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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无污染、无公害 > 第68节
  “不是赵老七。”田长老的目光直直地洞穿窗户,听到这,很多事电光石火间,在他脑子里连成了一根线——
  赵长老那天和他一样,也想强行取走打狗棒,结果被一个后辈喻兰川给拦了下来,脸已经丢到了西伯利亚。如果是他精心策划,实在没必要亲自粉墨登场,上台客串小丑。
  “啊?什么?”电话里的徒弟没听清他这句压在嗓子眼的话,“对了,师父,您知道那个失踪女孩是谁给送到警察局的吗?”
  田展鹏的目光轻轻动了一下。
  “我听说是万木春——当面劫人,嚣张不嚣张?”电话里的人刻意压低了声音,“万木春真的有传人吗?我一直以为是他们瞎说的,师父,一刀三寸二分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徒弟后面说了什么,田展鹏没听清,他觉得自己全想明白了。
  卫骁隐居燕宁多年,杨平自己单枪匹马,怎么可能轻易地就把他翻出来?当时身后一定另有靠山。
  这也能解释杨平一个废人,那手神鬼莫测的邪功是哪来的。动手时,卫骁腿脚很不灵便,一看就是身上带伤,很可能也是这背后的人干的。
  万木春卫骁有个传人,不知道从哪捡来的小崽,也可能是自己生的,八年前应该还小,不在身边,卫骁受了伤,接到战书后却仍然没有逃,既不是因为这个藏头露尾的杀手坦然无畏,也不是因为他自视甚高——而是他知道自己逃不了了。
  他败在杨平手下,说的那句祈求杨平“到此为止”的话,就是求他不要去找下一代人的麻烦。杨平回答“没有兴趣,没有闲工夫”,暗示的是“她不来找我,我也不去找她,你自己收拾好”。
  卫骁听懂了他的暗示,所以临死时,他强撑着收拾了现场,伪装出寿终正寝的样子,就是为了让暗中看着他的人明白他的态度——有恩有怨,他一力担了,到此为止,后人什么都不知道,不会替他报仇,他死后,也不会给任何人带来麻烦。
  卫骁奸计得逞,万木春的鬼刀韬光养晦八年,现在终于浮出水面,还暗中借着行脚帮的老妖婆直接搭上杨帮主,眼看是要翻旧账了!
  杨平那个狗东西当年竟然也还留了一手,田展鹏一直就奇怪,他打杀那个半残的卫骁,明明不费吹灰之力,为什么要叫上他们这一帮人?壮胆?还是雪耻的时候不昭告天下不过瘾?
  现在终于真相大白——杨平不但连蒙再骗地把他们卷进去了,自己留了证据,他们这些人,或者被卫骁伤过身、或者被卫骁伤过名,都有动机,卫骁之死,谁也说不清。万木春重出武林的时候,他们这些八年前就已经进坑的傻帽都是靶子、诱饵、挡箭牌!
  杨平现在可以用这些东西威胁他们,站出来帮他夺取丐帮大权,过几天也可以随时把他们的行踪透露给万木春,拿他们挡了万木春的刀锋,自己适时出来“黄雀在后”。
  这是把人当傻猴耍啊。
  同一时间,燕宁内外,当年参与过两次围堵卫骁的人,全都接到了差不多的邮件,这伙人不大能算是英雄,但所见略同——
  杨平威胁他们,万木春磨刀霍霍,不管这两边是谁棋高一着,他们都是无辜的牺牲品。
  像田展鹏一样四海为家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到了这把年纪,都有一家妻儿老小、平静生活了,这分明是无妄之灾。
  凭什么呀?
  田展鹏短暂的惊慌过去,眼神沉了下来,他翻开通讯录,一个一个地开始联系。
  谁不是辛苦挣扎?谁又不想好好活着呢?
  既然这样……也就只好祝福这二位早日暴毙了。
  甘卿收到遥祝,哆哆嗦嗦地打了个喷嚏,蒙汗药似的退烧药开始起作用,这喷嚏没让她清醒。只是意识朦胧间,她觉得身边有动静,有人轻轻地拿起了她的右手。
  掌心都是冷汗,湿淋淋的,喻兰川抽了张纸巾擦了她的手,仔细端详片刻,忽然发现她的手指很细。
  他十分惊奇,还是第一次这么仔细看过女孩的手。喻兰川一直以为自己的手已经算十分修长,和她比起来,却要粗一圈。他觉得那指骨就像是没发育好一样,轻轻一捏就会折断,指尖竟然真的会收拢成锐角。
  “原来‘十指如削’不是夸张的修辞。平时她的刀片都藏在哪呢?”
