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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历史军事 > 锦衣劫 > 锦衣劫 第71节
  “他们奈何不了我!”谢天行搓搓脸,他抬手,拍了拍温鸾的头,“高晟的确混蛋,你怎么报复他都不为过。但燕姐姐利用你下毒也不对,他们动手时就该想到失败会是什么后果,既然敢做,就要敢当。你呀,就别想着报仇报仇的了。”
  “他杀了姐姐姐夫,我不替他们报仇,如何对得起他们?”
  “可他也救过你,还不止一次,这又怎么算?”
  温鸾登时被问住了,良久,方慢慢道:“我还他一命就是。”
  “所以你从城楼上跳下来自尽?”谢天行颇为不赞同她的想法,“动辄寻死,绝非你的作风——以前你多活泼朝气?听哥哥的话,别钻牛角尖折磨自己了,你想走,哥哥就带你离开。”
  温鸾苦笑一声,“我总觉得自己背叛了姐姐。”
  谢天行忽而笑笑,又恢复成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其实呢,哥哥我也杀过不少人,其中不乏好人,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他们也没做什么坏事,不过听令行事而已。按你的说法,我死多少次都不够还的。”
  温鸾大吃一惊,连哭都忘了,“你这些年到底干什么去了?”
  谢天行挤挤眼睛,“我呀,占山为王,拉了一支起义军,和朝廷打得不亦乐乎。”
  温鸾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的假的?”
  “当然是假的!”谢天行哈哈大笑,“不然我哪儿敢住到这里?”
  温鸾疑惑地打量他两眼,喃喃道:“不管真假,你必须保证好自己的安全。”
  她是再也承受不起失去亲人的痛苦了。
  谢天行显然明白她的担忧,心头一暖,眼神愈发温柔了,“死去的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往前走。不管燕姐姐死前抱着何种打算,义父义母,总归是希望你好好活着,不被任何枷锁束缚,自由洒脱地在这世上走一遭。”
  温鸾怔住了,一时间心潮澎湃,自由洒脱,真的有一天,她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活着么?
  谢天行笑着说:“等哥哥处理完手头上的大事,就带你离开这里,什么爱啊恨啊得,统统滚一边去!让我想想去哪里,嗯……我们去哈密的西海子,那里十分荒僻,大周控制力很弱,无王统摄,属于三不管地带,是个绝佳的藏身之处。”
  温鸾根本不知道哈密在哪里。
  谢天行用手指蘸了茶水,在桌子上画给她看,温鸾瞠目,“那么远?”
  “世外桃源,当然越远越好。”谢天行大手一抹,桌上的图案登时变成了一滩水渍,“保密哦,就是阿蔷也不要透露,那丫头,现在完全是倒向高晟啦,憋着法儿地想要撮合你俩。”
  话音刚落,院外就响起噼里啪啦的脚步声。
  “小姐!”阿蔷慌慌张张的,眼中满是震惊不敢相信,“宋嘉卉、宋嘉卉……死了。”
  温鸾倒吸口冷气,像是被人重重撞上来,身子竟然歪了一下,“死、死了?什么时候的事?”
  阿蔷脸色十分难看,“就是那天,当时她就不行了。”
  温鸾闭上眼睛,失去浑身气力般地瘫坐椅中,又是一个无辜之人丧命!这一刻,她是真真切切地后悔去这一趟了。
  她的声音颤抖得令人心碎,“阿蔷,我是不是真的做错了?”
  阿蔷立刻瞧出她的不对劲,慌忙劝道:“这和您有什么关系?良言难劝该死的鬼,您和她说了多少次,她就是不听。再说了,做圈套的是宋南一,杀她的是高晟,是他们杀死了宋嘉卉,要怨,也是怨他们。”
  温鸾只是摇头,她知道高晟的脾气,当宋南一选择叶向晚活,让她死的时候,宋家人在高晟眼里就是死人了。
  泄愤也好,给她出气也好,宋嘉卉终究还是因她而死。
  谢天行叹息一声,用力握紧她的手,“妹子,不要什么都往身上揽,这会压垮你的。”
  “我没事。”温鸾笑笑,突然想去看看高晟了。
  细雨飘摇,雨点打在浅青色的油纸伞上,又顺着突出边缘的伞骨泪一般落下,滴滴咚咚单调地回响着。
  温鸾站在廊下犹豫了会儿,收起伞,抖掉上面的雨水,轻轻放在门旁,又拎起裙角悄悄迈过门槛。
  小安福在床前守着,见她来,略一点头,一言不发出去了,再没有先前的热情。
  已是黄昏,又阴着天,光线暗得很,屋里便燃着一支细细的烛。烛光照在高晟苍白的脸上,给他染上一层
  淡淡的黄晕,烛光似乎变成了阳光,高晟看起来少了几分阴冷,多了些许温柔。
  温鸾本打算看他一眼就走的,可不知怎的挪不动脚,就那样站在原地一直静静看着他。
  高晟突然睁开眼睛,“温鸾?”
