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如果是鬣狗、花豹一类的肉食动物,通常没必要隐藏痕迹,只有流浪雄狮,在别狮地头流浪和偷猎时,为了避免被地主雄狮发现,才会刻意去隐藏自己的气息和踪迹。
“不能完全确定。”提米谨慎地回答。
“我倒希望是。”阿伦有些好战地磨爪子:“最近日子太平淡,早就想找点儿什么松松筋骨了。”
最后,他们和公主商量了一下,决定来个引贼出洞。
让公主和康姆、莉莉她们接下来的几天继续放羊,而雄狮三兄弟先假装离开,过后再偷偷潜回来,埋伏一旁,等待偷羊贼的出现。
接下来的事情就按照他们事先设计好的那样进行着……
公主带着康姆和莉莉羊,像以前那样带着羊群出门,羊群在她们的看护下吃草,等太阳下山后,天渐渐黑下来后,又驱赶着这群羊回到驻地附近。
这样规律的生活,过了大约三天。
第一天是风平浪静的一天,羚羊一头也没少。
所以,潜伏的雄狮三兄弟,直接趴在草丛中,在暖融融的阳光下,一不小心睡着了,等他们醒来后,在羊群里挑了一头肥肥的羊,美滋滋地吃掉了;
第二天又是风平浪静的一天,羚羊们照旧安心吃草。
趴在草丛中的雄狮三兄弟这次没睡觉,但他们无聊地顺手灭了一窝兔子,当下午茶啃得只剩下头骨,晚上又挑了一头没昨天肥,却年纪小、肉嫩的羚羊,美滋滋地再吃一顿;
第三天,羚羊群暴动了。
它们一起用蹄子敲击地面,不满地咩咩叫:快让他们滚!偷羊贼不来,他们就快把我们吃光了咩咩!!
但公主一心要抓偷羊贼,自然不可能就让行动这么结束。
她让康姆和莉莉去安抚羚羊,发表一些‘这是为了大家以后的安危,为了更长远利益’等等冠冕堂皇的废话,羚羊们愤愤不平,却还是被安抚了下来,耐着性子等结果。
幸运的是,在这一天,偷羊贼终于行动了。
然而,偷羊贼的暴露却并非是雄狮三兄弟的功劳,而是因为他瞄上了羚羊群中最高、最壮、最大只,也是最狡猾、最厚颜无耻、最喜欢骂街的一头羚羊。
它的名字叫本,身上有旋角羚羊(又名大羚羊)的血脉,所以,体型相对较大,浑身都是灰黄色的短毛,偏偏屁股那里全是白毛,导致每次跑起来的时候,都能看到一个圆形的白屁股在前头一动一动,极富喜感。所以,公主一度怀疑,它那么厚的脸皮,很有可能是从小先天缺陷导致被别羊嘲笑太多次,身经百战后,才练出来的。
可不管怎么说,这头羚羊和公主养的其他羊都不一样。
因为它是主动找上门的,而且,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想和莉莉羊生小羊羔。
只可惜莉莉羊被康姆养大,一直有轻微的种族认知障碍症,短时间内不愿意和一头草食动物相爱,所以,羚羊本的追求进度还处在‘努力让自己不被狮子吃掉,取得羚羊群主导权,在莉莉面前混个眼熟’上。
不过,虽然莉莉羊没有接受它。
但经过一番努力,它确实(凭借无耻)成功取得了狮子们的关注。
所以,当熟悉的羊式口音响起时……
狮子们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不对,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当成羚羊们无聊、普通的咩咩叫
草原上一望无际,动物们一般都会靠毛色、伏下身子,或者藏在草丛中来进行隐蔽,可一旦进行出击战斗,就再难隐藏起来了,一眼望过去,几乎没什么视觉障碍。
所以,雄狮三兄弟清清楚楚地看到,羚羊本正绕着圈的狂奔,后头追着一头大雄狮。
它一边跑,一边凄厉地惨叫着:“厦羊里咩!厦羊咩!有屎杀羊咩!!狮杀羊咩!救命!敲里咩啊!!屎子似了似了咩!快来救咩!”
居然真的是流浪雄狮来了?
居然真的有流浪雄狮敢来?
