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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总裁前女友她回来了 > 第11节
  头好痛,嘴巴好干,好想喝水。
  她坐起来环视一圈,发现室内的摆设很陌生。
  不远处的沙发上,有双男人的脚露出来。
  盛晨赤着脚,慢慢走过去。
  男人蜷缩在沙发上,卧室里的沙发本就不长,而男人身材高大,有小半截小腿悬空在沙发外。
  他曲着手臂盖住上半张脸,露出的那半张脸好看得要命,性感的下巴,粉红的薄唇,鼻梁高挺。
  宋明予!
  盛晨认出是他,脸色顿时难看得要命。
  “喂!宋明予!”她把宋明予叫醒。
  宋明予睁开眼,眼里还有刚睡醒的迷茫,“怎么了?”
  他的声音罕见地有些柔和,温温吞吞的,尾音上翘,像极了七年前那个温和的少年。
  盛晨很生气,“谁让你睡这里的!我不想见到你!”
  宋明予张口想要解释,可是看到盛晨厌恶的表情,想想又觉得解释跟不解释没什么区别。
  他最终没有解释,很平静地拿起一旁的外套穿上,抚平裤子上压出来的褶皱,“你喝醉了,我在照顾你,仅此而已。”
  “谁要你照顾了!”盛晨恶声恶气的,越过宋明予进了洗漱间,砰地一声,门被盛晨甩上。
  盛晨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睡了一晚,蓬头垢面的,连妆都没卸。
  她索性把妆都洗掉,擦脸的时候猛然发现脖子上有几块红斑,还有指甲的抓痕。
  盛晨猛地丢掉毛巾,拉开门怒气冲冲的质问宋明予,“你昨晚干了什么?!”
  宋明予把视线放在她手指的脖子上,盛晨皮肤白皙,那几道红痕特别显眼。
  他淡淡道:“蚊子咬的。”
  “放屁!蚊子咬的?我看是你咬的,你不是最喜欢咬人脖子!”
  “咳咳……”宋明予咳了两声,耳尖微红。
  盛晨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神色有些不自然。
  她犟着嘴,表情凶恶,说道:“最好不是!”
  古人有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盛晨还没到第三次,就让这次口误给搅得气势都没了。
  现在继续骂又接不上那口气,不骂又表现不出来她的坚决讨厌宋明予的决心。
  算了,不骂了!反正宋明予也知道她讨厌他。
  盛晨白了眼宋明予,表情气呼呼转身走了,膝盖一不小心磕到椅子,麻了半条腿。
  盛晨一瘸一拐气势十足地走出去,一开门,她看到苏薇薇站在她房门前,看了她出来时,表情臭臭的。
  盛晨:……
  艹!一大早就看见两个讨厌的人。
  “有事吗?”盛晨双手抱臂倚在门框上,
  苏薇薇死死盯着盛晨的脖子,想起盛晨刚刚不自然的走路姿势。
  盛晨身上这条裙子是v领的,脖子上的红痕刺痛苏薇薇的双眼,“你们昨晚……”
  盛晨截住她的话,一撩头发,“春风一度,潇洒得很。”
  “你说是吧?”她回头朝里面的宋明予道,紧接着又看着苏薇薇,一扬唇,“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喝了点小酒,发生点什么不是很正常?你这什么表情?抓奸啊?你什么身份?”
  盛晨觉得她现在这个模样肯定像极了电视剧里那些跟原配耀武扬威的小三,不过她不是小三,而苏薇薇也不是原配。
  苏薇薇咬着牙,恨恨地看着盛晨。
  宋明予从里间出来,他简单地洗漱了一遍,发梢还滴着水。
  见到苏薇薇,他表情没什么变化,“有事吗?”
  苏薇薇在他跟前垂着眸,情绪低落,“明予,你怎么能跟她……”
  宋明予表情冷淡,“你管不着。”
  苏薇薇白着脸,宋明予居然没有否认,难道他们昨晚真的发生了什么?
