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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穿越重生 > 我与白血病校草骨髓匹配 > 我与白血病校草骨髓匹配 第94节
  没有血小板, 人体就没有凝血功能, 各个内脏器官出血根本止不住,所有的医生都束手无策。
  学校方面是高考后才告诉了大家这个消息,特意把他的死讯压了下来,以免影响到同学们的心情。
  那天全校举行毕业典礼,当她路过1班的时候,听到里面传来一阵阵悲恸的哀嚎声,几乎要把教室屋顶给掀翻。
  班长贺奕站在讲台上,悲痛道:“老大说,他不耽误大家参加高考,所以让叔叔姨姨隐瞒了下来……”
  这是个特殊的毕业典礼。没有鲜花与掌声,整个奥赛班的同学都在哀悼他的英年早逝,哭声如排山倒海一般袭来。
  她还在1班教室门口遇见了徐老师,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魂魄一样。她出于礼貌打了一声招呼:“徐老师。”
  徐老师抬头怔怔看着她,喃喃自语道:“他才19岁……他还这么年轻,老天爷为什么不多给他一点时间?!”
  没错,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9岁。
  秦浚生真的死了,世界上根本没有所谓的医学奇迹。
  她嗟叹了一声世事无常,背着书包走向了校门,留下了这句感慨。
  ……
  本来她以为,自己和秦浚生的缘分也就这样了,一个从未见过面,只听过名字的陌生同学而已。
  直到离开学校后,她接到了一通电话,是秦浚生的妈妈何盈姿打来的。
  何盈姿邀请她去秦家一趟,说是秦浚生临终前有东西留给她,请她务必去看一看。
  挂了电话,她还很纳闷:奥赛班的校草秦浚生,全校第一名的学霸秦浚生,我都没见过他。这么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会有什么东西留给我呢?!
  出于同情的心理,她还是决定去看一看。
  那是上辈子她第一次去秦家,也是最后一次去秦家。
  见到秦妈妈的第一眼,她就震惊了。
  何盈姿看面容才四十岁不到,眼角一丝皱纹都没有,但是头发却是半黑半白掺杂,新长出来的发根是全白的。她是个极其美丽的中年女人,也是个未老头先白的母亲。
  可怜天下一片父母心。
  何盈姿红着眼眶拿出了一本日记,即使处于巨大的悲痛中,她仍保持着克制和优雅:“小林,阿姨今天请你过来,是因为小浚他临死前还在记挂着你。”
  “阿姨,其实我根本不认识他。”她很抱歉道,以为秦家父母是认错了人。
  何阿姨道:“不认识没关系,我也是看了他的日记,才知道他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女生是你。”
  她愣了愣,翻开了秦浚生的日记本。字迹遒劲有力,龙飞凤舞,确实是他亲笔写的——
  【去年冬天,我在考场上遇到一个特别可爱的女生。
  我把她的眼镜给踩碎了,她乖乖牵着我的袖子,走到了女生宿舍门口。
  她讲解诗句的样子很认真,她的笑容非常孩子气,看得出来,她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古诗词。
  后来,我每次路过5班的时候,会偷偷观察一下她在做什么。观察得久了,我发现她是个学习勤奋的女孩子,每天不是在看书,就是在伏案写作业。
  看起来,她不太会和人打交道,平常只和前排的一个女生讲话聊天,她也不喜欢体育课,很少去操场上散步。她最喜欢的科目应该是语文,但她往往会皱着眉看数学书。
  听他们班的同学说,她是班上的学霸。她的数学成绩不太好,语文英语成绩倒是还不错……尤其是她的语文成绩,常常考到理科班里的第一名。
  ……她一个文科天才选手,怎么会选择读理科班?
  后来打听了下,听她高一的班主任程老师说:她的理想是研制出廉价的癌症靶向药,所以才报了理科班。
  她的志愿是考上北大药学院,拯救全世界的癌症患者。
  看样子,她真是个人美心善的好姑娘。
  ……
  有的时候,我也挺嫉妒5班的男生,每个人都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到她的身旁,和她随随便便说两句话。
  她一般都会心不在焉地敷衍过去,无论哪个男生和她搭讪,她的态度总是挺不耐烦的,好像嫌弃他们打扰了自己的学习。久而久之,他们班的男生也就不会自讨没趣了。
  他们放弃的太轻易了,其实她敷衍搪塞的样子也很可爱。
  如果我是她的同班同学,我一定会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请教语文题。哪怕是看她不耐烦的脸色……
  林薇,草木之微小的意思吗?
  但她不是微小的草木,她是我心中的一片森林。】
  ……
  日记的写作时间是秦浚生白血病发作前的一个月。
  一个十八岁的大男生,心中住着一个可爱的小女生。这份懵懂的初恋情怀,从来都不为人所知。
  何盈姿泣不成声道:“小浚去世前一周,他说要打电话给一个女生做个告别。那时候,他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体快支撑不住了,他还想着和你说一句再见……”
  她的眼眶也红了:“阿姨,我没有收到他的电话。”
  “因为他不想影响到你参加高考的心情,所以放弃了和你说一声告别的机会。”何盈姿解释道。
  最后,何盈姿把儿子留下来的这一本暗恋日记,归还到了它的主人手中:“小林,这是他喜欢过你的证明,答应阿姨,好好保管他的遗物,行吗?”
