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霸天书 > 穿越重生 > 穿成反派渣爹 > 第22节
  动物?苏锦楼表示,本人并不是动物园园长,恐吓那些动物,很有面子吗?
  其实就算他的异能往上升两级也没啥区别,六级异能可以开辟空间,可他本来就有一个空间,又何必费那些麻烦事去重新开辟?
  再说了,空间对于他来说就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一不逃难,二没天灾,连储存粮食的必要都没有,最多在里面放些银子,其他的压根没多大作用。
  至于升到六级后将精神异能转变成空间技能,伤人于无形,听起来好像很高大上,可他不过是一介布衣平民,在古代也没有不共戴天的仇人,他脑子抽了才会去杀人,如果只因些许小小的矛盾动辄就把人杀了,那他离杀人狂魔也不远了。
  时至今日,直到苏锦楼下定决心参加科举,才真正物尽其用,精神力带来两大便利,记忆和偷师,尽管书本晦涩难懂,但并不妨碍记忆,不管读不读得懂,先记到脑中再说。
  不知其所以然?没关系,那就偷师吧,不仅晚上偷师,白天也暗搓搓的躲在宿舍里偷听其他书院夫子的授课,造成的结果就是苏锦楼旷课了,而且还是长期旷课。
  “冥顽不灵,不知所谓,此子已无药可救矣,”曾夫子端着夫子的范儿,嘱咐学堂里的学生,“尔等需引以为戒,万不可学苏锦楼之流,荒废学业、不思进取。”
  众学子应道,“学生谨记。”
  “嗯!”曾夫子满意了,心气儿顺了,又看了看空着的座位,眼中闪过一丝幸灾乐祸,不来好啊,不来就不碍他的眼,苏锦楼此人每年往书院白送银子,内里草包无学问,连名字都写不好,白费光阴,蹉跎一生,这样的人根本不必放在心上。
  蹉跎光阴的苏锦楼此时正在宿舍里奋笔疾书,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以前初中老师嘴边的口头禅,天天耳提面命,不记都不行。
  他手里抓着炭笔,写的字体也是简体字,没办法,目前他仍在和软趴趴的毛笔死磕,短时间内是别想写一笔端正的毛笔字了。
  “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将翱将翔,弋凫与雁。这古人真会玩,不就是女的催丈夫起床干活,丈夫贪睡想赖床嘛,写的这么缠绵缱绻,我这等俗人是体会不到个中的乐趣了。”
  古代娱乐太过乏味,这些古人闲的蛋疼,今天看到路边的野花,有感而发作一首诗,明天亭前看雨舒一段情,后天会友喝茶写一篇文章,你们倒是爽了,可怜他们这些读书考科举的,要背的要读的越积越多,关键是还不一定考。
  要是有台电视机,放点什么“你是风儿我是沙”“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哦吧!撒浪嘿。”再来个车祸失忆,豪门与贫家抱错了闺女,恋人癌症病逝生离死别,我爱你你却爱着她的三角恋,那些人还有什么闲功夫写些无聊的诗啊词啊的?
  就说这个《诗经·郑风·女曰鸡鸣》的第一段话,在苏锦楼看来完全可以写成以下这个形式。
  女:公鸡打鸣了,快起来干活!
  男:天都没亮,干个屁!再睡会~
  女:睡睡睡!睡你个锤锤!一家老小不吃饭啊?你不干活都去喝西北风吗?快起床带着弓箭去芦苇荡射鸟去。
  多么简洁明了,一目了然啊!哪像诗经里写的那么婉转,又是明星又是弋凫雁的,还讲究语句对仗工整,看得人牙酸。
  所以说,像苏锦楼这样的俗人一辈子都只是个俗人,还是那种俗不可耐的俗,古人的温柔缱绻情意绵绵,他两辈子都理解不了。
  不过,吐槽归吐槽,古人的智慧与文采他还是非常钦佩的,古人观测日月五星运行,择黄道赤道附近的二十八个星宿为坐标,称之为“二十八宿”,每七宿联系起来想象成四种动物,也就是:东方苍龙、北方玄武、西方白虎、南方朱雀。
  为了说明日月五星的运行和节气的变换,将黄道附近一周天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分为星纪、玄枵等十二等分,称之为“十二次”,十二次对应二十八宿,使得古人更加了解天象,演变历法。
  话说,为什么读书人还要了解星宿,这不是白费力气嘛。
  五经之一的《易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不解星象很难知其意,另外古人时不时对景抒情对月抒意,在书里留有许多关于星象的内容,比如:“月离于毕”“荧惑守心”“太白食昴”。
  你说,若对星象全然不知,还怎么理解古文之意?
