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冬日呢喃 > 哪吒闹海
  1
  –
  那天,乌喃问母亲:“如果我把心脏移植给姐姐,您会爱我吗?”
  那个冷淡的女人第一次将目光落在小女儿身上,眸子露出些许温柔,摸了摸乌喃的头,说,会的。
  彼时,窗外霞光绚烂,落在女人的脸庞。
  姐姐乌毓随了母亲大方贵气的眉眼,而自己的模样与父亲相似,性格也不讨喜。
  是了,别扭又矫情。
  想要什么从不开口说,讨厌什么也不表示出来,不敢爱,不敢恨,活得憋屈。
  或许死才适合她。
  乌喃盯着女人看了一会儿,缓缓笑起来,说,母亲,您说谎的样子好温柔。
  连那一丁点的温柔,也是施舍的。
  她捧着那点施舍,视若珍宝。
  女人收回手,端起桌子上的茶轻抿一口,没有再说话。
  乌喃其实想说,无论您爱不爱我,我都会将心脏捐给姐姐的。
  只是想再等一等,等到冬天,再看一场雪。
  可冬天过完,可能又想再等等,等到春天,万物复苏,看看绿色的树和漂亮的花。
  她以为自己足够绝望,绝望到能够舍弃自己。
  原来还是舍不得啊。
  但乌喃很有驯服自己的能力,她认为自己生来就是欠着母亲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切受之,一切还之。
  还债的唯一办法,是将这条命还回去。
  小时候看《哪吒闹海》,演到哪吒割骨还父,割肉还母那一幕,乌喃又哭又笑。
  真好啊,自由了,谁也不欠了。
  可惜没人愿意听她说这些啰嗦话,或者说,是他们实在等不及了。
  那样深的水,一双手从背后轻轻一推,纤瘦的少女似断线风筝,轻飘飘坠落,只激起很小的水花。
  设想一下那之后,乌毓应该会顺理成章地做了心脏移植手术,好好活下来。
  母亲得知姐姐能健康地活着,会想什么呢?
  会不会想到那个捐了心脏,名叫乌喃的孩子,也是她的女儿。
  大概不会。
  没关系。
  乌喃想,只要阿灯帮她好好照顾花花和多比就行。
  花花是什么?
  花花是一盆会开花的仙人掌。
  多比呢?
  多比是一只很能吃的狗狗。
  那阿灯呢?
  阿灯是乌喃的好朋友。
  乌喃呢?
  乌喃死了。
  死在一个安静的夏夜。
  *
  2018年,伴随着夏日的蝉鸣,在十一假期后销声匿迹,随之而来的是天气转凉,步入秋天。
  学校的大会堂里,少年站在台上,模样出众,身形笔直,如翠如松。他参加这类场合如同家常便饭,游刃有余,也因此越发瞩目。
  枯燥乏味的稿子,一成不变的内容,底下却都听得津津有味。
  只有一个女生,坐在学生之中,等到散场了,才被同学喊醒,懵懵懂懂地站起来跟着队伍里。
  “乌喃,跟我来一趟。”
  办公室。
  班主任是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脾气温和,和学生的关系不错。他端起茶杯,吹了吹热茶,说:“乌喃啊,你转学才来不久,老师知道你不适应新学校的生活……”
  乌喃站在老师跟前,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没有的老师,我很适应,我不该打瞌睡的,下次不敢了。”
  “你上次也这么说。”
  “我错了,对不起老师。”
  “入学的时候,你妈妈和我说你身体不好,我也跟任课老师都打过招呼,你成绩不错,有什么老师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不能老这样啊。”
  老师叹了口气,又说了两句老生常谈的话,摆摆手让人走了。
  有其他老师多看了两眼那离开的背影,问:“这学生叫什么名字,乌喃?”
  “对啊,怎么了?”
  “没事,哎,不说了,不说了。”
  出了办公室,门外的同桌忙拉住乌喃:“李老师是不是因为你老睡觉说你了,没罚你吧?”
