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秦风一夜没睡。
他在听章辞和徐良做爱。
他真贱。
他听着章辞对徐良说那些话。
他想她应该很快乐吧。
她可真爽啊。
她叫得可真浪。
他的手里拿着一瓶百利甜,地上不知道堆了多少空瓶子。
他想章辞终于得偿所愿,住进了中南海。
那他算什么!
章辞不知道,他在章辞的身上,种了一枚带定位的窃听器。
从滇南找回来就种上了。
所以她落水,他知道,她被人绑架,他也能赶过去救下她。
她住进中南海,他也知道。
她和徐良说的每一句话,他都知道。
出事那天,他是开车回去接她的。
但家里监控告诉他,他真是自作多情。
她毫不犹豫跟着徐良走了,走得非常干脆。
他听着他们互诉衷肠,互相说着多么思念对方。
他听着他们接吻。
做爱。
听说她还给徐良生了一对双胞胎,都是徐良的。
呵呵他到底算什么。
他是真的想杀了她的。
她一次又一次欺骗他,说喜欢他,骗他,全是骗他的!
说什么永远不会再离开他,她是不是以为发誓做不了数的。
他是不能让他们身败名裂吗。
徐良是那位正国级的私生子啊,叔嫂通奸的戏码,他们家还坐得稳中南海吗。
还有章辞,她是不记得那些视频了吗。
她就笃定,他这么喜欢她,不舍得把那些东西放出去?
凭什么啊。
他想了一晚上都没想明白,凭什么。
他做错,他认了,他道歉,他赔罪,章辞让他怎样他就怎样,到头来她还是这样。
其实他不是没明白,他已经明白了,章辞就是这样一个人。
在底线之上,她可以接受他所有的事。
底线之下,她绝不会再回头。
他让她去清洗标记,她就再也不会回头了。
她一直是那样清醒决绝的人,她决定不会爱上他,就永远都不会和他在一起。
只是他无法接受。
他喜欢章辞,他从没喜欢过谁,就她一个。
他知道错了,他恨不得回到过去杀了自己,但他回不去。
他后悔了。
后悔想一切重来。
···········
王良珏和章辞的婚礼定在京城,只邀请了高官政要,规格办的很高。
安保级别也非常高。
章辞最终还是穿上了婚纱,嫁给了她喜欢的那个人。
秦风承诺她的婚礼,终究没有办成。
当初王良瑾因公殉职,秦风弄了一张结婚证,都不用她去民政局。
那张结婚证被作废撤回,新的结婚证被送到她手里,也不用她去民政局。
这就是权力吧。
她拿着捧花一步一步走到她的新郎面前。
她爸爸状态不好,被接到京城协和医院治疗,只能视频看她结婚。
她一个人往前走,无所畏惧。
曾经觉得所有alpha都是人渣,她想放纵自己,放弃自己,作践自己。
她觉得没有人会爱她的,她经受过那么多侮辱,连她都看不起自己。
可是徐良给了她全部的尊重和爱。
他让章辞觉得,她是值得的。
她坚定不移地走向他。
往后余生,没有生离,只有死别。
徐良握住了她的手。
他在那么多宾客面前单膝跪地,把戒指盒打开,一枚金镶玉的戒指熠熠生辉。
她忍不住笑,最初便是送金的给她,结婚还是送金给她。
徐良问她,愿意嫁给他吗。
她说我愿意。
笑着流眼泪。
她竟然真的嫁给徐良了。
堂堂正正的,明媒正娶。
她想起当初和秦风在一起,秦风给她买过很多首饰,成套的项链耳环,珍珠翡翠,手镯手链,唯独没有戒指。
她知道,秦风不想娶她,只是玩玩罢了。
可她竟然也会难过。
后来秦风给她定做了一枚戒指,很大。
可她不想要了。
因为她已经戴过一枚最好的戒指,徐良给她买的,1980元。
她把手指翘起来,徐良给她戴了戒指,吻了她的手。