  读书,不仅只是读而已,知其意,需解天文地理、风俗民情、时政要事、人文习俗,融贯古今,通晓内外,才能挥笔泼墨,一蹴而就。
  读书人重人品,重才情,人品自不必多言,谦谦君子,卑以自牧,有修养的人才配称之为读书人。
  才情,才即是才思,境胜才思劣,诗成不称心,可见才思敏捷者方能笔走龙蛇,妙笔生花,情即情韵、情操,情之所至,诗无不至,诗之所至,情以之至,无情,文章空洞乏味,有情,诗画活色生香。
  我们的苏大才子目前仍旧是个学渣,每天暗搓搓的偷听,遇到不解的还没法询问,只能囫囵吞枣先记了再说,至于情操才思啥的更是一个都不沾,怎么办?
  读史!
  所谓经书养人根本,史书开人才思,就算不能发言成咏,下笔成篇,读了史书后,你苏锦楼那颗榆木脑袋里总能存些干货吧……
  于是苏锦楼又去买书,那书店掌柜是个实诚人,一听苏锦楼要买史书,立即给他推荐了一部“宏伟巨作”,据说这部书的序是在晋亭先生亲自指导下完成的,读书人都很推崇。
  掌柜的舌灿莲花,苏锦楼被忽悠的一愣一愣的,最后掌柜的说了,“书生,我与你投缘,你对我的书店如此捧场,我总要回报你一二,如果你买了这本书,这一刀宣纸我就送给你作为添头了。”
  苏锦楼傻不拉叽的掏了银子,捧着那部宏伟巨作和一刀宣纸回去了,巨作是真的巨,至少它看起来很巨,巨厚!有三本书加起来那么厚。
  随手翻看了一下,前半部分还很正常,以年月为经,以事实为纬,连贯的记述了各个时代的史实,还点出历代重要人物和世家的事迹,像是编年体与通史的结合。
  正在苏锦楼深觉书店掌柜厚道之时,一段文字陡然跃入他的眼中。
  “晋朝大学士季鸿光年过不惑,于不同时辰日御六女,可谓春秋鼎盛,龙精虎猛……”
  “东启诗人谢安四次科考荣登榜首,意气风发,一时风头无两,然一连三次被吏部选试拒之门外,何故?貌丑。”
  “前明宣帝嗜好偷窥妃嫔沐浴,某日,宣帝潜至甘露泉窥视,见一女子肤如凝脂,体态轻盈,面若桃花含露,笑语间两颊梨涡荡漾,魅惑天成,宣帝甚喜之,大赞:此女堪为桃夭,遂封其为桃夭夫人,自此独宠二十年。”
  这都什么和什么?
  苏锦楼又翻到前面一部分,“晋元帝,晋朝开国皇帝也,姓南宫,名曰旻……”
  再翻到后面,“崔贤虽为男儿身,然其性情柔和,貌若好女,文帝甚爱之,出则同辇,入则同侍,寝则同眠,视后宫三千佳丽于无物,独宠崔贤一人。”
  我买了本假史书,我大概…可能…也许…被骗了……
  摔啊!不是大概可能也许,前后内容相差这么大,肯定被骗了啊。
  怪不得这么厚,正史加野史的混搭版本,不厚压根囊括不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小道内容。
  自古以来史书除了官修的正史,还有一种与之相对的史书,即私人编撰的稗史,稗史亦称野史,多是记录闾巷风情、街谈巷说、遗闻佚事。
  两者相比较而言,正史更具权威,更加可信,最关键的是,正史是被官家承认的,而野史有可能为真,亦有可能是杜撰的,真假不可考,不被官方承认。
  也就说,他苏锦楼掏了银子只买了一半有用的书,另一半通篇无用,最多当个乐子瞧,呵呵!他脑子进水了才会花钱买这些八卦趣闻只为逗自己一乐。
  亏他最后还觉得掌柜的做生意厚道,感恩回馈顾客,白送了他一刀宣纸当添头,原来根源在这里啊,白浪费他的感情了。
  话说,这古代可以退货不?就算不能退货,设立一个售后服务也行啊……
  不知怎么的,苏锦楼脑中浮现出书店掌柜信誓旦旦的脸,“我敢担保,这本书是最全面的!”
