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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奶凶忠犬护悍妻 > 337 大结局
  “赶紧下来支援,负二楼停车场!”李湛冷静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是!”
  谁也没有料到,晏庭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能计划逃跑。
  最重要的是,那些假扮医生和护士的究竟是什么人?
  庞鸿飞以及陆奇不都被警方抓住了吗?
  晏庭究竟还藏着多少底牌!
  难怪陆奇不把他杀死不放心,这个男人太狡猾了。
  想到这里,李湛的神色瞬间变得分外冷峻。
  他带着人从步梯飞快地往楼下赶,试图在电梯抵达负二楼之前截住人。
  因为一旦那些人进了停车场,必定是一场恶战,如果能把人堵在电梯里是最好的。
  好在医院的电梯几乎每一层楼都有病人或者家属要下楼,所以电梯每一层楼都会打开,这严重的减缓了电梯下行的速度。
  等他赶到负二楼的时候,正好碰到了明曜安排的人。
  那里有四个彪形大汉,看到李湛后,他们立即喊了一声,“李队!”
  李湛点了下头,立即让他们站到后方,然后掏出武器对准电梯门。
  “要不用这个?”大汉拎起手中的灭火器递了过去,并说道,“我们还有四个人,他们负责在上面观察,可以确定目标没有从其他楼层下电梯,现在肯定还在电梯里。他们一共有7个人,我们必须第一时间让他们失去行动能力。”
  李湛扫了眼他手里的灭火器,不得不说,这是个好东西。
  “好,辛苦。”他立即接过灭火器,使劲晃动了几下,随后比了个手势,和另外三个警察分别站到了电梯两侧。
  电梯的数字已经显示到了“1”,马上就要到“2”。
  “叮咚。”
  电梯突然响了,李湛背靠着墙壁偏过脸,然后在看到电梯门打开的那一瞬间迅速提起手里的灭火器,手用力地握住压把,对准电梯就是一顿喷!
  灭火器里的干粉猛地扑面而来,让电梯里的人第一时间闭上了眼睛,甚至抬手遮挡。
  趁着这个空隙,李湛身后的警察立即冲了进去,快、准、狠地卸掉了打头那个人手里的武器,咔地一声将人铐住。
  但这群穷凶极恶之徒又怎么会束手就擒,他们立即反抗。
  李湛见状伸手猛地往里一撞,利用被铐住的那个人当作肉盾,将里面的人抵在电梯墙壁上。
  电梯狭**仄的空间里立即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
  人和人碰撞的声音、人和电梯碰撞的声音、人和担架床碰撞的声音……一时间,电梯里一片混乱。
  “砰!”
  有武器的声音响起,李湛迅速避开,如灵蛇一般左右腾挪,借助肉盾将人手中的武器夺过去,然后扔出电梯门外。
  灭火器的干粉依然残留在空气中,熏眼呛鼻。
  有人突然推动担架床,将李湛以及他手中铐住的人一起抵了过去,然后猛地转向,朝电梯门口攻去。
  恰有明曜的人拎着灭火器,看见有人逃出来就是一罐子砸下去。
  方寸之间,杀机四现。
  好在过程虽然凶险,但李湛等人占了先机,又利用了地利,最终以两人受伤的代价将晏庭一行7人逮住。
  “差点儿就让你跑了。”李湛不禁吐了口浊气,然后将晏庭牢牢扣住。
  他不禁望向电梯里的担架,然后掀开了担架上搭下来的床单,这才明白他先前的那股不对劲的感觉到底来自于哪里。
  医院的担架向来简单,床单全是紧紧地塞进四周的,可是这张从手术室里推出来的担架的床单却掉了下来把担架床围了一圈,所以他当时才觉得有些不舒服。