自觉领地被侵犯的提米瞬间火就上来了。
他眯起眼,猛地咆哮一声,比阿伦还快半步地纵身一跃,前爪弹出锋利的指刀,张嘴想骂一嗓子,却被那头死羚羊给带偏了口音:“敲里嗷啊!呸呸,什么玩意儿……”他赶忙纠正口音,重新威风凛凛地喊一嗓子:“特么的敢来我的地盘偷猎,想死嗷呜?”
那头雄狮见势不妙,不得不停下了追逐羚羊的步伐。
他本在追羊的狂奔中,这时,一个急刹车,身子敏捷地向左一偏,恰好躲过提米的一爪子,身子微微站稳,却不趁胜追击,谨慎地一个转身,向左侧疾退数步,和提米拉开一段距离。
也幸亏他没有趁势偷袭提米。
因为提米敢跳起来攻击,就是仗着安德烈和阿伦在自己身后不远处,但凡那头陌生雄狮敢出爪,安德烈和阿伦肯定会也给他来上一爪子。
如今,他这么一退,反而让场上形势变成了三足鼎立模式。
提米和阿伦、安德烈各自占据两端,他自己则站在了另一端。
一时间,雄狮们都没轻举妄动。
提米睁大眼睛,凝神望过去,借着月光看清了流浪雄狮的样子。
高高瘦瘦、一张很英俊、讨喜的毛脸,狭长的丹凤眼,圆圆的嘴巴自带弧度地微微翘起,乍一眼看过去,仿佛是在笑一般,只是鬃毛杂乱,没有光泽,还有些瘦,胸前肋骨支棱着,一看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最后导致营养不良的那种类型。
‘毛色好像有点儿眼熟,我见过他吗?’
在提米还皱着鼻子在心里思索时,安德烈已经冲口而出:“恩里克,你怎么会在这儿?”
那头全神戒备中的雄狮,十分惊奇地抬起头:“你认识我?”
他不由得眯着眼睛,定神打量了一下雄狮三兄弟,突然恍然大悟:“卧槽!原来是你们啊!住我叔叔隔壁,后来搬家,喜欢养便宜儿子的野牛三狮!”
雄狮三兄弟齐齐沉默了三秒。
过了一会儿,提米才满脸嫌弃地吐槽:“呸,野牛三狮是什么鬼?谁特么起的破名字!爱吃牛就要用牛命名吗?这得多文盲!”
阿伦也很恼火:“还有,喜欢养便宜儿子又是什么意思?”
他试图美化自己地嚷嚷:“我们那是,是宽容和善良,是草原上的仁义君王!”
以一对三,正心里没底的恩里克,瞬间激动了起来:“仁义君王好啊!那你们看我怎么样?”
他的胡须弯成月牙形状,嬉皮笑脸地嗷呜了一声:“对我也宽容、善良一点儿吧,爸爸!”
羚羊本不同意(好像狮子会理它一样)!
它在远处拼命彰显存在感地咩咩呐喊:“敲里咩!敲里咩!敲里咩!咩没你这个屎儿子!”
第141章 学不好就会被吃掉
羚羊本的意见自然是不会被狮子们考虑的。
可狮子们肯定也不会去认一个年龄比自己还大的雄狮当儿子,虽然恩里克明显是在开玩笑。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叔叔们不要你了吗?”提米转了转眼珠,突然问。
恩里克依旧用那种随时随地都带笑的表情回答:“对啊,我长大了嘛。”
“真可怜。”提米摆出一副深有同感的样子说:“我们当初也是被赶出来的。”
“所以,可以放我走吗?”恩里克顺着台阶地说:“毕竟同病相怜。”
“你想多了。”提米的唇角挂起了一抹得意的笑容:“我问你叔叔,只是想确定你有没有帮手。”
他笑眯眯地举起爪子,藏在暗处的指刀闪着寒光:“现在确认好了,一头流浪狮,没帮手!阿伦、安德烈,上,群殴他!”
“喂,你也太狡猾了吧!”恩里克又是惊讶又是无奈地叹着气说。
但他显然是不会束手待毙的,在提米扑过来的那一刻,立刻眯起眼睛,不退反进地冲了上去。
他俩说打就打,反应都非常快,以至于阿伦和安德烈还没来得及靠近……
两头成年雄狮已经狠狠地撞击在了一起。
这是一场纯粹体力和身体素质的碰撞!
