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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恋恋你每分每秒 > 恋恋你每分每秒 第91节
  留在这里的衣服全都是高中那会儿穿的,高三的时候莫炀已经有一米八五,这么多年过去,他也就长了那么一厘米没有再多了。但是身材是变了一些的,那会儿瘦一些,现在身上肌肉不少。
  林馥馥好奇地东张西望。
  莫炀的房间装修很简单,就是一面刷白的墙,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想要探究再多是不可能了,毕竟就那么一眼望到头的地方。
  林馥馥见莫炀在衣柜里找东西,也跟过去看。这一眼,她看到了高中的那套校服。
  “高中的校服你都没有扔啊?”林馥馥问。
  莫炀闻言看了眼那套校服,“还挺新的。”
  “也是哦。你都很少穿。”
  高中的时候发了好几套校服,但是莫炀高二的时候就开始频繁出参加各种通告,所以来上课的时间就越来越少。后来他高三就更少来了,高三的时候他直接就被大学直接录取,也没有参加高考。所以他的校服很新,因为根本没有什么机会穿。
  莫炀将那套校服拿出来看了眼。
  衣服放久了有一股衣柜木质的味道但是没有霉味。
  林馥馥看着那套校服一脸贼兮兮地笑,“你能不能穿一下校服给我看看?”
  莫炀倒是没有觉得什么,他拿着校服在自己身上笔画了一下,“好像有点小。”
  抬头见林馥馥双眼放着光,莫炀却又故意不穿了,他道:“我穿可以啊,给点好处。”
  “什么好处啊?”她眨巴着大眼睛。
  妈的,真是乖死了。
  莫炀靠近到林馥馥的耳边,轻声对她说:“晚上帮我,用手。”
  林馥馥红了红点,却也乖乖点头。
  是一件冬装校服外套,套一下而已。
  莫炀怕校服太小,于是先脱了自己的毛衣。他匪气笑着,背对着林馥馥的面将这件校服外套穿上。
  那年烽市一中的校服还是运动款式,黑白红相间。林馥馥以前一直不太喜欢穿校服,觉得好难看。女孩子总是幻想偶像剧里那种短裙。可是每次林馥馥看到穿校服的莫炀,心里竟然想着,这样他们是不是算穿情侣装了?
  时隔这么多年,莫炀再次穿上这件校服,林馥馥的眼眶竟然发红了。
  就是这个背影,那么多年了,竟然都没有怎么变,刚理短不久的发型似乎也没有怎么变。
  他那么高,那么高不可攀、高处不胜寒。
  莫炀转过身,还想跟林馥馥逗笑,不想却看到她泛红的双眼,他走过来将人抱在怀里安慰:“想到小时候了?”
  “不小啊,那会儿都高中了呢。”
  “那也是小。”
  莫炀伸手轻轻摸了摸林馥馥,将她额上的发给轻抚开,“知道么?那时候我想过一件事,穿着这套校服抱你。”
  林馥馥笑了,圆圆的小脸似乎也和高中的时候没有多大的变化。
  莫炀低头啄了一下林馥馥的唇,“我还想过这件事。”
  林馥馥咬了咬唇,“你还想过其他的吧?”
  莫炀低低地笑,“你说我还能想什么?”
  “就那件事啊……”
  “什么事?”
  林馥馥伸手锤了一下莫炀。
  莫炀没再捉弄林馥馥,老实坦诚,“那时候刚发育,都有想法的,我梦里的时候想过你。”
  “……变态。”
  “这不是变态。老师教过的你忘了?这是正常的生理状态,任何人都避免不了。”
  莫炀刚说完这句话,林馥馥就感觉到贴着自己的某样东西起了变化,她连忙推开了他说:“你衣服找到了吗?”
  莫炀随便挑了几件,然后牵着林馥馥的手回了隔壁。
  从今后起,他们再也不用偷偷摸摸。
  莫炀想着,改天他要把阳台上的那条铁栏杆给拆了。
  这一晚两人睡下也快凌晨了,林馥馥靠在他的怀里双手都酸酸的,他帮她擦着手上残留的一些液体,弥足后的心情十分不错。
  将近一点的时候莫炀收到了一些来自电影的消息。
  《战墨》第一天的票房就打破多项纪录,在院线的排名也遥遥领先。
  这真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看着怀里已经睡着的人儿。
  莫炀心想,他现在圆满了,爱□□业双丰收。
  这辈子,没有任何遗憾了。
  第84章 (*^▽^*)
  莫炀和林馥馥待了两天的时间, 这两天时间里莫炀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祝福。祝福莫炀的的, 都是因为其指导的电影《战墨》大获成功。
  每年的贺岁档其实还是以喜剧片为主, 《战墨》是唯一一部主旋律电影, 也是那么多影片中荷尔蒙最重的电影。本来以为这样的电影进军贺岁档是有些艰难, 没想到随着第一天的观众影评热潮, 这部电影竟然在朋友圈爆了。
  《战墨》在这次贺岁档中杀出重围,无论是线上线下,对这部电影的影评都很高。也让众主创这么长久以来的心血得到了回报, 其中《战墨》男主角的人气更是攀升。
  莫炀这次大胆启动新人演员,主要的目的是因为片酬的原因。他要把开销都花费在制作上, 所以众主创里,除了后来临时替补的沈清秋,整部电影里面的重要角色基本上都是新人演员。
  这两日每天都想逮着莫炀专访, 但无奈莫炀就是没有露面。
  《战墨》众位主创这几日都在忙着路演跑宣传,可也没有见到电影导演莫炀。
  春节这两天,似乎是莫炀近十年来第一次那么悠闲。大年初二一大早, 莫炀跟着岳父大人一起去下象棋,他戴着口罩帽子,倒是没有任何人认出来他。围在一群中老年男人中间,莫炀倒是没有一点违和感。
  等到莫炀十点多回到林家的时候,发现林馥馥还在睡觉。
  林馥馥昨晚没有怎么睡好,起夜了好几次,这会儿正在呼呼大睡。莫炀进屋的时候薛白梅正在喊林馥馥,见到莫炀, 薛白梅说:“小炀,准备吃早饭了,快去喊你哥和馥馥起床。”
  莫炀顿了一下,应了一声,“好的,妈。”
  这种感觉似乎是前所未有,莫炀身边没有兄弟姐妹,从来没有过这种体验。可就是薛白梅这句话,却让他的心里一片暖意。
  说是早饭,但其实都已经十点多了,基本上这顿早饭是连着午饭一起吃的。
  莫炀上楼准备喊林疆疆,只见林疆疆已经收拾妥当一副准备出门的样子。
  “怎么?要出去?”莫炀问。
  林疆疆点点头,早已梳洗妥当,又是帅气十足,他朝莫炀挑了一下眉:“你起那么早?”