  而掀开这床单一看,这担架下竟然装了四个拉手,很显然,晏庭就是吊在担架下被运出来的。
  “走!”李湛再也不给晏庭好脸色。
  “李队,是回病房还是……”
  “去厅里,既然他这么能折腾,估计伤口也不要紧。”李湛面色铁青。
  如果他不是请明曜帮忙,只怕现在晏庭早已逃之夭夭。
  另外一名警察瞟了眼晏庭已经渗出血来的腹部,再看了眼李湛冷沉的面孔,最终没说话,打了电话让其他同事来接他们。
  半个小时候,李湛将人押回了单位,然后叫来了医务室的医护人员帮晏庭处理伤口。
  听说晏庭试图逃跑并差一点儿成功的陆春明急忙赶了过来,透过栏杆看向被关在里面的晏庭,眉头如山压着,“这个hawk,还真有几分本事。”
  “不过他闹这么一出也好,省的我们还要费劲去找那些漏网之鱼,你看到旁边那个没有。”李湛略微扬了一下下巴,示意陆春明看向隔壁房间的女人。
  “那是……”
  “我们一直在找的阿西。”
  “那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谁说不费工夫,我们的人也伤了两个,”李湛说着拍了一下陆春明的肩膀,“行了,人我交给你了,我去审陆奇。”
  “好。”
  两人随后分开,李湛让人把陆奇带到了审讯室。
  这一次,因为有了肖驰强的供述以及从晏庭那里获取的信息,再加上陆奇经过一晚上的犹豫,李湛稍微费了一些功夫,但最终还是撬开了陆奇的嘴,从而拼凑出了三十多年前闫立海一案与今日这桩案件之间的联系。
  原来,当年闫立海被孔天华设计出事后,他手下大将朱宵在听到风声后就趁机逃了,而陆奇则因为在案之前就被闫立海派去保护崔新雪,所以逃过一劫。
  英雄难过美人关,崔新雪就是闫立海心头的那个美人。
  但崔新雪并不知道闫立海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f市内有钱的老总而已。
  闫立海在她身上花费了不少功夫,甚至是手段,最后让崔新雪怀了他的孩子,陆奇就是因为这件事被闫立海指派过去保护她的。
  闫立海出事半年后,崔新雪生下一个儿子,这时候,朱宵找到了他们。
  朱宵要求陆奇带着孩子跟他出境,崔新雪一心想过平安康定的日子,直接拒绝了朱宵,表明自己不愿意让孩子步入后尘。
  但如果没有这个孩子,朱宵就没法动用闫立海留下来的人脉关系,而陆奇野心勃勃,也并不愿意在一个妇人身上耗费光阴,两人一拍即合,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们强行带走了孩子,然后派了专人“保护”崔新雪。
  名为保护,实为监视。
  这样既可以对底下的人声称他们带回了闫立海的儿子,又满足了崔新雪的愿望,让她获得自由和新生,给底下众人树立了一个“有情有义”的形象。
  但两人还没出境,孩子在半道就死了。
  据陆奇说,孩子应该并不是简单的风寒感冒,而是朱宵从中做了什么手脚致死的。
  因为在他记忆里,那个孩子身体壮实、非常健康。
  他当时没有证据,再加上朱宵威逼利诱,最后只能无奈听取朱宵的意见,狸猫换太子。
  看到那个婴儿,也就是现如今的晏庭的时候,陆奇就知道朱宵这是有备而来的。
  他故意留了陆奇,就是要让陆奇当那个“证人”,证明晏庭就是闫立海的儿子。
  而他则掌握了晏庭的身世秘密,一旦某天不再需要晏庭,就可以随时将他推出去,然后自己掌握权柄。
  不单如此,晏庭还是林小婉的孩子,而朱宵对林小婉做的一切,正是对魏明远的报复,他用这一行为来充分地表明了自己对旧主闫立海的忠诚,由此获取了不少闫立海旧识以及部下的信任和钦佩。