  就像做坏事当场被抓包,温鸾的脸腾地红到耳朵根,一时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踟躇片刻,就要转身回去。
  “等等!”高晟急急抓住她的手,因起身太猛,背上的绷带洇出浅浅的血痕。
  温鸾不敢再动,由着他拉着自己的手坐下,低着头说:“你的伤要不要紧?”
  说完就后悔,这简直是一句废话。
  高晟一怔,随即眼中迸出一阵光华,一瞬间来了精神,“不要紧,我是躲懒不愿意当差,故意叫他们夸大伤势,没想到也把你骗过了。”
  温鸾沉默了会儿,发现实在找不到可以继续的话题,又要起身告辞。
  “皇上本想放宋家一马的,结果宋南一自己作死。”高晟盯着她的眼睛,似乎要从中看出点什么来,“这个案子肯定要办成大案,宋家长房抄斩是一定的,不过他们也不剩几人,其他几房流放岭南,以后的京城,不会再有定国公宋家了。”
  “哦。”温鸾低低应了声,“宋嘉卉的尸首在哪里……”
  她话没说完,高晟已猜到她心中所想,微一挑眉,“不知道,大概埋到乱坟岗了。你想要替她收尸?免了罢,我向来是睚眦必报,宋南一让我吃了这么一个大亏,一剑没杀死他算他命大。温鸾,不要对我抱有什么道德上的期盼,能利用的人,我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利用。”
  温鸾深吸口气,“这场刺杀我也有份,你不报复我?”
  “当然会!”高晟嘴角勾勾,眼中闪过一抹意味不明的幽光,“你要永永远远待在我身边。我不会放开你的手,生要和我在一起,死了,也要和我葬在一起。”
  “哪怕我不爱你?”
  “没关系,我爱你。”
  温鸾怔住了。
  一阵疾风吹开窗子,挟着雨丝的凉风,将暮春残留的燥热一扫而光,窗棂在风中嚓嚓轻响,一下下,叩在温鸾的心上。
  她不由捂住了心口。
  “我不会爱上你,绝对不会。”她说,像是对他说,也像是自言自语。
  高晟讶然看着她,随即眸子亮得惊人,温鸾岂会时时把“不爱”挂在嘴边,一遍遍地说,生怕他不知道似的。
  可他早就知道她不爱他,这话,更像是在警示她自己。
  她分明,动心了!
  第77章
  ◎哪怕没有回应也是件幸福的事◎
  立夏过后, 天气一日热似一日,尤其到了正午,炎腾腾的大太阳挂在湛蓝的晴空中, 烤得空气都是滚热的,连树上的雀儿都懒得叫一声。
  这样的天气, 按说人们都躲在家里歇午觉,街上没什么人的, 可今日的菜市口,围了里三层外三层,人们是挤来挤去找看热闹的好位置。
  “定国公要砍头啦, 这是大周开国以来,第一个砍头的国公爷!”
  “犯上作乱,谋逆啊他, 祖宗多少功劳也不够填补的。”
  “天天吃香的喝辣的,穿金戴银呼奴唤婢, 放着好日子不过, 偏偏要谋逆,真是脑子被驴踢了。”
  围观的人群嘈杂混乱,发出一阵阵哄笑。
  街口的一个角落,一个头戴斗笠, 穿着破旧竖褐的男人佝偻着蹲在树荫下,脚边是一篮子青毛桃。
  有人等得口渴, 就问他买几个桃子吃。结果那人一抬头,但见他脸上是一大片暗红色的疤瘌,看一眼都让人忍不住头皮发麻, 恶心想吐, 别说买他的桃子, 来人没有拔腿而逃就算好的了。
  所以他在这儿蹲了半天,一个桃子也没卖出去。
  不知脸上的疤痕阻碍了他的神色,还是天生淡然,他看起来丝毫不着急,更没有如其他小商贩一样吆喝买卖,反而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生怕别人注意到他似的。
  忽听有人喊:“来了来了!”
