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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穿越重生 > 科举之路(女穿男) > 第89节
  “你既说打得过,不妨来试试。”月奴扬声,转角直面那群人。
  “你是什么人!干嘛偷听我们说话!”小年轻不高兴的叫喊道,还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
  香凝面色大变,从腰间拔出峨眉双刺,神情戒备,道:“你居然追过来了,小七呢,被你杀了不成?”
  月奴神情自若,彷如闲庭漫步,认真的说道:“我很想见识一下你的峨眉刺。”
  香凝的峨眉刺上泛着冰冷的锋利,显然制作精良,而月奴缓缓的拔出长刀,从刀柄到刀身,依旧是充满着繁复的花纹。
  “修罗刀!你是朝廷的人!”香凝大惊失色。
  “你认错了,这可不是修罗刀。”月奴淡淡的解释着。
  “这就是修罗刀,你们飞虎卫如何管起江湖上的事来了,要是传扬出去,江湖人岂不是人人自危!”香凝怒喝。
  “没见识,都说了不是修罗刀,而且,江湖人也不会知道这件事。”
  月奴的长刀横在身前,看着香凝的目光中满是冰冷,恍若对方已经成了一个死人。
  第123章 止戈
  自以为拿起峨眉刺就能变身一般开挂的香凝, 不过两招之内, 就被月奴打趴下了。
  长刀架在眼前,香凝抬头, 满是不敢置信,问道:“你为何这么强?”
  而她的那些兄弟们, 也都被月奴的手下打得跟狗一般漫山遍野四散奔逃。
  “有本事你就杀了我。”香凝见月奴迟迟不动手, 以为对方害怕了, 直接将脖颈往月奴的刀子跟前递。
  月奴低头, 打量着她, 然后朝沈琅招了招手,如同命令一般开口说道:“拔刀!”
  沈琅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缓缓的拔出阿大的武器,刀刃上仍然挂着血珠子。
  “杀了她。”月奴看着沈琅, 冷冷的开口说道。
  香凝动了一下,看向沈琅, 月奴的刀子又往前动了动,吓得乡宁不敢动弹, 不过是轻微的碰触, 她的脖子上就浮现了一道细小的血痕。
  “不要乱动。”月奴开口说道。
  沈琅看着香凝, 双手颤抖着,但还是鼓足了勇气,高高的抬起刀,但久久都不敢落下。
  “动手!”月奴喝道。
  沈琅眼前浮现昔日的场景,自己与那些护卫们一起纵马街头, 哪怕他提出再无礼再纨绔的要求,这群汉子们也会帮着自己,面对他父亲沈侯爷的质问,这群人也只会一声不吭的为自己扛下所有责任,所有的画面如同走马灯一般在眼前交迭,最终停留在,茶棚之时,这群人浴血而战,绝不退缩,拼了命也要将生机留给自己。
  沈琅手中的长刀,最终重重的落了下去,不多时,温热的血溅在他的身上、脸上。
  眼泪顺着面庞滑落,与血液交汇在一起。
  月奴也被溅了一脸的血,看着这个因为第一次杀人,而止不住全身战栗的纨绔子弟,拍了拍他的肩膀,露出了第一个对着沈琅的笑容,说道:“既有杀人之勇,何愁他日不能出人头地。”
  “我真的做到了……”沈琅哽咽着说道。
  月奴本以为这个少爷还会心慌一阵子,没想到他二话不说,紧接着又提起长刀,往缠斗在一起的人群中冲过去。
  “你敢杀大嫂,我大哥一定会为我们报仇的!”临死之前,那些人仍旧叫嚣着。
  而听到他们所说的什么大哥,月奴也只是嗤笑一声,一点都不放在心上。
  待叶信芳再次见到沈琅和月奴时,这两个人满身满脸都是血渍,唬了他一大跳。
  “找个地方洗洗吧,这个样子若是被人看见了,只怕会报官。”叶信芳担忧着说道。
  沈琅嘴巴裂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着说道:“信芳,我给他们报仇了!”