  自此,陆奇别无选择,只能踏上贼船。
  而朱宵去到y国之后,现要接触“日晷”,只能用闫立海的名号,这就让他不得不将晏庭好好的养在身畔。
  越是与“日晷”及其他势力接触得深,他就越是要扮演好自己当初“忠诚卫主”的角色,这也让晏庭有了喘息之机。
  而晏庭的病也让他放下了戒心,以至于到最后,他觉得养着晏庭这个闲人也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他乖乖地做个傀儡就行。
  偏偏晏庭身体不好却多智近妖,小小年纪就看清了自己的处境,并暗中筹谋,最终在十六岁那一年设计成全了朱宵辛苦经营的“忠诚卫主”的名声。
  只是这名声的代价是性命,不知道朱宵可后悔。
  陆奇原本是打算扳倒了朱宵后自己上台成为第二个朱宵的,可经此一事,他现晏庭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唯唯诺诺的傀儡少主。
  而晏庭念着他帮自己安排手术、在朱宵手底还护着自己的旧情,无比信赖他,于是他决定韬光隐晦,坐看晏庭施展手段。
  晏庭一掌权,就展现出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手腕和实力,不过短短几年时间,他就成为了y国头号巨鳄。
  陆奇到这时候只能更加小心,生怕自己行差踏错,他只能算着晏庭的日子,如蚕食一般,一点点侵吞和经营。
  他倒是打着如意算盘,让晏庭替他去挣江山,等晏庭打下天下后身体也垮掉了,他就可以以忠仆的名义接手原属于晏庭的一切。
  但晏庭的野心并不以他的生命为界限。
  在孔天华一案后,陆奇突然现,晏庭竟然在培养阿西。
  那个女生他并不看好,原以为就是晏庭放在孔天华身边的一颗棋子而已,谁知道晏庭竟然动了让棋子当家做主的念头。
  陆奇知道,如果这次自己再不出手,恐怕再也不会有机会。
  所以他铤而走险,和肖驰强联手给晏庭挖了坑。
  至于孔天华,那是晏庭提出来的条件,同样也是自己为了和肖驰强合作,想要捏住的把柄。
  他们都在彼此防备着、算计着,可他们都没有算过违法犯罪的后果。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场算计,最后让他们全部都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
  听完李湛的讲述,孟一荻唏嘘不已。
  她得知整个案件始末的时候,已经是她和明琛、俞尔雅被救出来后的第三天。
  “那崔新雪后来怎么又会怀上明琛的呢?还有,她不是开了服装店吗?”孟一荻忍不住问道,然后偏头看向另外一张病床上的明琛。
  明琛也不禁看向李湛。
  他小腿多处骨折,又重新做了手术,眼下两条腿都打着石膏,如果只看下半身,活像个木乃伊。
  而孟一荻则是肩膀和后脑勺重伤,夫妻俩一个是上半身不能动弹,一个是下半身不能活动,倒也互补。
  李湛坐在他俩病床的中间,回道:“崔新雪的孩子被抱走,但又有人监视她,所以她什么也干不了。那个小店是朱宵盘给她的,她就像个人偶似的守着店过日子。只是时间长了,派去监视她的那个人竟然对她动了恻隐之心。陆奇倒没有说得很清楚,总之两个人走到了一起,然后有了明琛。”
  原来,明琛的父亲虽然不是闫立海,但也依旧是一个毒贩子。
  “崔新雪毕竟是闫立海的人,而且他们也害怕朱宵再找上门来,于是两个人关了店跑路了。但朱宵怎么会轻易放过背叛他的人?所以后来那个男人在半道死了,而崔新雪也被朱宵的人捉住了,她也就是在那期间染上的读瘾。”
  听到这里,明琛的脸上不禁腾起愤怒的神色。
  那毕竟是他的生母!
