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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穿越重生 > 宠冠六宫(重生) > 第22节
  东华郡王莞尔。
  他顿了顿,吩咐道:“过了春天,我身体里的病根应该拔掉了。到时我可能要出去一趟,你先物色一些信得过的人手,慢慢将我身边那些人替换掉。”
  圆空大师一口答应:“殿下放心,交给贫僧就好。”
  他边说边好奇地看着东华郡王染上了笑意的眉宇。
  平日里这位殿下俊雅出尘,不像凡世中人,可这么一笑,却一下子没了那种难以接近的感觉。要是让京城里的姑娘们瞧见了,这位殿下少不得要收到满车的绢帕。
  是因为要去见什么人吗?
  是谁让这位殿下有了“人味儿”?
  见东华郡王没有再说话的打算,圆空大师终究还是按捺住好奇心退了出去。
  东华郡王挑了挑灯芯,坐到案前写起信来。
  慈孝寺,骆宜修,薛国公。
  他能接触的人还不多,但以后肯定会多起来。只是在那之前他要与她谈一谈。
  是真的要谈一谈,可不是假公济私。
  东华郡王唇角弯起。
  等不到她入京,他去见她便好。
  *
  京城的明波暗涌离通州太远。
  通州满城都是年节的喜意。
  沈家人齐了,还多了个颜正卿。沈老太爷决定不提沈宝珍,其他人自然也不提,和气地接受了颜正卿这个客人。
  年二十九通州有灯会,颜正卿便领着颜舜华出去玩,还照着颜舜华要求的那样让颜舜华坐在自己肩膀上。
  灯市十分热闹,街上人挤人,颜舜华坐得高,看得远,指挥着颜正卿走向自己感兴趣的摊贩。一路逛完,颜正卿手上早已拿满东西。
  瞧见前面有灯谜会,颜舜华忙叫颜正卿转过去,说:“爹爹我要最好的花灯!”
  颜正卿说:“好,爹爹一定给你赢到最好的花灯。”
  于是颜舜华负责念灯谜,颜正卿负责猜,两人一路杀上前,竟把灯谜解了大半。最后搞灯谜会的商会不得不派人过来给她们送上了最好的花灯,只求把他们送走——他们这样猜下去,还让不让别人玩了!
  颜舜华说:“别急呀,让我爹爹猜完,我爹爹再给你出些新灯谜。”她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语气里满是自豪与得意,“我爹爹可厉害了!”
  其他人也不服气了:“让他猜!就让他猜!看他是不是真能猜完!”
  颜正卿哭笑不得:“晚晚,你这可是将爹爹摆到火上烤啊!”
  颜舜华笑眯眯。
  颜正卿只能咬牙上。
  父女俩最终拿走了最好的花灯,还留下了一批的新灯谜以及议论纷纷的赏灯人。
  颜正卿在通州热热闹闹地过了个年,到大年初三他就启程南下。本来从京城到他任地就够远了,有年假也堪堪能呆上半个来月,更何况是从通州过去。
  如今他必须日夜兼程地赶,才能按时赶回去。
  颜舜华骑着雪球送颜正卿到梅亭。
  颜正卿心中不舍,但他受老师之托守着南疆,不可能随意抽身。他伸手抱了抱颜舜华,却怎么都说不出道别的话,只能狠了狠心上马转身离开。
  颜舜华牵着雪球站在原地。
  李卓然一直守在一边。他顺着颜舜华的目光看去。颜正卿已经转了个弯,消失在路的另一端,只剩雪地上蜿蜒的马蹄印。
  李卓然喊:“姑娘?”
  颜舜华转头朝他一笑:“走吧,我们也回去了!”
  李卓然点点头。
  他有点不解。
  他以为颜舜华会难过,但颜舜华看起来却好像很高兴。
  颜舜华没说什么。她当然是高兴的,比起“上一次”已经好多了,她这次和颜正卿一起过年了!
