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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综合其它 > 《春宫》 > (11)长衫
  李四曾以为吃饱肚子大概是世上最幸福的事,但现在他觉得,好痛苦。原来吃撑是这种感觉,都想吐了。
  都怪自己太贪心,每盘东西都想咬几口。这一桌,少说四、五个大汉都能喂饱,却被李四吃了一半。他挺着肚子,难过地打了一声响嗝。
  “吃饱了?”
  赫!
  听见声音,李四吓一跳。
  “你这小子,我花费几个时辰精心请大厨烹调的一桌上等佳肴全进了你的贱肚皮!”
  是刚刚那个打扮艷丽的女人,涂着朱红的利嘴酸溜溜地说。李四赶紧拿起面巾往脸上遮,从凳子上跳下,站好。
  “怎么回事?见不得人呀?”
  “小的面貌丑陋,的确不敢见人。”
  李四弓着身回,紧张拉拉脸上棉布。
  女人走近,盯着李四看,从左绕到右,李四被看的头愈来愈低。
  “一双眼倒是长得灵动…”
  喃喃自语后女人好像没了兴趣,移回眼,走到桌边细眉一皱又说,“蝗虫过境似的,这得花多少时间收拾?”
  李四抬头,“我给您帮忙!”
  “帮忙?喝—”
  女人低吭一声,“你家公子都走了,你还想赖着干嘛?等午膳啊!”
  什么?
  “公子走了?怎么没等我呀!”
  李四着急了。
  女人惊异看着李四,然后眼珠不屑地冷冷扫过,“你一个下人,让公子等你?你是脑筋不清楚还是公子赏了饭就把自个儿当回事了?”
  “我不是这意思,我…收拾收拾就走。”
  说完,李四赶集似的连忙弯腰捡起地上明若公子早上换下的白衫、腰带。
  “你干嘛?”
  “我很快的,我收拾好公子的东西就走。”
  “哎,我说你不会不知道吧?”
  “?”
  “这里穿过的衣服,公子就不要了。”
  啥?
  李四愣住。
  不会吧?!
  这长衫昨天公子出门前才穿的,上等丝绸,手工精制,就不要了?李四摸着手中柔软,
  挂在明若公子的身上不过——呃!李四猛摇头,没再想下去,清清喉开口,“这矮几上的桌巾能给我吗?”
  李四说着已经扯下桌布。
  “小子,你做什么,那可是从波斯——”
  “这不是给明若公子的衣服打包吗?总不能就这样捏成一团拎回去,是吧?姊姊?”
  “我说,我管你——”女人忽然停下,抬眼,“你刚刚叫我什么?”
  “姊姊呀。妳看起来不就与我去年刚出嫁的大姐差不多年纪,不对吗?”
  李四语毕。女人呵呵笑起来,心花怒放。
  凤姊,是沁香苑的老鸨,虽已四十多,可保养得宜,风韵犹存。纵使如此,被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喊姊姊,那可不都轻飘飘嘚瑟起来。
  “也罢,就当孝敬公子,免得人家说我们沁香苑小气。你动作快点!”
  “好嘞,姊姊!”
  李四又喊一次。凤姐眉开眼笑,乐得红唇大扬。
  马车果然是好东西。
  昨晚从府里到沁香苑也不过二刻钟,李四却花了半个多时辰才走回肖府,而且还边走边跑。因为李四心急。
  公子就这样扔下他,他怎么想都怕。
  公子不会又反悔了?
  明若公子看着俊雅温润,但心思阴晴不定、难以琢磨,还会咬人。人家都说死囚的最后一顿饭特别丰盛,想到公子给的那一大桌,李四就觉得自己忒傻。一顿饭吃得感激涕零都想给他祖宗三代烧香了,没想竟是要命饭。
  停在肖府后门,气喘吁吁。
  李四缓了口气,走上前,抬手敲。
  过了半饷,没人应。
  想死的心都有了。
  他深深吸口气,提起勇气再次拿起门环。
  手才举起,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