  笑着笑着,沈琅的眼泪再次流了下来,看到这个纨绔少爷像是一瞬之间长大了一般,叶信芳也不知,这一次陌生的旅途,对于沈琅来说是福还是祸了。
  一行人将那些身死的护卫妥善的安葬之后,这才再度启程,有了这样惨痛的教训,沈琅整个人都沉静了下来,不再是一副无所顾忌的纨绔模样,叶信芳还见他私底下缠着月奴学武。
  如今沈琅的排场没有了,叶信芳原以为失去作用的沈琅会被月奴嫌弃,但是他没想到的是,月奴对着沈琅,反而格外的有耐心,丝毫没有之前那般的芥蒂之色,虽然拒绝对方拜师的意图,但是悉心传授他武艺,没有半分的敷衍。
  叶信芳也曾私底下问过月奴,那些杀人的到底是什么人,月奴也说不清楚,初步判断应该是谋杀,他也无法猜测,杀人的是谁。
  沈琅一人,牵扯的人却不少,杀他的动机也很多,一则京城的侯府中,沈琅还有个生了儿子的继母,侯府世子之位尚未确立,他继母也许起了夺位之心。二则后宫之中,还有一个生了儿子的沈妃,沈妃是沈琅嫡亲的姐姐,许是后宫倾轧,沈琅被拿来对付沈妃。三则虽然沈侯爷十分嫌弃沈琅,但对比继室所生的次子,沈侯爷在沈琅身上下了许多功夫,明眼人都能看出沈侯爷更加喜爱沈琅,而这也许是沈侯爷的政敌用来对付他的计策。
  终于离开了那个惹人伤心的枣林镇,一行人不做丝毫停留,继续上路,月奴的手下们也纷纷进入了隐身状态,路途中见到了多处搭建在路边的茶棚,有的风平浪静,而有的里面闹得很凶,几个江湖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踢桌子踹板凳的,但彼此间出手都很克制,不会轻易的拿出兵刃。
  “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是止戈府当地的特色,这里又很多武林中人聚集,很容易摩擦出火气,诸位,都小心着些,不要随随便便的招惹别人,这里习武之风浓厚,你看着对方也许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妪,惹急了她也可能拔刀相见。”入止戈府之前,月奴叮嘱道。
  “武为止戈,这座州府的名字,倒是相当有趣。”叶信芳感叹道,这又是一座从未在他记忆中的历史上出现的州府名称。
  “止戈府,据说为李太祖赐名。”宋修之看着众人都盯着他,特意的挺起了自己的小胸脯,继续解释道:“据传宋朝末年,最后兴兵抵抗蒙古铁骑的,有三股势力。”
  “李太祖为首的一股,初时被称为小后唐,但因为李太祖不喜欢这个名字,特意改为‘东’字,世人都不知这是何意,李太祖也无意解释;而第二股势力,就是南宋小朝廷,但面对蒙古人,他们几乎不堪一击。”
  “那第三股势力呢?”叶信芳问道,宋朝过后便是东朝,失去了元朝的历史,叶信芳听到宋修之说起蒙古铁骑的时候,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第三股势力,初时强大,后来衰弱,他们就是由武林人士组成的‘保汉军’,而这群人的领袖就是止戈城的一位武林高手,当时武林中有‘穿山虎、过江龙’两位高手,而这位穿山虎就是止戈城柳家的家主——柳言风。一开始他也许是真的一心护国,但打跑了外敌之后,这位武林高手不免也起了黄袍加身的心思,奈何武林中人大多追求的是肆意江湖,没有太多的野心。”
  叶信芳听他这么说,几乎可以预见这位“穿山虎”的结局。
  “想要封侯拜相的武林人毕竟是少数,外族被打跑了,穿山虎的军队人数锐减,外战结束,李太祖自然要开始收拾内敌了,当时南宋因亡国帝姬之故,已经投了东朝,只剩下保汉军,李太祖天命所归,一路打得保汉军节节败退,直到将柳言风打进了止戈城,这是他的老巢,也是最后的依仗,眼见对手都快要把自己的家都打没了,柳言风还是有几分骨气,不愿意连累家中父老乡亲,在城楼上面对李太祖的军队,拔剑正欲自刎……”
  宋修之停顿了下来,沈琅着急的不行,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故事,心中十分神往,赶忙追问道:“那后来呢,柳言风死了吗?”