礼炮炸开,漫天的星花,她被徐良拥在怀里。
徐良低下头,亲吻了她的唇。
她闭上了眼睛。
婚礼期待了很久,但实际上都来不及品味,就结束了。
婚礼前徐良叫人偷偷塞零食给她,仪式结束又拉着她填肚子,生怕她饿着。
一对金童玉女穿着红色的肚兜,被人抱着。
她化了妆更加精致,漂亮的眼睛看着他,娇气地说撑死了。
她穿了很素雅的婚纱,举手投足都是魅力。
徐良挪不开眼,凑过去亲她:“媳妇儿今天真美。”
她越发骄矜,狐狸眼挑起来,偏要和他贫嘴:“原来之前不美。”
“之前美,今天更美。”他忍不住动手,把人搂进怀里,“以后就是我的了。这么漂亮的媳妇儿,是我的嘿嘿。”
傻狗笑起来真傻。
她脸上遮不住的笑意,脸蛋红扑扑的,让人情不自禁,亲吻她,贴着她的脸蛋蹭。
“烦死了!你属狗的啊!”她笑着打他,闹了好一阵。
秦风听着,脸上淡淡的,没一点表情。
明知道不该来,他还是来了。
他想看看章辞穿婚纱的样子。
他看到了,很美,比他想象的还要美。
他想了那么多次,最后新郎也不是他。
他是不是应该祝福她。
他这辈子就喜欢这么一个人,她能幸福,是不是也挺好。
他眼眶有点红。
像只无家可归的狗。
给她定做的戒指,他带来了,可是章辞不要了。
他这个人,章辞也不要了。
好像从来都没人喜欢过他。
他爸爸以前不怎么在家,直到被人砍死。
他妈妈跟人乱搞,被他砍死在床上。
手底下的人怕他,外面的人敬他,他那些omega,巴结他。
只有一个章辞,对他就像对垃圾,巴不得把他丢了。
他从没被人坚定地选择过,好像到头来,他只能一个人孤独一生,片刻温暖都没有。
或许曾经有过。
都是骗他的。
没人会要他。
黑漆漆的枪口对准了他。
常年警醒的直觉还是让他在一瞬间偏头,子弹穿透了墙壁。
他的身形快得几乎看不清,很快就消失在视线里。
更多的人追上去。
他很久没有这样逃命了。
十四岁那年,他刚接手青帮,帮里那些老不死想杀他,仇家也想杀他。
太多人想要他的命。
他曾经被人打断过骨头,后来把人绑了,亲手把那个人手脚全部敲断,挖出了那个人的心肝。
他也曾经被人放过冷枪,后来他把那个人射成了马蜂窝。
他还曾经被人下过迷药,后来他在那个人腺体里打迷药,把人扔进了最下等的红灯区轮了。
他只有比人更狠,才能坐稳这个位置。
才能活。
以一己之力企图对抗国家这个庞大的机器,显然是螳臂当车。
他原本也没想做什么,没想在她婚礼上捣乱,没想抢亲,没想放视频,他甚至没想出现在她眼前,他就是想看看她,所以一个人来,层层安检,连把枪都没带。
他预料过徐良不会放过他,但他不想死在她婚礼上。
晦气。
他逃得很艰难。
最终还是没能逃过,被堵在巷子口。
初春下了雨,京城潮湿的天很阴沉。
钓鱼台国宾馆的石板路上。
他被流弹打中了小腿,摔在墙上。
索性不跑了。
他支起一条腿,坐得吊儿郎当,很漫不经心的样子。
就算死,他也不想死得太狼狈了。
他被人团团围住。
无数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
都是特警吧。
呵,换做是他,他也不会放过徐良。
应该的。
有人拿着手铐上前想绑他,他拧住了那人的胳膊甩开。
一声枪响,有人开枪,打穿了他的左臂,血溅出来。
他只是轻微皱了皱眉头。
看来今天不能死得太容易了。
呵。
章辞知道吗。
他死在她的婚礼当天,在她不知道的角落里。
她以后会想起他吗。
还是别想他了,好像她很讨厌他,从头到尾,都在敷衍他。
他没有给她带来过半点快乐吧。
