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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入骨温柔 > 入骨温柔 第43节
  他偶尔也会做梦,和奶奶提起来,连奶奶都说:“古话说得好,门当户对,有钱人家的小姐是不会嫁入穷门的,穷人家的姑娘也不会嫁进豪门。有句话叫,什么锅配什么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连共同语言都不会有。”
  九月份的时候,陆景策也去了北城。
  但他并不是去读书。奶奶的病情每况愈下,癌细胞在体内扩散,他需要尽快赚到足够多的钱给奶奶做手术。
  裴新的一个远房叔叔做海上生意,正好缺人手,他决定不再上学,跟着裴新去北城投奔他。
  去北城的绿皮火车上,裴新第一百次叹气,“你真的要去出海啊?阿策,你跟我可不同,我反正不是读书的料,早点出社会赚钱也无所谓,但是你不一样啊,你学习那么好。一个江城村里出来的,去北城参加竞赛,能把那些优等生吊着打。北城一中亲自向你抛橄榄枝,你就这样放弃了啊?”
  “我听人家说,能上北城一中的实验班,就是北大清华的预备役,你要是去读了,指不定以后……”
  “你能不能别吵了?”陆景策突然很心烦,皱眉看向裴新。
  裴新吓得乖乖闭上嘴,说:“好了好了,我不说了。”
  又问:“你要不要吃泡面?我去买?”
  陆景策拉起卫衣的帽子盖住头,趴到桌子上,心烦地说:“不吃。”
  *
  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绿皮硬座,抵达北城火车站的那天,是九月十八号的晚上七点。
  裴新的叔叔亲自开车到火车站接他们,说:“先上车,我先带你们去吃饭,有什么事吃饭的时候再慢慢谈。”
  吃饭的地方在北城一间江湖菜馆,裴新的叔叔特意订了个包间,陆景策开门见山地表明来意,表示愿意跟他做海上生意。
  刘学山上下打量了陆景策一下,说:“你的情况,裴新他爸已经在电话里跟我说过了。不过说句老实话,你这条件,不读书真的可惜了。你自己要想清楚。”
  “我想得很清楚了。”陆景策道:“我想赚钱。”
  刘学山道:“我知道你奶奶的情况。”
  说到这里,叹了声气,道:“如果你确定要跟我做生意,我肯定也不会亏待你。不过海上的钱也没那么好赚,很多时候得靠天吃饭。一出海就是大半年,而且海上可不像在陆地上,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危险,你自己要想清楚。”
  “我想清楚了。”
  刘学山点点头,说:“行吧,那你准备准备,过几天先到船上来适应适应。”
  *
  出海打渔的日子确实很苦,裴新刚上船那段时间,每天吐得昏天暗地。
  有一次躺在甲板上看天,和陆景策说:“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想到要在船上待大半年,我都快疯了。”
  陆景策靠着船壁坐着,他一条腿伸直,一条腿曲着,手上始终捏着一只红色的平安结。
  他望着茫茫大海,眼里平静得仿佛没有任何情绪。
  裴新从甲板上坐起来,盘着腿看着陆景策,问:“阿策,咱们真的要在海上过一辈子啊?”
  陆景策沉默很久,淡声道:“我没想那么远。”
  “那你怎么想的?”
  陆景策总算侧头看向裴新,说:“我现在只想攒够钱给奶奶治病。”
  “那以后呢?”
  陆景策仰头靠住船壁,闭上眼睛,淡淡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
  陆景策在刘学山身边跟了两年,十八岁那年,刘学山分给他一条船,让他自己出海,赚的钱,他抽三成。
  那个时候裴新已经转行了,他实在适应不了海上的生活,去学了厨师,找了间餐馆做学徒。
  海上的日子漫长又孤独,陆景策在那两年变得越发沉默寡言。有时候在甲板上一坐就是一整天,看海看天。
  偶尔回想起他这短暂的十八年岁月,似乎一切都是那么贫乏。
  在那两年里,他常常想起沈雁笙。只有想起沈雁笙的时候,才能感觉到他那颗心还会跳动。
  偶尔会很后悔,为什么当初不告诉沈雁笙他叫什么,或者留一个联系方式。
  但是转念一想,就算留下了又如何。他们的人生完全不可能会有交集。
  十九岁那年,陆景策在海上出了事故,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命。
  但也庆幸在那一年,他赚到足够多的钱,终于把奶奶接到北城接受更好的治疗。
  手术治疗的结果意外地顺利,裴新说,是老天爷看不下去他受苦,所以让奶奶好好活着,留在他身边。
  否则如果奶奶也走了,陆景策这一生就太可怜了。
  不过因为在海上出了一次事故,陆景策也开始考虑转行。事实上,他也并不想在海上呆一辈子,也不并满足于在海上赚的那点钱。
  经历过奶奶生病,他越发深刻地明白,人在这世上活着,只有拥有足够多的钱才能活得有尊严,即使家人有什么病痛,只要有钱,甚至可以和死神抢人。
  *
  再度见到沈雁笙,是陆景策决定出国,朋友给他践行的那天晚上。
  那是在a大附近,裴新这两年攒了点小钱,在大学附近开了间小餐馆。
  他的日子过得小而美,还交了女朋友,年底就准备结婚。
  裴新知道陆景策要出国的时候,还很是埋怨了他一顿,说:“眼看着我年底就要结婚了,你非得这个时候走。”
  陆景策难得笑了,说:“新婚红包也不会少你的。”
  “这是红包的问题吗?”裴新气鼓鼓的,“我年底就要结婚了,结果我最好的兄弟居然不能来给我当伴郎!”