  李湛继续道:“但崔新雪愣是趁机逃到了云岭镇。她的确是奔着你现在的父母去的,但是她只是想寻求庇佑,因为那时候懂行的人都知道,云岭镇是最安全的。生下你后,她选择了自杀,就是为了让朱宵彻底放过你,因为你什么都不知道。”
  孟一荻有些愕然,云岭镇为什么最安全?她不禁看向明琛。
  “后面的事情,小琛和你说吧,我相信他爸都给他说了。”李湛讲道。
  事关明曜以及明家过去的事情,而如今孟一荻已经成为明家的媳妇,这种事,还是由明琛来说更加合适。
  明琛望着孟一荻,点了点头,“我回头给你说。”
  随后,李湛捡着重要的东西告诉了孟一荻,“那个阿西,就是晏庭一心想培养的人,没想到她竟然会为了救晏庭出去而主动现身。”
  “她认罪了吗?”
  “认了,供认不讳。但我还有个消息要和你们说。”
  “什么消息?”孟一荻疑惑。
  李湛回道:“她怀孕了,晏庭的孩子。”
  听到这句话,孟一荻好半天没回过神来,顿时和明琛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消化这个消息。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现身的原因。晏庭把她当继承人培养,但她对晏庭却是男女之情。一听说晏庭出事,她立即就赶来了,打定了主意要和晏庭同生共死。”
  孟一荻过了许久才消化了这个事实,随后不禁笑道:“我估计晏庭脸都气青了吧?”
  但笑完过后,她又不禁开始担心,“那个孩子……”
  “在分别审问后两人见了一面,晏庭的确如你所料,脸色铁青,甚至知道这个孩子后,还强烈要求阿西打掉,坚决不允许她生下来。”李湛回道。
  孟一荻眉梢微动,“那阿西的选择呢?”
  “她沉默了。”
  “那就是选择了孩子。”孟一荻不禁叹了口气。
  实话说,孩子何其无辜。
  她看着明琛,心里突然生出了几分感慨,不禁问道:“我想见晏庭一面,可以安排吗?”
  “你见他干什么!”明琛立即着急起来,上半身急忙朝孟一荻的方向扭去,要不是腿脚不便,只怕早就跑孟一荻那里去把人箍紧了。
  “没听说过一句话吗,痛打落水狗。”孟一荻冲明琛扬了扬眉。
  明琛被她逗笑,但还是不愿意她去,不禁抿了抿嘴,“可我还是不想你去。”
  李湛不禁拉开椅子站起身来,“这件事我还真做不了主,你问问陆春明吧。案子差不多结了,我得离开了。”
  离开?
  孟一荻一怔,随即才反应过来,“李队,你是指离开f省吗?”
  “是的,已经比我原计划晚了。”李湛说着,拿起自己挂在椅背上的衣服放在臂弯里,然后从衣兜里掏出了一个大红包,望着他们两个说道,“还有新的案子在下个地方等我,所以,喜酒肯定吃不上了,在这里提前恭喜你们两个,愿你们同舟共济、白头偕老。”
  “不是,我们就下个月的婚礼,李叔你都不能再多待一个月吗?”明琛不禁问道。
  “人生总有聚散,何况,让我一个老光棍参加你们的婚礼,当面撒狗粮,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李湛竟然还和明琛开起了玩笑。
  明琛见状,知道他去意已决,于是不再挽留,真诚地道了谢。
  李湛随后看向孟一荻,讲道:“这世上除了肖驰强这样的人,更有许许多多正义之士,像便衣组的黎永昌他们、像和你并肩战斗的李东他们,希望你不要被这一次伤害打倒,依然能够保持初心、怀抱信念,坚强勇敢地走下去。”
  说着,李湛抬手,在她肩膀上轻轻地拍了拍。
  孟一荻不禁笑了,“我现在两只肩膀上,可都有了功勋章。”
  言外之音,她不会放弃追逐真相、寻求正义的。
  明琛听到这话却不禁面色一红,忍不住插嘴道:“好像两次都是为了救我受的伤。”
  霎时间,病房里一片善意的笑声。
  “或许,这就是你们两人之间的缘分。”李湛说着,随后与两个小年轻人告了别。
  翌日,李湛功成身退,离开了f省。
  再一日,孟一荻联系到陆春明,去了看守所探望晏庭。
  再见面,他从主宰她性命的绑匪变成了阶下囚。
  隔着玻璃,孟一荻看着晏庭那张冰冷如玉的面孔,再也没有了最初的恐惧和害怕,她拿起了旁边的电话,然后主动开了口。
  “我和明琛领证的头一晚,你特意去了红花巷,送了我们一份礼物。”