  喻兰川一边漫无边际地想,一边用手机拍了张照片。
  甘卿被相机的快门音效惊动,手指倏地一动,细而软的手瞬间绷紧,露出指缝间坚硬的薄茧,那些茧竟然比骨骼还硬,透露出说不出的锋锐。
  甘卿略微睁了眼。
  喻兰川以为她醒了,立刻若无其事地把她的手放在一边,十分“正直”地说:“咳……拍下来发给我那个当医生的朋友,看看你这鸡爪子还有没有捋平的希望。”
  甘卿没吭声,半张脸陷在枕头里,散乱的目光注视着他。
  喻兰川就像知道班主任在后门盯梢的中学生一样,背着她的目光,他正襟危坐地把电脑往膝头一架,开始给甘卿表演“心无旁骛”工作的社会人——他点开邮箱刷了几遍,狗屁邮件也没开,只是来回翻了几页,然后装模作样地抱怨道:“这么慢,你家网该扔了。”
  然后他又随便点开了几个文件,把句尾的句号删除又打上,全选来回改字体,键盘敲得“锣鼓喧天”,热闹得不行。
  这么热火朝天地“忙碌”了好一会,喻兰川终于忍不住斜了斜眼,暗中观察一声不响的甘卿。
  这才发现她不知什么时候,又重新垂下眼睡着了。
  甘卿做了个梦,梦见她回到小时候,进了高考考场——这个梦不太真实,因为她并没有进过真正的考场。
  监考老师给别人的考卷都是一张纸,到了她这,却是足有新华字典那么厚的一沓纸。
  甘卿忍不住问:“老师,为什么我跟别人不一样?”
  “ab卷。”监考老师冷冷地回答,“人家是a卷,你b卷,时间都一样,别废话了,快写。”
  那怎么写得完,连翻页都翻不完!
  卷子上都是芝麻一样大的小字,她拼命地填,右手却不听使唤,怎么也写不快。监考老师像个旧社会的奴隶主一样,拎着鞭子来回巡视,大声咆哮:“快点写!”
  周围的人不断站起来交卷,人都走光了,她却连一半也没写完。
  甘卿在梦里急得满头大汗,心里焦虑地想:“考不上了,来不及了。”
  “为什么还不交卷!”监考老师张开血盆大口,一鞭子朝她甩过来,甘卿扶着桌子一跃而起,一边借着周围的桌椅板凳走转腾挪,一边还要见缝插针地往卷子上写字。
  “你还考什么考!”监考老师变成了个模样,有一点像卫欢,有一点像卫骁……手腕上戴着精致的商务表,又似乎是喻兰川的,他的长鞭化作带血的大铡刀,一下落在她面前,甘卿险险地避开,那刀却当着她的面,切进了她好不容易写完的卷子里。
  刀刃上的血全留在了试卷上,所有字迹都被盖住了。
  甘卿倒抽了一口凉气,倏地醒了过来,日头已经西垂了。
  “醒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张美珍说。
  甘卿的瞳孔里还沾着血色,一脸空白地扭头看她。
  “你们家那个小喻爷看见我回来就走了,喏,你的药,要吃几片自己看,说明书上那小字我看不见。”张美珍把一杯温水放在她床头,一脸倦色地往外走了几步,忽然又想起了什么,“对了,有你一份快递,我放那了。”
  甘卿含糊地应了一声,头重脚轻地爬起来,对着快递发了两分钟的呆,这才慢腾腾地撕起包装。
  “什么东西?”她想,“不会是孟老板偷我身份证,给我报了高自考吧?”
  甘卿顿了顿,有那么一瞬间,她心里起了个流星一样的念头。
  如果……
  换个活法也不是不行。
  试一试么?
  “嘶拉”一下,她撕开了封口。
  第八十一章
  “丫头,我熬点玉米南瓜粥,你喝不喝?”张美珍在厨房转了一圈,探头问甘卿,发现她面无表情地坐在床边,膝盖上搭着拆开的信封,似乎是想去端水杯,手伸到一半,她好像又突然不想喝了,缩回了袖子里,张美珍奇怪地问,“谁给你寄的什么东西?”
  “孟老板,”甘卿眼波一转,像是刚刚活过来的石像,她随手收起了信,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躺了一天的骨头“咯吱咯吱”地响了几声,“美珍姐,您刚才说什么?”
  “问你喝不喝玉米南瓜粥……”
  “喝,”甘卿一口答应,“放点牛奶,我能喝一锅。”
  张美珍还是有点疑惑:“天意?就这么两步路,吼一嗓子都听得见,他没事给你寄什么东西?”
  “不是从他那寄的,”甘卿在喻兰川给她买的一堆药里翻了翻,找出个医用口罩,扣在脸上,闷声闷气地说,“老孟偷偷拿了我的身份证,给我报了个高自考,考试中心那边寄来的东西。唉,美珍姐,您看看您这宝贝外甥,又调皮捣蛋,有功夫也管管行吗?”