  颜正卿有不得不去做的事,就像她也有不得不去做的事,能有这几天的相聚已是幸运之至,她有什么好难过的。
  颜舜华愉快地说:“走了,这几天我们好好瞧瞧书院附近哪里适合建庄子,早点儿把庄子建起来。前几天你不是在榷场那边掏来一些西瓜种子吗?我们赶在春天把它种到新庄子里,夏天就可以吃西瓜解暑了。”
  榷场是边境的“互贸市场”,不少草原人都会拿些草原产出的东西到那儿来交换中原的茶酒、布匹、丝绸、陶瓷等等。
  大晋没有西瓜,它是从西边传到北边草原的,这东西容易种,撒一把种子就能结出大大的果实,草原人都非常喜欢。颜舜华以前尝过西瓜,心里一直惦记着,索性叫李卓然平时多留意点儿。
  没想到还真叫他给找着了。
  提起吃的,颜舜华永远都两眼发亮。明明还是寒冬腊月,她却已经想着夏天该吃点什么消暑了。
  李卓然点头。
  要建一个新庄子并不容易,他还是倾向于买个现成的,这段时间别人都忙着跑亲戚,他没那样的烦恼,索性在书院周围找了起来。
  目前他已经相中几家,再过几天就可以去和人商量着把其中一家买下来。
  李卓然将自己的意见说了出来。
  颜舜华微讶。接着她说:“卓然你想得没错,要自己建确实太耗时了。不过那边邻近鹿鸣书院,很多人可能都不愿意卖。”
  李卓然说:“会卖的。”
  颜舜华说:“你先去探探,实在不行我们再自己建。如果要买现成的,最好买个大点的,我还想在里面弄些工坊之类的,可以自己做点好玩的东西。”
  李卓然认真记下了颜舜华的话。
  两人边走边聊,回到家中时已把庄子的事敲定下来。
  沈云初今日要接待客人,不能和颜舜华一起去送行。见颜舜华与李卓然回来了,颜舜华眼睛也没红,沈云初松了口气,上前说:“晚晚,今年的灯笼柿送来了,我都给你留着。”他上前将颜舜华抱下马,朝李卓然点了点头。
  李卓然下马,定定地看着沈云初抱着颜舜华走远,才牵起两匹马去马厩那边,挑来最好的马草给它们喂食。
  颜舜华被沈云初抱了一段路,就觉得不太自在。她严肃地说:“云初哥哥,我已经长大啦,你不能整天抱着我,还是让我自己走吧!”
  沈云初看着颜舜华郑重的表情,没有当她是开玩笑,而是弯身将她放下地。他温然笑道:“都听晚晚的。”他
  沈云初答应得这么痛快,倒让颜舜华不太好意思。她主动牵起沈云初的手:“走快一点,我要尝尝今年的灯笼柿。”
  灯笼柿长得比一般柿子好看,远远看去仿佛亮着光的灯笼,而且甜美多汁,口感极好。它的产量很少,只生长在一种特异的土质上,整个通州也只有那么几棵长得好的,每年想要买到都得早早去买。沈家路远,以前是买不到的,后来见颜舜华实在喜欢,沈云初就亲自去与树主人商量着提前订一些——沈云初好说歹说,也才勉强让对方每年留个十斤。
  灯笼柿长得晚,熟得晚,而且时间不定,于是沈云初每隔几天就会派人过去瞧瞧,柿子一红马上让人将沈家的份额买回来,马不停蹄地往回送。
  见颜舜华眼含欢喜,沈云初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这几日颜舜华与颜正卿处得那么好,他真怕颜舜华会跟着颜正卿走。从颜家派人过来开始,他就意识到这个一直黏着自己的表妹并不是真正的沈家人,她这样被他们疼着宠着的日子随时有可能结束。
  沈云初牵着颜舜华回到院子。见了那红彤彤的灯笼柿,颜舜华两眼发亮,十斤的份额,沈云初分了三斤过来,其他的才分到五个舅舅和沈老夫人、沈老太爷那边。颜舜华拉着沈云初一起吃,等李卓然过来了,她也递了两个给李卓然,让他去分李嬷嬷一个。
