哦,西服衬衣当然得打领带,顺便再套上黑色西服。
  嗯,小伙子很精干,只不过,这双桃花儿眼过于勾人了,老爷子皱了皱眉,顺手画了一副眼镜。
  眼镜一戴上,一个道地的商界白领,跟原先那暧昧的形体素描比起来少了许多的味道,却正经是个人前的模样了。老爷子搁下笔,再端详,微微点头,拿过手机拍了下来。
  看着手机里的图片,季怀天摘下眼镜,轻揉鼻梁。
  凌海陌生,小萱孤傲,能知道她又在交往男人的只可能有三个:一是彤彤,那孩子肯定知道,只是,她从小跟着小萱屁股后头长大,是个通风报信的小喳喳鸟,不能问她;二是大若,他人在凌海,也常与小萱在一起,可是这两个人已然朝夕相伴,大若却对此人只字不提,必有缘由。何况他现在正跟小萱在一起,也不能问;最后一个么,就是恩师褚恩谦。
  老褚知道么?悬。
  这么多年,先生待丫头如同己出,顾辰的事都是从他口中得知,也是一颗牵挂的为父之心。这几个月,他常打电话,提了不少画展和小萱的日常,甚至提到顾辰,却对这段感情经历只字未提,许是根本不知道。
  再次拿起两幅画看着,两人已经如此亲近,她的老师也许不知内情,可真的从未得见么?
  思来想去,季怀天决定一试。点了图片发送,问:老褚,这人认识么?
  发完就放下手机,想着都是这把岁数手机不会常在手边,也许明早才有消息。谁知刚放下,就有信息响了,赶忙拿起来。
  褚恩谦:这是张星野啊,这次慈善画展的赞助商,怎么?
  是个商人,意料之中,意料之外。
  季怀天轻轻吸了口气,随手打开搜索。图片一下出现了很多,果然是他:凌海建筑设计公司cne的总裁张星野。这倒罢了,竟然还有一个儿童白血病公益大使的身份。再搜索,点开一个捐助视频,是他的剪彩、讲话。
  看着看着,老爷子噗嗤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们,我又来了,么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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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0章
  康定。
  夏天是一切旺盛的时候, 夏天的川藏南线,人们趋之若鹜,而这里便是茶马古道停车坐看的第一站。只是前途还远, 景色乍开,将将启程的人兴奋之中并不会驻留许久, 又接连下了几天的雨, 大多来都是匆匆扫一眼、住一宿, 第二天便起程。而短途的,在天气预报的助力下选择了暂避,于是, 山道中窝居的小城, 难得地有了这几日的清静。
  古老的康定,汉藏交融,通了高速后城中已大都现代化, 古老之意已难寻其迹,不过, 傍在山边的寺庙, 不论颜色,钟声, 还是长头膜拜,千年依旧。雨中傍晚, 石阶上已没了人,没有日落, 夜幕悄悄笼来。
  禅房中, 大若还在与听讲经,并不是什么活佛高僧的讲道,只是这山中古刹几个修行人中的一位老者。季萱原本也在里面, 可老喇嘛口音过重,她听起来很吃力,精神都被淅淅沥沥的雨水勾去,有些烦乱。
  轻轻起身出来,顺着走廊慢慢转到楼后,站在栏杆边。两周多了,走得快的旅友大概已经入藏、完成了一多半的旅程,可他们还在第一站。必然如此,这一走,千山万水,如果有一天大若说再不回去了,她也不会惊讶,甚至,应该希望如此……
  轻轻吁了口气,抬头。雨幕中青色绿色的山毫无涂染,袅袅雾气遮着浓暗。人突然就渺小,成了这铺天盖地颜色中的一个点,然后,就这么淹没其中。
  跟大若走,比预想中要顺利得多,甚至,比以前小队还要顺利。因为,她完全不用考虑他,不用考虑任何事,包括为他分心,给他情绪……这一路来,两人下车后各走各的,只要行踪确定,大若问也不会问。夜里聊起来,才会没完没了,这才发现,原来走的都是同一路,分开根本是浪费时间。
  何必刻意不同?只是,两个人如此契合,是因为……本来也是一样的人。
  趴在栏杆边,季萱仰起头,天已经看不到远方了……
  ……
  从禅房出来,意料之中没有看到她的身影,钱方若不紧不慢地沿着围廊踱着,拐角过去,看到了倚栏远眺的女孩,雨雾已经打湿了发丝,眼睛一眨不眨看着灰蒙蒙的天。
  仰着头,目光那么静,思绪飞扬,细瓷般的侧颜那么干净,那么遥远,与这座沧桑古刹融入,朱红与金色浓烈下反差出归入茫茫天地的洁白与宁静……
  钱方若不由驻足,这世界上该有多少男人被这样的景象迷惑,一眼千年,一头栽入。然而,是不是真的,只有他知道。积雪覆盖的火山,冰冷与爆发,就在一瞬间,足够摧毁一颗男人的心与他的骄傲。至少,他是这样。
  走过去,钱方若抬手在她眼前晃晃,“哎,醒醒,干嘛呢一个人跑出来?又心不在焉的。”
  她就是有本事不眨眼,扭头看他,淡淡的笑,“听不清。你不是说,佛理,是要自己悟的?”
  没搭话,钱方若展开手掌,上面一串佛珠,拉过她的手,戴在手腕上,“保个平安。”
  “你怎么也做这种秀?临时抱佛脚,佛不踢就是好的。”
  大了,钱方若看了看,又轻轻多绕了一圈,“顾不得了。借佛之力遮遮戾气。”
  “戾气?”
  眼看着他的目光瞥了一眼她脖子上的玉坠,季萱一挑眉,“怎么,贵重是原罪么?”
  “贵重不是,人是。”钱方若看着她,“不要以为西藏是净土,这一路风雨就都是干净的。有的是识货又愿意铤而走险的人。”说着,他头一歪,仔细看了一下,“这小坠子怕是抵我一幅画了。”
  季萱蹙了下眉想反驳,却不知怎么抿了唇,手指轻轻摩挲玉坠。
  钱方若嘴角一咧,“沉吧?这么放不下。”
  季萱打断,“我喜欢石头。”
  “我知道,就是不知道还喜欢这么精雕细刻的。”
  “哪有天生精致?越苦难,才能越光华,不是么?”
  闻言钱方若微微一怔,灰色的雨幕中女孩清净的眼睛里似乎可以看到那个精致无比的男人,那个看第一眼就让人因为不同路而不愿靠近的男人,就是她口中的那个“光华”?钱方若忽然有种异样的感觉,“所以,走了也不肯还给他?”
  “走了就走了,何必侮辱他。”季萱抬头,深深吸了口气,“更何况,我们也没有分手。”
  “哼,”钱方若笑了,“这哥们儿也是够怂的,这都答应你。搁着我,人走,茶必凉。”
  “会凉的。搁着吧。”
  “你呀,猫一样,机灵过头,惰性太强。‘分手’两个字就这么难出口?非要等着人家有了下家来主动不要你?”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