包围他的人自动向两边让开,他看到徐良走过来。
徐良穿着黑色的礼服,领口别着领结,意气风发,以胜利者的姿态来到他面前。
他笑了。
成王败寇,他没弄死徐良,是怕章辞恨他一辈子。
徐良弄死他,章辞应该会很高兴。
真好。
他没得到章辞的心,从一开始就输了。
他想起那小狐狸曾经那么恨他,说让他去死。
他真不太想死,就算她讨厌他,可死了就不能再看见她了。
“秦总,好久不见。”
他懒得和徐良说话,有什么好说的,增加徐良胜利者的喜悦吗。
他笑得恣意,本来梳得利落的油头已经在搏斗弄乱了,半长黑发散落在额前。他看上去落拓不羁,眉眼间的风骨叫人油然而生一种错觉,仿佛他才是主角,被人以多欺少,却能不变颜色。
来之前左非劝过他,也就那小子敢劝他一句。
小左说主子,去了可能就回不来了。
他没说话。
回不去就回不去了。
小左不懂,有章辞的地方才能叫回来。
他来找章辞,才叫回来。
“秦总还有什么话说。”
徐良这人,还挺有意思,问他遗言。
秦风没什么遗言,他这辈子没什么牵挂。
她的孩子,不是他的。
她也不是他的。
他好像可以赶紧去死了,别碍着她的眼。
“有烟吗?”
以前他抽烟抽的狠,抽爆珠的。
抽烟也挺早的,也是十四岁吧,被人打骨折太疼了,靠抽烟忍着。
后来章辞不喜欢烟味,他抽得少了,不想看她皱眉毛,就忍着。
后来她怀孕了,他就戒了。
很久没再抽。
徐良没有烟,但这不算个很难的请求。
他把烟盒递给秦风,秦风单手接了,用牙齿咬出一根。
很久没这么疼了,胳膊那枪,应该是打碎了他的骨头。
香烟味道很不错,钓鱼台特供的。
他又笑了。
章辞之后,应该能过上好日子。
徐良还挺疼她的。
他都听到了。
他眼珠子又红了,咬着烟,咧了咧嘴,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他想再见章辞一面,就远远看她一眼。
最后一眼。
早知道离别那么仓促,那天出门之前,他会多抱抱她,多看她两眼。
算了,真是平白惹人厌。
他喜欢章辞,可章辞不喜欢他。
徐良手里捏着一枚黑色的纽扣大小的窃听器。
他手一松,那东西落在地上,被他的皮鞋碾碎了。
秦风的耳朵里传来了刺耳的噪音,他把耳机扯了下来。
他留给章辞的最后一件东西也没了。
原来徐良一开始就知道。
大概还破解了定位信号,反向追踪了他,怪不得来得这么快。
早就定位到了他,等他自投罗网呢。
“今天是大喜日子,秦总不会死在今天。”徐良不是大发慈悲,而是他深知章辞的性格,假如有一天她知道自己在婚礼当天动手杀了秦风,她会怪他的。
那小狐狸,明明是喜欢过秦风的。
她自己不愿意承认,大概是秦风对她太不好了,她无法接受爱上秦风的自己。
喜欢就是个没道理的事,爱本来就莫名其妙。
说不吃醋是假的,秦风曾经拥有过那么好的小狐狸,那只小狐狸一定天真单纯,柔软善良。
不然她早就杀了秦风了,怎么会一个人逃走,跑到那么远的滇南。
可他又在心底暗自庆幸,如果不是秦风对她不好,他压根没机会。
他心疼小狐狸,他捡到了遍体鳞伤的狐狸,舔舐她的伤口,让她开心快乐。
他也不敢做错任何事,他怕小狐狸也只给他一次机会。
如果他做错了事,小狐狸也会离开他。
作者有话说:
呜呜写哭了,心疼傻逼鹅子。
追妻火葬场,鹅子也算是求而不得了。
我真的打算写死鹅子,因为我觉得他如果活着,很难不卷土重来。
很难不做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