  全面,确实挺全面的,正史野史,实的虚的,都在这了,掌柜的,承了您的恩情,我用铁锤锤谢谢您嘞!
  第31章 背锅侠
  “啥?”刘氏一声惊叫, 大嗓门直击对面的苏锦楼,“你明天就要走?”
  苏锦楼弱弱的点头,原本还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被刘氏的嗓门一吼, 不知为何, 莫名感到有些心虚。
  “我……我是去考试的……”
  “考试?考哪门子试,你爹不是说让你这两年别下场了吗?”刘氏皱眉,转头瞪向一旁默不作声的苏顺安, “是不是你私下里对三郎说了什么?”
  苏顺安,“……”我做什么了?怎么无缘无故又把事摊我身上了?
  苏锦楼飞快的偷瞄了下苏老爹,正对上对方疑惑的双眼,老爹啊,反正你都不止一次帮我背锅了, 多这一次应该也没什么吧……
  “前段时间爹说我身强体壮, 精神抖擞,以后考科举应该不用担心我身体受不住了, 是以……”
  “好啊!”刘氏一拍桌子,怒气冲天,“苏顺安!!!不是说好了这两年先别让三郎下场的吗?现在又是个什么意思?你不知道三郎身子……弱……”
  刘氏陡然瞥见一旁的小儿子丰神俊朗的英姿, 以及越发强健的体魄, 思及对方元宵节一对二把歹人打残的壮举,也不敢睁眼说瞎话硬说小儿子身娇体弱了。
  话音一转, 索性拿当初孙大夫的嘱咐作为借口,“当初孙大夫都说了, 三郎的身体需要精心照看,没两个年头,这元气是养不回来的,你这个当爹的咋就这么狠心?也不心疼心疼儿子。”
  一大段数落的话噼里啪啦的从刘氏的嘴里冒出,砸的苏顺安是晕头转向,分不清南北东西,“我……我啥都没干啊。”
  苏锦楼默默补了一句,“爹,你前些时候夸我身体好,你忘了?”
  “我夸是夸了……”可我也只是随口一说啊,你个小崽子大清早不睡觉往山上跑,来回跑了好几趟都不见脸红喘粗气的,身体倍儿棒,他心中高兴,这才夸了两句,难不成还夸错了?
  刘氏到底心疼儿子,尽管苏锦楼变化颇大,身材越发健硕,但或许是以前苏三的弱鸡形象太过深入人心,刘氏仍旧认为小儿子需要休养,即使苏锦楼臂膀上的肌肉紧实有力,腹部也有了四块腹肌,但在刘氏眼中,弱鸡就是弱鸡,目前最多算是长了肌肉徒有其表的弱鸡。
  “三郎,这一次你就别去了,听娘的话,在家里好好调养两年,前程都是虚的,人的身体才是根本。”
  苏锦楼低着头,迟疑道,“我……我知道,可是我都已经报名了,钱都交了,不去的话……”
  刘氏想都没想,一点迟疑也没有,“交了就交了,银钱哪有你身体重要?”
  苏锦楼眼眸微动,睫毛微微的扇了一下,“娘,我身体真的挺好的,你就让我去呗,我都已经提前和同窗约好了,要是不去岂不是言而无信?”
  手指轻微蜷缩了一下,想了想还是握住了刘氏粗糙的双手,苏锦楼蹲下身抬头看着眼前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人,对方的疼爱担忧一目了然。
  “我向您保证,一定会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回来后一根头发丝也不会少,若少了一根,您就拿小树条打我,我保证不跑不避,乖乖认罚,行不?”