  晏庭听到这话,眉梢微挑。
  他记得。
  他当时所谓的礼物就是故意透露了明琛是崔新雪和毒贩子生下来的孩子的事实,目的就是为了摧毁明琛的信念。
  “你想说什么?”他不禁问孟一荻,心里隐约有种预感,孟一荻今天来者不善。
  然后,他就听到孟一荻说道:“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比起明琛,你更加可怜而已。”
  说话间,她的目光直直地盯着晏庭。
  尽管她没有说完,可晏庭却接收到了她的未尽之意。
  她分明就是在说,明琛的父亲是毒贩,可他却正直善良、身处光明;而自己的父亲明明是警察,可他却阴狠残酷、深陷深渊。
  “呵!呵呵……”他不禁笑了,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放肆,那声音似乎还带着几分尖锐刺耳。
  紧接着,他“噗”的一声,毫无预兆地吐出了一口血。
  那血喷溅在玻璃上,令他投在孟一荻眼中的面孔染上了斑驳红色。
  “这果真是一份大礼。”他不禁笑着对孟一荻说道。
  事实上,孟一荻刺痛的,正是他这些天一直压抑、一直不肯去承认的痛处。
  他宁愿自己的父亲是闫立海也不宁愿自己的父亲是魏明远!
  这错位的人生,让他所做的一切都变得可笑又可怜,而他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可怜之人!
  他是谁?
  他是闫庭!
  他是令人闻风丧胆的hawk!
  他当年能干掉朱宵,后来能扳倒孔天华,他甚至可以将很多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可现在呢?
  他竟然变成了一只可怜虫,要忍受来自于其他人投来的复杂眸光。
  他宁愿那眸光里只有恨、只有畏惧、只有恐惧,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竟然还有怜悯。
  这些比他弱小的人凭什么可怜他!
  他不需要!
  可就因为这该死的出生,竟让他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这是多么的可笑,啊!
  呵呵,多可笑!
  他似是疯了一样,甚至不肯去擦拭嘴角的鲜血。
  “你得意了吧?你这是在帮明琛报仇?啊?”他不禁问道。
  孟一荻看着他那副模样,难以将他同那个算无遗策、城府深沉的hawk联系到一起。
  “不,我只是觉得你可怜。”她诚实地说道。
  而这诚实的话,无异于一把尖刀,直捅hawk的心脏。
  “哐”的一声,晏庭挂掉了电话。
  孟一荻抬眸,面无表情,然后看着他转身。
  而晏庭的背影,有史以来破天荒的显示出了慌乱和踉跄。
  这一次,终于轮到他仓皇而逃。
  从看守所出来,孟一荻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
  阳光洒在她身上,她不禁闭眼,感受着那温暖的力道。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她嗅到了属于春天特有的蓬勃新生的味道。
  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
  而她很快地睁开眼,迈步朝阳光里走去。
  她家明琛,还在医院里等着她呢。
  时间,随着小麦拔节不知不觉一晃而过。
  一眨眼就到了4月20号,明琛和孟一荻的婚期。
  明琛原本想给孟一荻一个盛大的婚礼,而盛大的婚礼肯定会耗时耗力。
  考虑到孟衡的身体状况,两家人商量了一番,又征求了两个年轻人的意见,最终决定在4月20号这天举办婚礼。
  这天是周六,孟一洵不上课,俞尔雅不上班,无论是亲朋还是好友都在场,所以出门送嫁的时候还是十分热闹的。
  尤其是情报科的那一帮家伙,一个个以娘家人自居,愣是将门堵得死死的,要明琛拿出诚意,才给开门。
  明琛包了很多红包,其中砸门红包全是硬币封装的。
  刘全等人听着叮叮咚咚像是下冰雹一般砸在门上的声响,不禁咋舌。
  “这家伙哪里找的这么多硬币?”