  看着盛晨的得意,还有宋明予的不耐烦,苏薇薇想到七年前,那一天早上也是这样的,这一刻仿佛历史重演。
  第12章 狐狸精
  七年前,盛晨也是这么靠在宋明予家门外,笑得风情万种,如妖精般惑人,“怎么?看到我在里面很意外吗?你看,你用尽手段,却比不上我勾勾手指头,现在宋明予是我用过的男人了,你想捡就捡吧,我不介意。”
  她那时候脖子上的红痕比现在更为显眼刺目,眉眼间的张扬与不屑苏薇薇这辈子想忘都忘不掉。
  而此时,盛晨看到苏薇薇吃瘪,突然觉得宋明予顺眼了些。
  苏薇薇才是盛晨最讨厌的人,为了硌应苏薇薇,盛晨暂时放下她与宋明予之间的恩怨。
  她朝宋明予勾唇微笑,微微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睁着眼开始编瞎话:“我对你昨晚的表现很满意,一次有空再约啊。”
  热气钻进宋明予的耳朵里,痒痒的。
  盛晨虽然凑近宋明予耳边,不过音量大得苏薇薇听得一清二楚。她朝宋明予笑了笑。
  宋明予觉得盛晨对他笑的时候像个专门勾人的狐狸精,把他的三魂六魄都勾走了。
  他点点头,“好。”
  盛晨很满意,拍拍宋明予的胸口,感受到里面结实的胸肌,真诚地赞美一句,“胸肌不错。”
  她瞥一眼苏薇薇。
  她见识到苏薇薇的真面目之前,从来没想到一个人可以集虚伪、狠毒与伪善于一身,人前人后两副面孔,明面上是高洁的莲花,实际上是恶毒的白莲花。
  盛晨在她身上吃了大亏,而宋明予跟苏薇薇联合陷害宋江城,这才是盛晨最恨的。
  看苏薇薇吃瘪是人生一大乐事,所以她任由苏薇薇误会而不去解释。
  不得不说,苏薇薇脸上的表情比七年前还精彩,看得盛晨身心一阵苏爽。
  她跟宋明予现在在苏薇薇眼里,大概就是一对偷/情的狗/男女,别问盛晨怎么知道,苏薇薇脸上写着呢。
  “走了,回见~”盛晨朝宋明予摆手,尾音荡漾。
  走廊里剩下宋明予和苏薇薇俩人。
  宋明予把门合上,越过苏薇薇走了几步。
  “明予,”苏薇薇叫住他,“你不能跟盛晨在一起,你忘了阿姨她是怎么死的吗?她是被宋家的人逼死的,阿姨是因为盛晨才被盛家人发现的……”
  宋明予顿住脚步,“闭嘴。”
  “我的事轮不到你指手画脚。”
  “我妈的死从来不关盛晨的事,你是不是有点自以为是了?苏薇薇,我们只是上下级的关系而已,希望你不要坏了规矩。”
  苏薇薇恨恨的咬着下唇,手拽紧了衣服,指节发白。
  她看着宋明予冷漠到极致的表情,转身的那刻泪水终于忍不住落下来。
  苏薇薇有一个秘密,一个谁都不知道的秘密。
  这个世界是她看过的一本书,一本以盛晨和宋明予为主角的书,不过这本书的结局是个悲剧。
  富家女盛晨爱上穷小子宋明予,这本是个老套的故事。
  他们高中相恋,大学毕业就结婚,婚后的生活温馨美好。
  直到有一天,宋明予的身世被发现了,别人都以为他是宋家的私生子,其实不是的,宋明予他爸跟他妈结过婚,只是没办婚礼,知道的人不多。
  而宋明予知道了当初他妈是被宋家人害死的,
  然而故事的最后,盛晨站在宋家那边,跟宋明予离婚了,他们从此变成仇人,相互敌对,而宋明予意外死在盛晨手上,盛晨也自杀了。
  而苏薇薇穿进书里,她爱上宋明予,把一切都提前了,盛晨和宋明予没有结婚,他们现在相互敌对,只是让苏薇薇不甘的是,宋明予依旧爱着盛晨,死心塌地地爱着。
  苏薇薇觉得她没有做错,盛晨和宋明予的结局注定是悲剧,拆散了他们,他们会过得更好,毕竟如果按照那本书上所说,现在盛晨和宋明予已经死了,而如今他们还活着不是吗?
  对,她没做错。
  ―
  ―
  盛晨回到家的时候却发现盛谨在坐在沙发上,她看了下时间,“你今天没去上学吗?”
  盛谨摇头,撅着嘴有些不情不愿的,“晨晨,我不想去学校了。”
  “为什么?”
  盛晨在那一瞬间脑补了场校园欺凌的场景,乖巧可爱的盛谨因为遭受校园暴力而不想上学。
  盛谨可不知道盛晨在想什么,他望着盛晨心想,因为我要盯着你和宋明予啊。
  不过说出来会被晨晨带去医院看精神科吧。
  他瘪着嘴,“我不想去了嘛!”噢,他一把年纪了,卖萌可耻。
  “晨晨,我不想去学校了,学校好无聊,你不要让爸爸妈妈逼我去学校了好不好?”他摇着盛晨的胳膊撒娇,做起来驾轻就熟,他知道晨晨最吃他撒娇这一套了。
  盛谨记得前世晨晨还在的时候,但只要他撒娇,晨晨基本上有求必应,不管那个要求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
  想到前世盛晨的最后的结局,盛谨眼神暗了下。他一定要阻止晨晨跟宋明予继续纠缠下去,宋明予再优秀又怎样?在盛谨心里,他就是个优柔寡断又懦弱的渣男,舍不得放手又没有办法跟晨晨在一起。
  而且盛谨还要查出前世害死他的人是谁。
  是的,盛谨反反复复想了许久,总觉得他前世的死并不是意外,而是有人蓄意安排,一个正常人开车,见要撞到人,会条件反射踩刹车的。
  盛谨记得,那辆货车直直冲着他来,没有丝毫减速,临死前他看见货车司机打开车门逃跑的时候没有一点惊慌,不像是一出意外,更想是一场谋划。
  “晨晨,你就答应我好不好?”演起一个孩子,盛谨简直毫无压力。
  盛晨看盛谨这模样,觉得盛谨八成真的在学校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她按耐住怒气,摸摸盛谨的头顶,“好吧,我会跟爸妈说的,不过你得在家自学,就算不去学校课程也不能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