  日记里面还夹杂着一张小小的便签——
  【山月不知心底事,水风空落眼前花。
  你读这两句诗的样子很美……
  你是镜花水月的迷离幻象,你是山间明月与清风朗朗……
  我是追逐着那片月光的漂泊旅人,背负着不知所起的满腔思绪。】
  ……
  他把她比喻成镜中花、水中月,多么美好而朦胧的暗恋意象,多么青涩而懵懂的少年情怀。
  可是,这一切都知道的太晚了。
  她答应了何阿姨:“我会一直好好保管他的心意,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忘记他的存在。”
  上一辈子,她把这句话一直贯彻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
  ***
  离开秦家后不久,何阿姨他们一家就搬到了国外,据说是不想留在这片伤心之地,以免睹物思人。
  几天以后,她的高考成绩出来了,不出意外,成绩低的令人发指。连复读的分数线都没够得上。看样子,她的学历也只能是高中毕业了。
  再过了一个月,她过完18岁生日,做出了一个成人的决定:去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吧!
  她曾经抱怨过他的数学成绩太好,曾经想过个假设:要是秦浚生这个人不存在的话,那么孙老师就不会把我赶出奥赛班。这样一来,我的命运可能大不相同。
  可是看完他写给自己的暗恋日记以后,这一切都变了。她终于走出了青春的象牙塔,不再抱怨命运的不公平。和秦浚生的英年早逝比起来,她至少还幸运的活着。
  只有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
  上一辈子,她想当一名中华骨髓库的志愿者,是因为她感激他的存在。
  秦浚生,谢谢你曾经那么喜欢我。
  ……
  最可笑的一幕,发生在她抽完静脉血后不久,骨髓库的负责人打来了电话,暗示她和秦浚生的抗原全相合匹配上了。她才知道自己错过的人生有多么离谱。
  只要她早去几个月,说不定秦浚生可以活下来的。
  秦浚生活下来的唯一解药,一直在自己的身上,只可惜他们终究还是错过了。
  上一辈子的遗憾,终于在梦醒时分,化作了滴滴眼泪。
  肆意流淌。
  ***
  天光大开,给黑夜中迷途的人们指明一条前进的方向。
  林薇从梦中惊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正身在医院,周围的消毒水味道很浓烈。
  她呆了好几分钟,细细回味这些清晰的记忆片段,把事情的前前后后捋了一遍,终于还原出了前因后果。
  然后一股巨大的悲伤迎面袭来,梦中的种种遗憾与错过,真是一段段沉重的枷锁。
  她一个人承受着这一切前尘往事,心口一跳一跳的发痛。
  浚哥,你知道吗?
  我上辈子去当中华骨髓库的志愿者,原来是因为你。
  就在这时,敲门声突然响起,林薇连忙把脸上给擦干净,止住了不断往外冒的泪水。
  刘司杨推门走了进来,看见她好端端坐在床上,他松了一口气,嘴里嘟囔道:“你终于醒了,要是你再不醒的话,我就要叫医生来看看你是不是被淹傻了!”
  林薇嘴唇动了下,觉得嘴上有点疼,猛然想起来落水前的一幕幕,赶忙问道:“你爸呢?!刘伯伯他怎么样了?!”
  刘司杨大言不惭道:“我爸没事,就是肩膀上受了点皮外伤,缝了几针。他这次差点在阴沟里翻船,幸好歹徒用的是一把不怎么尖锐的水果刀,砍不死的人那种。”
  事发之后,他爸还挺羞愧的:堂堂刑侦大队队长,说起来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夸下海口给小姑娘当一日保镖,到头来却没保护好她,还差点酿成了人质危机……
  林薇放下了半颗心,她非常抱歉道:“刘司杨,都是我不好,我应该把话说的更加清楚些……”
  刘司杨摆了摆手:“林薇,你千万别怪自己,你已经明说了会有人跟踪谋杀你,他一个吃公家饭的警察,居然没把你的话当一回事,真不知道他干什么吃的!就他这么糟糕的营救表现,我都怀疑他怎么当上一级警督的!”
  林薇无语凝噎:“……”
  怪不得你和你爸是死对头,吐槽父亲还是儿子最狠!
  她继续问道:“那个雨衣歹徒呢?你爸把他抓住了吗?”
  “被其他警察抓走了,听说他是个混血的华裔,警察正在审查他和你家有什么深仇大恨,还有杀你的动机。”
  说完,刘司杨拉开一张凳子坐了下来,脸色有些古怪和无奈:“你别老问别人了。我们都没事,倒是你自己往江里一跳,半天浮不起来,吓死个人……幸好秦哥他会游泳,我爸当时肩膀受了伤,还没力气下水去拉你……”
  “是秦浚生把我捞上来?!”
  林薇想起来了,昏迷之前,好像是听到了他的声音。
  “秦哥他不光是把你捞了上来,他还给你做了半个小时的人工呼吸,一直等到救护车过来。”
  刘司杨指了指她的嘴唇,怪怪一笑道:“山上路远,救护车来的慢了点,好在你福大命大,秦哥他的人工呼吸非常有效果,嗯……你也挺配合他的……”
  林薇顺势摸了摸胀痛的嘴唇,下唇瓣上有个小小的伤口。一碰就疼,还有淡淡的一股血味,看样子是被牙齿咬出来的小豁口。这人工呼吸也太卖力了点?
  呃……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细节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