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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穿越重生 > 系统误我终身 > 第192节
  从羊群来说,它们没有受到死亡和伤病的伤害,但是对于山谷来说,他们却失去了一顿绝好的盛宴,那两头羊,足够让整个山谷的人都美美的喝上一顿羊肉汤,啃上两大块骨头。
  而还有一些动物,它们的折损,却是因为人类。
  在以前的小河部落里,那时候小河部落承担着运输和制作熏鱼的工作,因而生活轻松,食物充足,他们甚至可以将鱼的内脏喂给在部落周围游荡的一头母狼和它的孩子们。
  一般来说,狼是人的敌人,它们会主动攻击落单的人,咬碎人的喉骨。
  但是那一头狼不知怎么的被狼群给舍弃了,大约是因为它已经老了,还受了伤,所以已经无力攻击人类。
  而对食物的渴求,和对喂养子嗣的需要,让它一步步的接近小河部落熏鱼的地点,然后偷食那些被遗弃的鱼内脏。
  它被发现过一次,但是当时熏鱼的女人们大约是有些无聊,并没有驱赶它,反而将熏好的鱼肉撕了一块扔给它,而一天后,它再次出现,这一次,它的身边还跟着几头还在喝奶的小狼。
  小河部落的人曾经也考虑过几头小狼长大后会发生些什么,并且狠下心肠想要赶走。
  但是显然,一匹孤狼是无法生存的,所以它依然带着孩子游荡在部落周围,不久以后就死掉了,只剩下几只小狼。
  倒是罗琦听说了这件事情,起了好奇,然后尝试驯养它们。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将那些对人类表现友好,没有攻击性的狼崽子给挑选出来,然后进行喂养,那些有攻击性的则杀掉。
  等到这些狼诞生后代,这样的挑选会进一步的进行,直到几十年以后,这些狼的后代就会变得亲近人类,而且服从人的命令。
  和别的动物不同,狼是很危险的肉食动物,要是没有养好的话,那么是会造成山谷里人员伤亡的。
  所以,在大水的时候,发现有一匹狼暴躁不安,甚至在带着它走的时候,它朝着喂养它们的人吼叫乃至于想要扑过来撕咬的时候,它最终的命运也就被决定了。
  其实这样的挑选,也发生在圈养的每一种动物身上,不听话的公羊或者太过好奇的母羊,也都被做成了烤羊肉串或者羊蝎子火锅,只有那些较为温顺驯服的羊儿才适合被圈养。当然,要达到罗琦希望的那个程度,可能还需要几十年的光阴。
  但是这一切都会给他们巨大的回报。
  有规划养殖的蚯蚓池,到时候一次性完全可以养殖几千头鸡,而宽广的草原上,羊儿洁白或者灰色的皮毛,会像是天空上的云朵一样繁多。
  那时候,部落完全可以扩大到几万人,甚至十几万人。
  不过现在,他们首先要做的是将那些死去的动物埋葬烧毁,再用木头绳索搭建新的居所,为这些未来的肉食来源提供庇护,水源和食物。
  一片叶子落下,叶柄已经变黄。
  罗琦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个夏天,就在这慌乱,忙碌,遍地的烂泥,一片的狼藉之中,结束了。
  第四百零八章 又一年
  “这太阳可真大。”身上穿着羊皮坎肩的男孩望了望天空。
  “那是因为你穿的太多。”一个穿着树皮衣的黑肤男孩摇头。
  “而且喝的太少。”一个额头上点着红点的女孩笑着将羊皮男孩携带的竹筒晃了晃,里面的声音告诉他们,这里的水几乎没怎么动。
  羊皮男孩有些不服气的抬起了头:“我怎么知道这里这么热?明明前两天还很冷的。”
  “春天就是这样,它在热天和大雪之间来回摇摆,你以为已经热天了,说不定第二天还会下雪呢。”说话的男孩身量要比同行的人都稍微矮一些,身体也更单薄一些,但是喉咙上已经微微鼓起,而嘴唇上面也出现的细小的绒毛。
  他身上穿着鱼皮衣,这算不得什么稀奇的衣服,但是长了眼睛的人,都会发现他的鱼皮衣就像是长在身上一样贴合,这显然是精于缝纫的人才能做到的。
  “林雀。”虽然自己的年龄比对方大,但是羊皮男孩却毫不犹豫的将其当做了自己的救星,对着同行的同伴们露出了“我就说是吧”的得意表情。
  “节省水也是应该的,这里可不是山谷,就算找到水,说不定也被那些动物的粪便给污染了。”林雀的年龄是所有人之中最小的,但是他说话的时候,这些比他更大的男女们都露出了信服的神色。
  “那不是更好。”树皮少年摸了摸背在身后的弓箭,眉目间尽是自信:“发现了猎物的痕迹,那我们就能赶快找到猎物,杀了回部落。”
  他拨弄着弓弦:“要是遇到一头狮子,那我一定要用这个做名字。”
  眉间点着红点的女孩笑了:“我原本你只是文字学的不好,没想到你的数学也是这么差劲。”
  “什么?你是说我杀不了狮子吗?”树皮男孩抬起了头。
  他的个头很高大,几乎和一个成年人一样,虽然并不像是一头熊那样强壮,但是身上的肌肉紧致,配合着弓箭和手边的铜矛,叫人一看就知道他应当是一名勇敢强壮的战士,虽然还很年轻。
  不过对于这样的勇士来说,杀死一头狮子显然也是一个非常吃力的事情,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自信。
  但是女孩却丝毫不畏惧对方的质问,她上下打量了对方一眼:“我不问你怎么杀死狮子,也不问你别的,我只是告诉你,一头狮子,尤其是成年的狮子的重量抵得上三个甚至四个最为强壮高大的男人,而你只有两条胳膊,你是想要怎么将一头狮子带回去?”