  “嗯,习惯了。”莫炀回答。
  林疆疆这会儿出门的原因不言而喻,他笑笑说:“我走了。”
  “嗯。”
  莫炀又上了一层楼,推开林馥馥的房门,她果然还在呼呼大睡。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透过窗帘懒洋洋地洒进来些许。
  莫炀走到床边坐下,他笑着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小脸,轻声道:“老婆,起床了。”
  林馥馥睁开眼,眨了眨眼睛之后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懒腰伸完之后她又缩回了被子里,只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几点了呀?”
  “十点多了。”
  “唔……不想起床诶。”
  “要起床吃饭,乖,吃了再睡。”莫炀笑着摸了摸林馥馥的额,“你不能饿着,不然你肚子里的小家伙要抗议了。”
  想到自己肚子里这个小家伙,林馥馥到底还是挣扎着起了床。
  “帮我拿一下睡衣。”
  莫炀闻言伸手将一旁凳子上放着的粉红色睡衣拿过来。
  这种俗称睡衣的东西,几乎是大多烽市人必备的衣服,珊瑚绒夹棉,又厚又暖,最适合在家里的时候穿。林馥馥曾经一度非常排斥这种衣服,但她又不得不承认,每次休息日的时候在家,只有这类衣服穿在身上是最舒适的。
  不一会儿林馥馥就套上了睡衣,穿上后圆圆滚滚的实在让人觉得可爱。
  她刚睡醒,白白嫩嫩的脸颊上有些红晕,顺手拿了一根皮筋将披散下来的头发扎在头上弄成一个小包包。整个人身上洋溢着青春气息。
  昨天晚上林馥馥看莫炀穿高中校服,自己也跃跃欲试,于是就把他的那套校服拿过来套在自己身上。她的高中校服早就被薛白梅整理了扔了,薛白梅说这种的没用的衣服留着也是占地方。
  莫炀的校服实在太大了,让林馥馥有种小孩子穿大人衣服的感觉,但她那么多年大变化也不大,在莫炀眼中似乎还是青春时代的她。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在自己的怀里坐着,不禁笑道:“怎么这么可爱?”
  “哪里可爱啦?”林馥馥看了看自己这一身行头,“穿得像个熊一样的。”
  可莫炀就是觉得她可爱地无可救药。
  早饭过后莫炀和林馥馥在外面溜达,但出门的时候都已经正午了。
  这些年这附近的街道建设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还是熟悉的模样。如果说变化最大的,应该是道路两旁的行道树。想当年这些树种下的时候还是细细的枝干,如今已成了一颗颗大树。树木的变化是让人最直接感受到的,但其实这些年大街小巷也都有过一轮翻新。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一起漫步在曾经上学时必经的那条路。
  从家里到学校,步行只需要十分钟。
  这一代是学区房,建设地十分不错,环境也优美。无论如何,居住在这里的确是非常好的选择。
  林馥馥已经换了一套衣服,只不过眼下穿得更加可爱了,短款的羽绒服袖子上和帽子上都有一圈厚厚又软软的毛领,没有显得她臃肿,反而显得她十分娇小可人。
  天气虽然好,但是今天气温有些偏低,林馥馥耳朵冻得红彤彤的。
  莫炀帮她把帽子戴起来,这会儿她就真真只剩下一张小小的脸露在外面。但莫炀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怕在路上被人认出来,他戴着口罩,也算是遮了大半张脸。
  两人手牵着手,慢慢悠悠走着,一边走着,一边聊着天。
  “莫炀,我妈昨晚跟我说了,让我们初七就去领证。”林馥馥说完,小脸微微一红。
  初七正好是春节假期后第一天上班。
  莫炀闻言转头看着林馥馥,“怎么办,我想现在就去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