  乌喃摇摇头,说:“没有。”
  “你说什么了?”
  倪莞问。
  “我说,以后再也不敢了。”
  清晨,太阳初升。
  少女走路时高高的马尾一晃一晃,彰显着主人的生命力。她倒着方向往后走,面对倪莞,干净的眉眼弯弯如新月,笑容清丽,却有一种倔强的生命力。
  “乌喃,你小心摔倒啦。”
  倪莞伸手想制止乌喃,却蓦地被少女拉住手腕,披着温暖的日光,穿过拥挤的走廊,越过重重人群,一直跑向操场。
  她们像两只轻快自由的鸟儿。
  那个死过一次的少女眼里有粼粼水光,看似欢愉雀跃,实则藏着哀哀的眼泪,笑起来像悲伤的太阳。
  “我刚才做了个梦。”
  “梦到什么了?”
  “梦到我的仙人掌死掉了。”
  “仙人掌怎么会死掉呢?还有,你怎么睡得着啊,那是宋清焉诶。”
  “宋清焉啊,宋清焉有什么好看的呢。”
  少女停下来,笑容淡了几分。
  看了十六年,早看腻了。
  *
  放学后,空无一人的教室,少年还在做题。
  “宋清焉。”
  陈灯嚼着泡泡糖,径直走到少年座位跟前,扔下一张纸。
  “喏,签字,这个月该你了。”
  宋清焉接过纸,淡淡扫了一眼,扔进垃圾桶。
  陈灯瞪大圆眸,拧眉:“闻玉和许定棠都答应了,你凭什么不答应!”
  “凭你做的事没意义,很幼稚。”
  “仙人掌可以还给你外婆,多比你可以自己养,为什么要折腾。”
  夏末秋初的温度正舒适,宋清焉上身没穿校服,一件白衬衫,扣子扣到领口处,一丝不苟,往下是肩宽窄腰,极其贵气。袖口挽至恰到好处的地方,露出一小截手臂。
  他面容清俊,和陈灯说话时没什么表情,眼睛淡漠得像用雪洗过,谁也住不进去,留不下痕迹。
  “不为什么”,陈灯突然安静了,低头看着自己做的红色指甲。若是她在,一定会用亮晶晶的眼神看了又看,羡慕又喜欢地说,阿灯的指甲真好看。
  而今,她不在,再多人夸赞,也没意思。
  “我在她跟前发过誓,我陈灯活着的一天,乌喃就活着。”
  “你们谁也别想忘了她。”
  陈灯语气恨恨,倔强之下又藏着怯懦。
  她不敢承认,又不得不承认,才过去一年半的时间,乌喃的面容已经有些模糊在记忆里,很多事情也想不起来,只记得一些零散的片段。
  时间如水一样流逝,可能再过两年,连这些零散的片段也丢失了。
  从前在一起玩,他们不拍照也不记录,想着每天都见面,窝在一起,不会有分开的时候,哪里想到,一次分开就是永远。
  于是陈灯强迫他们继续经历和乌喃相关的事情,那盆花,那只狗,保留好她留下的少得可怜的东西,像雕刻一样,沿着模糊的痕迹,一遍又一遍,让其再次清晰。
  太阳落山了。
  夕阳的余晖洒在少年身上,不知为何,照出了冬日孤寂。
  宋清焉没有再动笔,半晌,起身从垃圾桶捡回那张纸,展平褶皱,纸上写着“记十一月,轮到宋清焉照顾花花和多比,签字答应,不许反悔。”
  那么幼稚。
  不愧是好朋友。
  少年缄默垂眸,良久,落笔,是锦秀端正的三个字——宋清焉。
  “宋清焉”的下方,缀着一个小小的名字:
  ——乌喃。
  乌喃。
  怎么会忘呢。
  怎么敢忘呢。
  落下的笔画,写成的熟悉,是他赎不清的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