  “可是我们这里有四个人啊,大家一起拖着,总能拖回去吧?”树皮男孩扒拉着手指,算了大半天,最后才想到这个办法。
  “那我们的猎物呢?我们就不需要狩猎了?哦,你一定是想说,我们一起狩猎狮子,一起拖回去吧?可那为什么要把狮子的名字让给你一个人?”
  少女的言语温和而锋利,逻辑之缜密,和她在考试中得到的成绩一样优秀。
  而课业成绩一般的男孩,也只能抓着脑袋喃喃报怨:“这,这谁让现在不能用马匹呢?要是可以用马的话,我们现在就不用走这么远,猎物也可以让马扛回来。”
  “因为这是大河集会啊!”
  “停,前面好像有河流。”林雀是第一个发现异常的,草原上的河流被掩埋在草丛之下,而且很多时候悄然无声的流淌,但是清凉的水汽,和一些生活在河边的白鸟,却出卖了它。
  对于任何生活在草原上的生命来说,水源都是弥足珍贵的。
  但是林雀却提醒大家要小心,慢慢靠近。
  水源能够吸引几十里以内的动物前来,是它们能够继续存活下的资本,可是也是一切危险的遮盖。
  有可能在对面的草丛里,一只饿了五天的豹子正在蓄力以待。
  也有可能在下游的某片灌木旁边,黄色的鹿群正在警惕的瞭望远方,小心的喝水。
  林雀小心的接近河流,查看了一番,确认对面和这边都没有了猎食动物或者猎物的踪迹,这才有些失望的摇摇头,对着身后招招手,示意他们过来。
  “对了,林雀应该还没到年龄吧?怎么也能参加大河集会?”几个少年少女知道没有危险也没有收获,都松快下来,边走边说。
  “你知道大河集会是干什么?”女孩有些恨泥不成墙的模样。
  “不是让我们找伴侣的吗?”不光树皮男孩,就连羊皮少年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在很多年以前,在我们还小的时候,那时候是的,就是让各部落的男女找伴侣的。但是现在,只有参加了大河集会的人,才能正式参加工作,你们忘了我们前几天的那些考试?等到大河集会结束了,我们就会得到成绩,知道我们将在哪里做活。当然,挑选伴侣也是这里面不可缺少的事情。”
  “那林雀呢?”
  “你要是有脑子的话,就会记得林雀的数数和文字足够做你的老师,当然能够提前参加集会,然后开始做更多的活。伴侣吗?这个可以以后慢慢挑选啊。”
  他们来到河边,在河边的蒲草旁边坐了下来。太阳还没有爬到最高的地方,时间也很充裕,但是对他们来说,还是有很多值得挑战的地方。
  比如他们在草原上转悠了很久,但是依然没有碰见到值得狩猎的猎物。
  大河集会现在更多的程度上算是一个成年礼,人们不再用猎物的好坏来评价一个人的全部,也不会用这样的标准来挑选伴侣,就连在山谷里的位置和工作,也会由他们过去在山谷里的表现和考试的成绩来决定。
  但是,传统的力量,和少年少女们的自尊心好胜心,让他们依然希望可以带回去尽可能多且好的猎物。
  在几年前,大家需要展现自己,所以只能单人狩猎。
  但是现在,他们要想取得优秀的成果,合作则是双赢的必然道路。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大家都想要猎杀什么猎物吧?”