  “我怎么觉得咱们堵多久,他就能砸多久呢?”
  ……
  俞尔雅转头就将刘全等人的议论转述给了新娘子孟一荻听,孟一荻的脸上立即腾出了红晕,不禁抿唇偷笑。
  想不到明琛那家伙攒的硬币最后竟然派上了用场。
  “你笑什么?”俞尔雅忍不住挠她。
  孟一荻躲不过,忙附耳把明琛存硬币的事情简单地给俞尔雅讲了。
  俞尔雅顿时啧啧称叹,“原来咱们明董事长打小就知道攒老婆本了!果然不是一般人!”
  说着还朝孟一荻竖起了大拇指。
  孟一荻闹了个大红脸,清丽冷艳的面孔染上红霞后更添几分明媚娇艳,立即变得瑰丽动人起来。
  热闹过后,明琛非常诚恳地用厚厚的红包打动了守门的人,如愿抱得美人归。
  孟衡的身体状况已经很差了,但他依然坚持回了家,在屋子里接受了孟一荻和明琛的孝敬茶。
  明琛改口的时候,他还封了一个大大的红包,厚厚一沓,可见对这个女婿十分满意。
  出门的时候,孟一洵亲自把孟一荻背上了婚车,然后一行人去往了教堂。
  两个人的婚礼最终决定从简,只邀请了最亲密的亲人和好友。
  仪式开始之前,孟一荻在化妆间里补妆,明琛过来看她。
  “我不能单膝跪地向你求婚,你会不会有遗憾?”明琛忍不住问道。
  如果说这场婚礼非要说有什么令人遗憾的,明琛觉得,那一定是自己的腿。
  因为再次受伤,他不得不又一次坐上轮椅,而腿脚不便带来的就是他不能背孟一荻、不能跪地求婚,甚至连婚礼都得坐在轮椅上进行。
  孟一荻见他一脸认真,正想安慰两句,谁知道就听到了扑哧的笑声。
  紧接着一道促狭的声音响起:“这怎么能叫遗憾呢?坐着轮椅进行婚礼,你这也是独一份了,我觉得,这应该叫——刻骨铭心!对,刻骨铭心,这个伤正好见证、纪念你们的感情!”
  孟一荻扭转头去,就看到一个俊朗清逸的男人含笑走了进来。
  他和明琛差不多年纪,长相也各有千秋,但他那一双眼睛潋滟生光,与明琛的黑亮澄澈不同,那双眸子仿佛会说话一般,含情脉脉,不禁令人心旌摇曳。
  “又乱说话!宋旻,你皮痒了是不是?”
  紧接着,那男人的后脑勺就挨了一巴掌。
  “姐!男不摸头!”那个俊朗清逸的男人立即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
  “原来你把‘打’当成‘摸’。”他身后紧跟着走进来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
  初春的季节里,女人穿着米色长款风衣,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干净利落的爽利,气场强大,身上与生俱来的气质更是令人惊艳无比。
  “宋昳姐!”旁边的伴娘俞尔雅立即兴奋出声。
  这是孟一荻第一次和宋昳、宋旻见面,但她很快就对上了号,不单单是因为这两人是明琛的好友甚至姐弟,更因为这两人是她男神宋臻的儿女!
  对了,听说明琛的干爹、干妈也来了,她今天也可以见到!