  张美珍总觉得这个小丫头片子暗搓搓地占孟天意便宜:“这回又给你报了个什么?”
  “还是财会。”甘卿背对着她,披上一件外衣,“我不知道他是对财会有误解,还是对我有误解——我教您怎么做好吃,南瓜别放水——我高中的时候,文科数学卷,最高纪录做到了倒数第二题,还就一次。”
  “唔,比天意强多了。”张美珍按照她的指点处理南瓜,“天意小学一年级数学三十二分,从那以后,一直崇拜能跟数字打交道的人,马戏团表演算数的狗都是他的偶像候选。”
  甘卿正在清嗓子,一口气呛进去,咳了个死去活来:“天……咳……天赋异禀。”
  楼下的牛孩子韩周,据说也是从三年级才开始不及格的。
  “是有点早,”张美珍叹了口气,一脸感慨,“天意这孩子,从小就早熟。”
  俩人沉默了两秒,同时笑出了声。
  张美珍忽然问:“你……本来想学什么?”
  如果你拿到的不是“b卷”,如果你是普通人家的女孩,普通地长大,参加高考,毕业工作——
  甘卿靠在厨房门口,大半张脸藏在口罩下,看不出端倪。
  “没仔细想过,”好一会,甘卿才开口说,“我应该就属于那种考完试两眼一黑,然后报志愿的时候抓阄盲选的人吧。我记得我英语还行,数学拖后腿,其他科目平均,可能会报个语言类的专业。”
  学语言类专业的人,毕业以后都在干什么呢?
  她没来得及了解过。
  当翻译,文案编辑,或者到哪个跨国公司、涉外部门接洽国际友人……也可能做一些不相干的工作。每天像那些一脸困倦的小白领们一样朝九晚六,不大敢想买房买车的事,业余爱好就是回家做饭,一发现电视里放外语节目,就赶紧换台,省得卫骁又来问她“你听得懂吗?来,不看字幕给我翻译一下”。
  如果毕业工作以后,还有除了同事以外的人来追她,她一定很开心,既能满足虚荣心,又是平时循规蹈矩生活的绝好调剂,男朋友工作忙不能约会也没关系,反正她宅。就是卫骁那老头大概会不太高兴,老头年纪大了以后,虽然不再争强好胜,骨子里却是有点死板执拗的,可能不愿意她找个比自己收入高很多的男青年,因为知道她又懒散又能混吃等死,这辈子恐怕没什么出息,怕将来日子久了,人家嫌弃她。
  甘卿想着想着,突然笑了。
  张美珍看了她一眼。
  “没,”甘卿摆摆手,“就是突然觉得,我就算考上大学,估计也比现在多挣不了几块钱……对了,美珍姐,杨老帮主怎么样了?”
  张美珍顿了顿:“不知道,还在icu,家属探视时间都有限,具体什么情况都得等医院通知。”
  “抢救时间长的,最后好像一般都没事,”甘卿很玄学地安慰了她一句,“如果……”
  “这么多年的老街坊了,我当然还是盼着他好的。”张美珍打断她,“如果什么?如果我俩当年不顾一切地要在一起,现在没准已经相看两厌,还不如当邻居关系好呢。冷静下来想想,我跟杨清就不是一路人。”
  杨帮主古板内敛,脸面和原则大过一切,干什么都得“不能让人挑理”。
  张美珍完全相反,离经叛道、任情任性,凡事都看自己心情。
  就算当年老杨为了张美珍放弃丐帮,或者张美珍放弃尊严彻底背叛行脚帮,真的在一起了,这几十年下来,也少不了磕绊争吵,未必就幸福了。
  也是,男欢女爱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再真挚也不行。
  “人呢,排队的时候,总觉得别的队伍比较快,回忆过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如果在某个时点选了别的路,命运就能天翻地覆了,其实这都是自我安慰。怎么选,你也还是你,能比现在多多大出息?”张美珍很潇洒地说,“你看,你也承认,就算你当年按部就班地上大学,也不一定比现在过得好。”
  甘卿的眼神落在锅里,玉米南瓜粥在小火上缓缓地冒着泡,眼神被感冒感出来的几层眼皮压得有点黯淡。
  温暖的甜味蒸腾出来,弥散在小小的厨房里,北窗外的公共走廊中传来人声,上班上学的都回了家。
  好久,甘卿才回过神来,声音有些沙哑地说:“玉米粒再煮要老了,美珍姐,可以关……”
  “可我还是后悔。”
  甘卿诧异地抬起头,看见张美珍苍老沉静的侧脸,这个潇洒的老太太面朝墙壁,喃喃地说:“不管理智怎么说、阅历怎么说,我还是后悔。”
  所有因为没有珍惜、没有拼命挽留而错失的东西,都会成为这一生中遥不可及的执念。它们就像黑洞一样,吞噬一切,而且永远不会被填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