  小少年摇了摇头,接着说道:“正待他自刎之时,被李太祖抬手一箭,击落了宝剑。”
  “射箭?这么准?”叶信芳想起自己见到的止戈府城楼,十分巍峨,这么远的距离李元齐怎么能射中,开挂了吗?
  宋修之一脸理所当然的解释道:“叶哥你不知道吗,李太祖精通骑射,有百步穿杨之能,即便如此,当日也是技惊四座,李太祖看着意欲自刎的柳言风说道:你我共同抵御外敌,同为汉族,本为手足,何故一直争斗不休。”
  “柳言风当场泪湿满襟,大开城门,对着李太祖俯首称臣,此后多年君臣相得,传为佳话,而此地因是李太祖一统中原的最后之地,也被他改名为止戈,寓意永不起刀兵。”
  叶信芳想到,李元齐取名止戈,若是知道此时此地已经变成了武林中人聚集之地,与他的本意截然相反,也不知他会作何感想。
  听宋修之解释完,沈琅脸上满是心神向往之色,过了许久,方才问道:“修之,你说现在这府城中,还有没有像穿山虎那样的绝顶高手?”
  “这种事我如何能知道,我又不是无所不知。”宋修之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向沈琅。
  “这止戈城里,确实有一位不出世的高手。”月奴忽然开口说道。
  沈琅顿时两眼亮晶晶的看着月奴,连忙问道:“月统领,他可收徒?”
  月奴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沈琅,摇了摇头,说道:“即便收徒,怕也是看不上你,如今让你多练一会就叫苦叫累,这般资质,如何达到那位前辈的要求。”
  沈琅顿时失落了起来,又听月奴继续说道:“你若是这些日子一直勤加练习,等到返程之时,将你推荐给那位大师,也不是不可以。”
  “你认识那位大师?”沈琅俊秀的脸上满是崇拜,连连感叹,“没想到月统领这么厉害,连不出世的高手也能搭上线。”
  月奴额角抽了抽,到底还是没有骂他。
  止戈府就像是一个小插曲,本以为路途在这里会生出波折,四人一直小心翼翼,不敢有半点突兀之举,没有响动,在歇息了一晚之后,四人安安稳稳的出城,没有掀起一丝波澜。
  而本以为下一站那个在伫立在济河下游的泗水之地,看上去一片风平浪静的模样,没想到会生出那么多波折。
  第124章 翠微
  虽连日里旅途奔波, 大家也没有觉得疲累。
  叶信芳自那日被秦中羽嘲笑之后, 再次锻炼了起来,希望能恢复成几年前那边的模样, 如今这个有些虚胖又有点秃顶的模样,叶信芳觉得杨慧看他的眼神都变得稀松平常了起来, 远没有当初那般热切。
  结了婚还看什么脸嘛!叶信芳曾经这般愤愤不平的想过, 但后来看到自己稍微瘦了一点后, 感觉杨慧打量自己的眼神都一样了。
  这般的旅途, 叶信芳因为经常赶考的原因, 虽然状态不佳,到底还是适应良好。而宋修之因为之前一直跟着许廷和到处跑的缘故,也没有感觉到疲累,虽然面色不好, 但小小少年也没有叫过一声苦。
  月奴身为内卫统领,武功高强, 又经常外出公干,什么苦没吃过, 雨雪天赶路都是常事, 自然不会感到不适。
  即便是沈琅, 这个身娇体弱的公子哥,众人本以为他会叫苦喊累,没想到他竟然咬牙忍了下来,不仅如此,每日早晚他还跟着月奴打拳, 虽然每次打完都跟一条死狗一般躺着不愿动弹,到底还是让叶信芳几人刮目相看。
  叶信芳看他学打拳心中痒痒,想着自己要不要也学个一招两式,既能减肥又能防身。
  不过学了两天,就觉得自己的老胳膊老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一般,又天天坐着马车,古代的马车根本就不防震,震得叶信芳骨头都要散架了,再加上练拳带来的酸痛,那酸爽简直不能回味。
  叶信芳自我安慰着,这是乳酸,过几天就好了,就这样一路进了泗水城,他的身子都还是酸酸涨涨的。
  考虑到三人的身体状况,月奴特地停留在泗水城,打算休整一日。
  泗水是一座小城,如果不是因为在往来官道的必经之地上,也许都不会为外人所知晓,当地的山货有些名声,许多来往行进的客商,会在这里买上一些酸枣、枸杞子之类,带到别地贩卖,但因为山货不够值钱的缘故,他们贩卖的数量往往都不大。
  叶信芳也不知那些隐身的暗卫月奴是如何安排的,虽然是外出公干,但着急的到底只有皇帝一人,连日奔波,还不觉得疲累道极致,但是能歇一歇也是好的。
  “几位客官,今日正是七夕,每年这个时候,泗水城里都很是热闹,几位可要出去逛一逛?”客栈小二笑眯眯的推荐道。
  四人正好也没有吃晚饭,叶信芳便笑着问道:“说起你们当地的美食,可有什么推荐?”