  人群忽地围了上去,卖桃的男人也迅速站起来,篮子也顾不上拿,七挤八挤,就挤到人群最前面。他冲得猛,踩了脚,撞了胳膊,引起几人一连串的抱怨。
  他低低道了声对不起,声音温润悦耳,和他令人不适的容貌完全不匹配。
  三声锣响,若干差役押着一个男人走上刑场,右胳膊肘以下的袖子空空荡荡的,正是被夺爵的定国公宋义。
  他是个身材魁梧的武将,在诏狱关了近一年半,已是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瘦得只剩个骨头架子,与其说是押上来,不如说是一路被拖了上来。
  “老爷——”人群中蓦地响起一声凄厉的痛号,郑氏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挣扎着,喘息着,跪着,爬着,干枯如树枝一样的手指直直向前抓着。
  “冤枉!冤枉啊!”郑氏以头抢地,声嘶力竭哭喊着,“我们宋家没有谋逆,我们宋家到底做错什么了,竟落得如此下场!奸臣当道,忠臣蒙冤,天理何在!”
  宋义睁开浑浊无神的眼睛,仔细辨认一番才认出她是谁,张嘴想说什么,但最终出口的也只有一声叹息。
  “这是法场,大呼小叫,成何体统!”差官指挥着顺天府的衙役,“给我拿鞭子使劲抽,没把你抓起来砍头就是皇上天大的恩赐了,还敢口出妄言混淆视听?宋家冤枉,呵,结党营私、暗通瓦剌、刺杀朝臣、豢养私兵,单拎出哪一条来都够抄斩全家的。”
  说话间,衙役的鞭子雨点般落在郑氏身上,抽得她是浑身是血,惨叫连连,满地打滚。
  人群里有胆小心软的,已悄悄转过了头。
  方才那个卖毛桃的男子,也不忍再看,低头擦擦眼角,终于耐不住,上前求情,“她都快不行了,官爷们就当做善事,饶了她吧。”
  因没人敢出声,他这一声就显得格外突兀。
  差官狐疑地打量他两眼,拿起旁边的海捕文书,仔细比对上面宋南一的画像,看了半天觉得不像,便轰苍蝇似地摆手,“哪儿来的乡巴佬,懂个屁,滚滚滚,再胡咧咧把你也抓起来。”
  郑氏本就生了重病,全凭一口气撑着,才捱到刑场,一通鞭子下来已然撑不住了。她听那男子的声音十分耳熟,但再也没力气抬头看一眼。
  便听炮响三声,已是午时三刻,此时阳气最盛,阴气最弱,正是死了连鬼也做不成的时刻。
  “时辰已到,验明正身,即刻行刑!”差官扔下一根令签。
  刽子手极为熟练地往鬼头刀上喷了口酒,挥刀斜看下去,旋即向后闪身离开,宋义的人头滴溜溜直滚出去,鲜血从腔子里利箭般喷射而出,顷刻之间已是了事。
  “老爷……”郑氏白亮亮的眼睛直直盯着宋义的脑袋,猛地吐出口血,身体挛缩两下,头一歪,不动了。
  “有人收尸没有?”差官按惯例问了一嗓子。
  无人应答。
  差官看看地上的两具尸首,“扔到乱坟岗随便埋了。”
  热闹瞧完,围观的人群逐渐散去,那个卖毛桃的男子也不见了,只有杂役提着水桶拿着扫把,哗哗刷着断头台上的血渍。
  后来他也走了,几只苍蝇嗡嗡飞过来,落在尚有血腥味的地上。
  当晚,乱坟岗多了一个坟头,卖毛桃的男子跪在坟前,且哭且叩头。
  “父亲,母亲,儿子一定会给你们报仇的,儿子一定会杀死高晟……一定!”
  宋南一伸手摸上脸上的疤痕,真好,没人认得出他,不枉他用火把烧伤了自己的脸。
  叶向晚也真是没用,刺杀高晟的死士居然还留了活口,没熬过诏狱审讯的手段,把叶向晚招了出来。叶家为了自保,舍弃了叶向晚,言明她被男人迷晕了头,一切都是她个人行为,与叶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