  第四百零九章 活物
  在野外,不是你想要狩猎什么动物就可以狩猎到什么类型的动物的。
  有时候你左边一个磨牙吮血的狮群,右边是几百头蹄子如铁的两角野牛,后面还跟着浩浩荡荡的迁徙大军。
  而有些时候,你哪怕在草原上转悠了好几天,走路走的腿都快断了,但是最多只能看见点耗子和兔子毛。
  大家的狩猎也是如此,逮到什么捕什么而已。
  但是林雀给他们指点了几个地方:“看看,这里,还有这里,这些都是”
  “动物的粪便。”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大家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是羊的,这个好像是兔子,这边这个,这个肯定是豹子的。”树皮少年在狩猎上显然下过功夫,一眼就能看出这些是来源于不同的动物。
  林雀点点头:“这条河流不是大河的支流,而是从山上流下的,不怎么宽也不长,流量很少,但是这片地方只有这么一条小河,所以这里会有各种动物来喝水。”
  他伸手画了一下河流山川和草原的示意图,然后问大家:“你们说,我们是等在这里,还是从动物的痕迹去找?万一看到的动物多,我们优先狩猎哪一种?”
  这是一个很实在的问题。
  既然决定了是团结合作,那么当然要集中力量干大事,如果到时候起了纷争,那么只会导致猎物白白逃走。
  “狮子!”树皮少年第一个蹦出来:“豹子也行。”
  “醒醒吧你。要是一个狮子群,我们只能逃走,要是一头狮子或者豹子,也不够我们大家分。”女孩第一个反对。
  “我也不想狩猎狮子。”羊皮男孩也同意了女孩的看法:“就算是独行的狮子,我们也不一定能杀死,我们又没有马匹,要是被狮子追上,我们可能会死的。”
  “你这个胆小”
  树皮少年正要讥讽,却被林雀打断:“我也不赞成狩猎狮子。”
  他对着大家点点头,比所有人都稚嫩的脸庞有着不属于年龄的成熟:“先不说我们暂时没有找到狮子的踪迹,也不说其中的危险,从我们最后的评分来看,我也不赞成狩猎狮子。”
  “评分?”三个少年男女发出了同样的惊叫。
  “我们学的文字和数学,都会有专门的考试,我们每天做的活,也都有人给出不同的评价,现在这个大河集会,虽然和以前已经大不一样,但是依然对我们最后的分数有影响。”
  “那我们狩猎狮子,不是更好吗?”这次连女孩也都有些不明白了。
  狩猎,猎物当然也是有高低之分的,一般来说,越是能够带来丰富肉食的猎物,或者是凶猛的动物,越能够成功彰显狩猎者的勇敢和能力。
  在很多年前的大河集会上,男孩子们带回来的猎物,决定了他们可以拥有什么样的伴侣,和在部落之中拥有什么样的地位。
  这也是大家的疑惑,但是林雀摇了摇头:“以前你狩猎狮子,那么说明你很勇敢,可以保卫部落,或者可以狩猎得到很多食物让部落的人吃饱,但是现在我们吃禾谷,块茎和鱼肉,狩猎的食物很少。勇敢是值得称赞的,但是如果我们要想分数高一些的话,那么狩猎别的动物会更好。”
  “你是说”还是红点少女第一个反应过来,脸上露出了了然的神色。
  林雀点头,伸手指向了河岸边上草丛里遗留下来的那些黑色圆点:“我们狩猎这些。”
  他们这些即将成人的少年男女们,在很久以前就都被送到了山谷里的学校,由罗琦和别的干活优秀的人亲自教导,他们会写字数数,还会干山谷里的各种活,可以上船打鱼,也可以下地耕田,就是工坊里面的大多数技术也对他们开放。
  狩猎也是其中的一种。
  如何在野外寻觅猎物的踪迹,从粪便,草木的痕迹上辨别猎物的远近,也是格外重要的环节。
  他们从干湿的痕迹发现这些猎物离开并不长久,也就小半天的时间,而地上的啃咬的草茎,则是最好的指向标。
  既然明了方向,那么剩下的就是赶路。
  他们收拾起自己的东西,然后将脚上的绑腿绑的更牢一些,绑腿是几年前发明的,当时因为山谷的势力大为扩张,沟通远方部落需要走的路更多,而有了绑腿以后,不但可以一天之内走的更远,而且腿也不那么酸了,所以现在部落里面远出的时候总是会给自己打一个绑腿。
  他们跑的很快,跑在最前面的人时刻留意脚下的草丛,要是什么时候发现痕迹没了,他们就停下来,四下寻找一番。
  无可避免的,有时候会找错方向,但是他们总还是能够找到正确的路径,而现在,这些猎物,就在他们五十米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