  “新娘子太美了,我们忍不住提前来偷看一下新娘子。”宋昳笑道。
  化妆室里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几个年轻人很快就说到了一起。
  半个小时后,婚礼正式开始。
  明琛和神父站到台前,等待着他的新娘的到来。
  伴随着《婚礼进行曲》的响起,教堂透射着阳光的大门被徐徐推开,然后灿烂的阳光便洒落进来。
  新娘子身穿洁白曳地婚纱,仿佛阳光里飞进来的天使,纯洁而又美丽。
  旁边是老父亲孟衡,新娘挽着他的手,一步一步,走得极慢。
  这缓慢的步伐,正如果孟衡此刻万般不舍的心情。
  但他能陪女儿走的,也只有这么一段路。
  女儿长大了,未来的人生还有很长,他必须学会放手,将她亲自交到另外一个人的手里,让那个男人为她遮风避雨,陪她走完人生后面的旅程。
  “好好对她、珍惜她。”他不禁哽咽道。
  明琛坐在轮椅上,对上岳父恳切、深沉的目光,不禁郑重地点头,回道:“您放心,我会的,我一定会好好对一荻的。”
  说着,他不禁转头看向孟一荻,那眸光里,是不容错识的深情。
  孟一荻鼻头微酸,忍不住落下泪来。
  在这一刻,她不仅仅感受到了出嫁女的不舍,更有种父亲在交代遗言的感觉。
  因为她知道,父亲已经时日不多。
  这不是生离,而是死别的提前演练,而这种演练,无疑是令人十分悲伤的。
  “那我就将她交给你了。”孟衡牵动唇角笑了笑,然后忍住泪意将女儿的手放到了明琛手里。
  “爸。”孟一荻哽咽。
  “别哭,该高兴啊。”孟衡脸上都笑出了褶子,目光平和而温柔,“你们好好的,我就放心了。”
  随后,他走到了第一排的位置上坐下。
  两个新人相携,来到了牧师面前。
  “明琛,你是否愿意娶孟一荻作为你的妻子?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牧师朝明琛问道。
  “我愿意。”明琛毫不犹豫地回道。
  “孟一荻,你是否愿意嫁给明琛作为他的妻子,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孟一荻不禁扭头看向明琛,一双含泪的眸子多了几分笑意。
  “我愿意。”她回道。
  “明琛和孟一荻,现在请你们面向对方,握住对方的双手,作为妻子和丈夫向对方宣告誓言。”
  随后,两人宣告誓言。
  他们望着彼此的眼睛,从对方的眼眸里看到了彼此的身影。
  那小小的倒影,如一个小光点,在眸子里跳动着,应和着他们此时此刻的心跳,一下一下。
  “……我们将成为一个整体,互为彼此的一部分,我们将一起面对人生的一切,去分享我们的梦想,作为平等的忠实伴侣,度过今后的一生。”
  每对来到教堂里结婚的新人都会去朗读的誓词,此刻也拥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只因为,对面的人,是他们认定的此生伴侣。
  等誓词落下后,孟一荻不禁俯身,主动吻上了她的新郎。
  有光阳透过彩色的玻璃照了进来,洒落在这一对新人身上,如梦似幻。
  耳边是热烈的、祝福的掌声,可他却什么都听不见了。
  他的眼里、心里此刻满满全是她,而她亦是。
  他们在亲人朋友的祝福中诉说着属于他们的故事。
  而他们的幸福,将继续书写下去。
  ——全文完——
  ------题外话------
  每次写下“全文完”这几个字的时候,都忍不住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忠犬”这本文,大概是长歌最折腾的一本文,从3月开坑到5月初因故停更,再到8月中旬复更。这一路走来,感谢小伙伴们不离不弃,感谢你们的热情支持。凌晨2点24分,又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但我相信,每一次再见,都是为了更好的遇见。我爱你们,么么!
  最后推一下新文吧,《巧为农家女》,古代种田,喜欢的小伙伴可以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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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新文填坑,到时候,愿你们仍在。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