  “唉……儿大不由娘,”刘氏见小儿子主意已定,心知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劝服对方的,“你若是想去那就去吧,只是路上切忌不可与人分开,遇到危险早些避开,切不可逞能当英雄,我只愿你平平安安的回来,其他的什么也不求了。”
  苏锦楼郑重其事的回应,“好……娘,我答应你。”
  此时苏顺安发话了,“我瞧着三郎的身体比往年都好,他又不是头一次去宜章县,身边还有同窗陪着,你瞎担心什么?”
  在苏顺安看来,男人就应该多出去走走,成天被关在家里像什么样?他又不是养闺女,强行把人栓在家里有啥意思?趁着年轻力壮就该多走多看多听,等到老了,就算想出去见见世面,也没有精力去了。
  苏顺安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又戳了刘氏的心窝子,本来已经没啥好气的刘氏心头止不住的起火,“我还没和你算账,你倒是先挑我的理了?”
  苏顺安莫名其妙,又成了蒙圈状态,明明他是想别让婆娘担心来着,咋惹的婆娘瞬间化身为爆竹了?还有,他真的没有私下里怂恿小儿子考试,报名一事完全是这小崽子自个儿做的主,这笔账你不能算我头上。
  刘氏斜视苏顺安,“咋的,你还不服气?”
  “我……我没不服气,你把三郎强留在家里,如果他再糟蹋白糖腌渍个果子啥的……”
  “我乐意!怎么着?”刘氏铁了心的和苏顺安抬杠子,“糟蹋白糖怎么了?白糖能有三郎重要吗?”
  苏顺安默默吐槽,“也不知道是谁为了防着儿子,把厨房的白糖米面都搬进屋子锁在柜子里,也不知道是哪个人,每次都把织布机看的紧紧的,生怕有个闪失,还有上一次让三郎去书院读书也是你先提……”
  “胡说!”刘氏大声打断苏顺安的话,理直气壮的说瞎话,“这些不……不都是你干的好事吗?”
  颇为心虚的瞄了瞄一旁的小儿子,回过头来直接对着苏顺安发飙,“你不心疼儿子还有理了?今天我们就好好掰扯掰扯……”竟敢在儿子面前揭我老底,我看这老头是欠收拾了。
  苏锦楼眼看刘氏要训夫,赶忙悄悄退场,训夫什么的,他这个做儿子的还是避嫌为好,苏老爹作为一家之主,如果被儿子观看到被训的画面,那也太丢脸了,为了苏老爹的颜面和威严,他这个孝顺贴心的好儿子还是识相一点早些离开修罗场吧。
  母上大人,苏家老俩口的性格和你没有一点相似,可是他们的身上却有让人安心的力量,好像不管遇到怎样危险的境况,他们都不会背叛和抛弃,总想着拼尽一切力量为子孙遮风挡雨。
  就像当初的你一样,明明爱美喜欢追星渴望撒娇做个小女人,结果偏偏投身商场成为了让人不敢轻视的铁娘子,为了我这个不成器的儿子把自己打造成最坚不可摧的堡垒。
  如果……如果当初没有末世,没有丧尸,那该多好……
  “爹!”
  腿上扒了只小豆丁,苏锦楼低头一看,白皙透亮的小脸上嵌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玉雪可爱,粉装玉琢,就是这门牙缺了两颗,有些影响形象,此人不是便宜儿子又是谁?他以后享清福什么的还要靠这小崽子呢。
  “怎么了?”
  自上元节他亲自把苏环救出后,这小东西就特粘他,每次从镇上回来都是这小豆丁头一个来迎他,据刘氏说,他不在家的日子,这孩子总是询问爹爹啥时候回来,时常蹲在门口掰着手指头算还有多少天能见到爹爹的面。
  苏锦楼记得小孩子都爱吃酸酸甜甜的东西,归家之时就会带些糖葫芦小糖人之类的零食,不过自从苏环上一次吃冰糖葫芦把门牙给崩掉了,此后就禁止他吃任何酸甜之类的零食了。
  新出的恒牙将伴随孩子一生,没有好牙齿,看着美食流口水却吃不到嘴,太痛苦了,人要向前看,短暂的忍耐换来将来长久的享受,这买卖划算。
  苏环缺了两颗大门牙说话有些透风,“爹……爹爹,你明天就要粗……远门了?”
  “消息这么灵通?你偷听我和你爷奶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