  店小二看了他一眼,开口说道:“若说我们这里的吃食,那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听着这店小二噼里啪啦的报菜名,听得几人口齿生津,叶信芳几人纷纷意动。
  最终几人按照小二的推荐,在夜色未降之时,往城东岳王庙那边走,止戈府附近的地方,尚武之风浓厚,泗水城除了有一座岳王庙,还有一座关帝庙,两座武神庙在泗水城的两方遥遥相对,隐隐成对峙之势。
  而四人之所以要到关帝庙来,是因为泗水城最出名的一条小吃街在这里,因是七夕的缘故,街道上格外的热闹,行人往来,摩肩接踵,将宽阔的道路挤得水泄不通。
  “哎哟。”叶信芳忽然听到女子的叫喊声。
  叶信芳低下头,只见一个带着白色帷帽的女子,似乎是因为推挤,而摔倒在地上,而周围的人却没有一个去扶她。
  那女子就摔倒在自己的脚边,叶信芳本想伸手,到底还是忍住了,男女授受不亲,还是不要多做牵扯,且此行本就凶险了,万一这是个圈套呢?
  沈琅不过看了一眼,就谄笑着看向月奴,那模样活似在说“瞧我多听话”一般。
  月奴看了他一眼,压根不说话,而宋修之也没有上前扶她的意图,毕竟他还是个洁癖星人。
  “几位公子,奴家不幸崴了脚,可否搀扶一下?”女子声音若黄莺出谷,婉转动听。
  他们都没有动,没想到那女子会主动开口,四人只是侧目看他,身形却纹丝不动,若不是因为前面似乎出了什么事,人流一动不动,四人早就远离这女子了。
  叶信芳看着那女子,虽然带着白色帷帽,但身着一件式样奇怪的黑色披风,隐隐露出里面大红色的衣衫,外露的衣衫边角上布满了精致的绣纹,裙衫下露出的脚上穿了一双绣着繁复花纹的鞋子,上面还镶嵌了珍珠,古代很少有假珠子,因而单单是这双鞋子,便价值不菲。
  “这似乎是大户人家的姑娘。”叶信芳低声对宋修之说道,看她衣着,像是出身富豪之家,而身边却没有一个丫鬟仆从,这倒是奇怪了。
  宋修之看着叶信芳,忍不住扶额叹息,道:“那是花娘啊,她身上穿的皂褙子,就是那件黑色的披风,那是我朝对于娼妓之流着装的规定。”
  叶信芳倒是没有注意这一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遮得严严实实的女子,竟然是娼妓,心中暗道一句可惜,却不敢有丝毫的动作。
  那女子也不求助他人,一直对着四人请求,宋修之小孩脸,沈琅在月奴的压制下是一副乖巧的模样,而月奴则是横眉冷对,那花娘看来看去,最后似乎将重点落在了看起来最好说话的叶信芳身上。
  “公子,此处往回走数百米便有一家医馆,奴不求别的,只希望您能扶我去医馆,如此可否应允?”那花娘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奴家愿意拿出酬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