  李卓然拿着柿子出了门,找到李嬷嬷,递了一个过去。李嬷嬷把柿子搁下,拉着李卓然说了好一会儿的话,才旁敲侧推般说道:“卓然,你也快十四了,是时候议亲了。”
  李卓然墨绿的眼睛毫无波澜。他说:“不必。”
  李嬷嬷说:“卓然你……”
  李卓然说:“小时候的事,我都记得。”他望着李嬷嬷,“我不会和旁人一样成家立业。”他只适合站在他们姑娘身后。
  若是被人发现他的存在,他只能离开中原、离开姑娘身边。他也想如沈大郎那样建功立业,让其他人都来巴结他们姑娘、陪着他们姑娘玩,可想到记忆肿的一切,李卓然又收起了那样的想法。
  那样的事自然会有人去做。
  他只想像现在这样留在姑娘身边。
  *
  过完年沈家人又散去了。
  年后天气转暖,雪化了大半,山尖尖已冒出青芽儿。
  颜舜华收拾好行李,轻车简从地来到程应星家。一进门,颜舜华迎面遇上个白衣少年。少年约莫十二三岁,长得很俊,唇红齿白,十分清秀。
  颜舜华总觉得有些古怪。她也不怕生,开口问好:“哥哥,你是先生的儿子吗?”
  少年愣了愣。母亲跟她说了,这两天会有个女孩儿住进来。
  据说这女孩儿聪明至极,竟将难倒父亲的难题解开了。更重要的是,这女孩儿是沈云初领来的,说是他家表妹。
  听父亲说,沈云初家中已打算让沈云初与他表妹订下婚约。婚姻之事,逃不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沈家已有这般打算,她该放下的。
  少年捏了捏拳头,眸光落在颜舜华身上。饶是同为女孩,她也觉得这小女娃实在娇俏可爱、惹人疼惜……
  少年正想着,沈云初已帮颜舜华拿着行李进来。见少年站在那儿,沈云初温言问好:“永旭,你过来了?”他揉了揉颜舜华的脑袋,“这是我表妹晚晚。晚晚,这是先生的侄儿,叫程永旭,永久的永,旭日的旭,你叫他永旭哥哥就好。”
  程永旭?
  永久的永,旭日的旭?颜舜华莫名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她眉头跳了跳,想起了另一个名字:程咏絮。
  程应星有个女儿,自幼好强,能文善武,名叫程咏絮。
  通州城破,鹿鸣书院被毁,程咏絮被鞑子掳走。她没有放弃求生,寻机逃了出来。当时无人愿到通州来任职,她改换男装毛遂自荐当上通州州丞,立誓不再让通州落入鞑人手中。
  程咏絮女儿身暴-露之后,引来不少风言风语,她丝毫不曾放在心上,在沈云初的支持下继续以州丞身份留在州府。
  当时大晋上下风雨飘摇,朝廷里谁会管她是男儿还是女儿?她终归还是以女儿之身将通州守到了最后一刻。
  原来是她啊。
  颜舜华恍然了悟。
  难怪她刚才觉得有些古怪。虽然程咏絮早已习惯男儿打扮,但到底还是个小女孩,举手投足会流露一点女儿态。
  颜舜华挺喜欢程咏絮。她笑眯眯地喊:“永旭哥哥!”
  程咏絮心头一跳。明明颜舜华喊得甜甜的,她却觉得这小娃娃好像看透了什么。
  程咏絮压下复杂的心绪,伸手摸了摸颜舜华的脑袋,领颜舜华和沈云初去找房间。
  珠圆、玉润手脚麻利,很快将颜舜华的行李整理好了。
  眼看这边已经没什么需要忙的了,颜舜华把沈云初往外推:“云初哥哥,你也该去收拾你的住处了,你得住书院里呢。”
  沈云初无奈地说:“好。”
  沈云初一走,颜舜华就拉着程咏絮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