  程州嗤地声笑出来,开玩笑说:“你应该高兴才是,阿策来给你当伴郎,风头都要给你抢光。”
  裴新撇撇嘴,虽然不愿意承认,但陆景策这厮确实长得帅,但凡他在场,他们这些人全都沦为陪衬。
  想到这里,裴新忍不住问:“阿策,欣欣的事你真的不考虑啊?我媳妇儿让我再问问你,欣欣长得挺漂亮的啊,人也温柔——”
  话还没说完,就被陆景策斜了一眼,他下意识闭上嘴巴,说:“算了,当我没说。”
  陆景策就是在那个时候看到了沈雁笙,当他抬头看向窗外的时候,正好看到沈雁笙从一辆黑色轿车上下来。
  他眼里一瞬间闪过了光,几乎是下意识地起身,大步往外走。
  但当他推开玻璃门,从店里出来的时候,看到的是沈雁笙和一个男生在校门口拥抱。
  男生长得很英俊,和沈雁笙年龄相当,看他开的车和衣着,可以看出两个人一定门当户对。
  两人不知道在说什么,沈雁笙脸上笑容灿烂,忽然踮脚吻了一下男友。
  陆景策的脚步就顿在了那里,隔得有些远,他看着沈雁笙脸上灿烂开心的笑容,说不清当时是什么感受。
  其实是正常的。
  她那么漂亮,那么开朗可爱,一定有很多男生喜欢她。
  裴新从里面跟出来,看着陆景策,疑惑地问:“怎么了?怎么突然出来了?”
  陆景策收回目光,淡声道:“没事。”
  “你先进去吧。”
  裴新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想问什么,里面正好有人喊他算账,他连忙回头应一声,“诶,来了啊!”
  回头对陆景策说:“没事儿就赶紧进来啊,菜都上来了。”
  陆景策点下头,淡淡“嗯”了一声。
  当裴新回到店里,陆景策再看向刚才那个位置的时候,沈雁笙已经不在了。
  梧桐树下空空荡荡的,仿佛刚才看到的只是一个幻影。
  *
  而那也并不是陆景策最后一次见到沈雁笙。
  四年后,沈雁笙到加州进修,一个周末,和傅时煜自驾到佛罗里达州玩。
  车开到半路上的时候,傅时煜就有点后悔,在车上说:“下次真不自驾了,累死我了。”
  沈雁笙道:“要不到前面休息一会儿吧。”
  傅时煜点下头,说:“真要休息会儿,我顺便上个厕所。”
  到了前面公路服务区,傅时煜停下车就去上洗手间,沈雁笙则到超市去买点吃的。
  陆景策那时候和朋友开车到佛州办点事,中途到服务区休息,他走进超市想买包烟,却在门口突然猛然顿住了脚步。
  旁边的朋友也跟着停下来,疑惑地问:“怎么了?”
  他顺着陆景策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正在货架上挑选零食的沈雁笙。
  朋友看到过陆景策钱夹里的那张照片,以至于看到沈雁笙的那瞬间非常惊讶,下意识要说什么,陆景策用眼神制止了他。
  而沈雁笙也在那时候感觉到有两道目光盯在她身上,她下意识侧过头,正好和陆景策的视线对上。
  那是沈雁笙和陆景策相识后的第七年,陆景策七年如一日地记着她,而沈雁笙已经明显完全忘记了他。
  两人目光对视了几秒钟,沈雁笙朝他礼貌地点了下头。
  傅时煜正好在那时候走进来,问道:“买好了吗?”
  沈雁笙一看到傅时煜就露出了笑容,说:“还没有呢。我在想要不要多买几罐咖啡。”
  傅时煜顺手从货架上拿了几罐,说:“那就买嘛,还想买什么?”
  “薯片买一点嘛。”
  ……
  从服务区出来的时候,陆景策满心苦涩。
  他坐在副驾驶抽烟,望着窗外的风景,很久也没说话。
  周桥眼观鼻鼻观心,开着车跟在沈雁笙他们那辆车后面,忍了好半天,还是忍不住问:“刚刚那女孩儿是不是证件照上那个女孩儿啊?”
  陆景策看着前面的车,沉默了很久,“嗯”了一声。
  周桥回想了一下刚刚在店里沈雁笙的反应,那个样子分明就是完全不记得陆景策了。
  周桥一瞬间有点感动身受地同情陆景策。
  喜欢了一个女孩子七年这么久,结果对方已经完全不记得他了。
  他摸摸鼻子,说:“有句话不是说,天涯何处无芳草。追你的女人都能组个足球队了,没必要在一个女人身上吊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