剧烈的撞击让两头雄狮连退数十步。
乍看之下,似乎平分秋色。
然而,流浪多时,又有些营养不良的恩里克明显在这场撞击中吃了亏,他身子晃了晃,险些没站稳地摔在地上;相反,一直吃饱喝足,日子舒舒服服,刚刚才由于旱季食物短缺而稍稍减肥成功的提米,虽然也要通过后退来缓解较强的冲击力,可他四爪抓地,稳稳地立住,同时,还能较快地组织起下一波攻击,迈开四腿,重新朝着对方扑过去……
与此同时,阿伦和安德烈也不再看热闹。
他们吼了一嗓子,也加入了战场。
但恩里克不是那种只会打架的莽撞雄狮。
经过这一下撞击,他立刻意识到,记忆里还有些生涩的雄狮三兄弟此时早就蜕变成真正的大雄狮了,还是那种经历过战斗,也遭遇过坎坷的成熟大雄狮,不再是当年只能凭借团结和拼命才能保住领地的菜鸟狮了。所以,当机立断,不再和三兄弟正面冲突,发挥自己速度和敏捷的优势,开始一触即走,展开一场游斗,并寻找逃跑的机会。
而雄狮三兄弟对这头勉强算是认识的雄狮也没有赶尽杀绝的心思。
毕竟,当年这头雄狮追求盖尔的时候,哪怕是被拒绝了,也没有任何过激举动,很懂礼貌,给三兄弟留下的印象还算不错。
但猫科动物的领地意识是极强的。
他们绝不允许入侵者在自己领地上轻轻松松地来去自如,必须给对方一点儿教训才行。
在这样的情况下,三兄弟越战越勇,打得恩里克节节败退。
但安德烈不得不承认,前世大草原但凡能成名的狮王,果然是盛名之下无虚士。
巴克斯的预警神功已经很神奇了。
而恩里克那种战斗中出神入化的闪避和风骚至极的走位也开始初见端倪。
此时,在雄狮三兄弟的围攻下,他虽败不乱,退而有序,并且,为了节省体力,每次移动的幅度都很微小,小到好几次和阿伦的獠牙、提米的爪尖惊险至极地擦过,但从头到尾神色都没变过,既展现出了强大、精确的计算能力,也展现出了极为强悍的心理素质。可以说,这是应对群攻的最好方式。事实上,前世在‘十狮围捕花花’事件后,就曾有狮评价过,单以战斗方式而言,恩里克应该是最不惧围攻的狮子。
安德烈心中称赞,但作为领地被入侵的地主雄狮,爪子可没有一点儿留情。
在阿伦和提米正面攻击的时候,他阴险地又开始降低自身存在感了,时不时就抽冷子地给恩里克来上一爪子,挠得恩里克嗷嗷叫。
这些战斗说起来复杂,可真的发生,只是一瞬的功夫。
大猫们的爆发力强,但不擅长持久战,所以,一开始就是一场以快打快的战斗。
飞速地打了十来招后,恩里克看起来渐渐出现体力下降的征兆。
他的表情再没办法维持之前的轻松,四肢动作也没之前灵活了,也许大脑还在运作,可身体素质却跟不上了,躲避时,连续两次慢半拍,被提米得意地用爪子尖成功挠下一撮黄毛。
于是,恩里克的毛脸上不再轻松,反而露出一种拼命的神色。
他不再闪避,举起两只前爪,似乎要拼命一般,大声咆哮着朝提米冲上去。
提米没想到刚才还招招躲闪的雄狮,居然开始激烈反击,顿时想,不如先避开他这一瞬的锋芒,再行反击,于是,往旁边一躲。
可恩里克要的就是他这一躲。
之所以选择提米突破,就是因为他看出来,这是一头喜欢动脑思考的雄狮,可有时候在战斗中‘想太多’,却不见得是好事。
所以,提米这一躲,恰好把呲牙咧嘴,张着獠牙冲过来的阿伦给堵住了;
阿伦收势不及,只好临时变向,往左一拐,又把安德烈的攻击路线给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