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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穿越重生 > 美人戾气重 > 美人戾气重 第110节
  苏长越其实也觉得这件事有点好笑,不过他撑得住,面上一丝也没露出,只道:“晋王礼仪粗疏,殿下作为长兄,何不教导与他?”
  太子目露诧异不屑——看起来苏长越要不是他自己费心弄来的侍读,他已经直接冷笑出声了:“孤教他?”
  凭什么!
  他又不是吃饱了撑着!
  苏长越镇静道:“臣观晋王,本性挚诚,只是似乎不喜读书,见书本则困倦,连皇上也无办法,只能任之。殿下既愿与晋王兄弟和睦,臣建议从此入手,晋王既长学识,皇上亦生欣慰,而兄弟情分倍增,此一举三得之事,何乐不为?”
  太子:“……”
  他陷入了沉思。
  蠢人听话,明白人听音,什么三得不三得,太子听是听了,似乎也有道理,但他真正在意的,是苏长越的前一句话。
  晋王不喜读书。
  不喜到了什么程度呢,见着书本都犯困。
  这一点苏长越面过一回圣就知道,太子与晋王再不和也是手足,更为清楚。
  读书对别人(包括他自己)来说都是件好事,但对晋王来说,是件最头疼的事。
  这他要是压着晋王去读书,晋王得憋屈成什么样儿啊。
  而他再憋屈,也反驳不出来,读书多好的事,皇爷知道了也只有夸赞的。
  太子只是设想了一下那个情景,就要乐出来了。
  “苏翰林,”太子觉得脚都不怎么痛了,诚心诚意地向他笑道,“孤的感觉没错,你果然可以教孤。”
  会整人不算本事,整得这么漂亮,才真是能耐。
  ☆、第167章
  苏长越其实并无“整”人的心思,他约略看出了一些太子和晋王间的心结所在,对晋王的受宠,太子心里有怨有不平,目前为止这些情绪都还在可控之间,但再不断地累积下去,情况就不一定了,引起朝堂震荡的大乱子都未可知。
  而等到那时再想调解,两边积怨已深,便想管也管不来了,所以,不如现在趁着还在青萍之末,让太子以一个无伤大雅的方式给心中的怨嫉找个出口,舒一舒胸臆。
  他的真实心思太子自然是不知道的,且说眼下太子这个站立都困难的模样什么都做不成了,便一挥手,大方地放苏长越走了。
  若是寻常时候,苏长越可能仍旧回去翰林院里,但今日他惦记着家里,便不那么勤快再往衙门里绕了,出了宫门直接往苏家方向走。
  快到巷口那一面的临街店铺时,只见前方一群人围着,似起了一阵骚乱,苏长越隔着一段距离,见围拢的人群里露出的一角墨蓝袍角有些眼熟,脚步一顿旋又加快,他身上还穿着官员常服,到了跟前,旁人不敢不让,他很快挤进去一望,果见被围着的小小少年正是叶明光。
  他不知怎么弄的,一身精致暖和的棉袍从头湿到了脚,连着头脸都在往下滴水,发丝散了一缕黏在脸颊边上,看去十分狼狈可怜。
  一个身材高大的伙计正同他拉扯着,一边一个劲想把他往街边的一家生药铺子里拉,一边连声赔着罪:“小哥儿,实在对不住,小的没长眼,全是小人的错,这天寒着,您这一身在外面耽搁冻着了了不得,还是快同小人进来,换一身干爽衣裳,您再要打要骂,小人都受着。”
  “不用,我家离得近,我回家便是——”
  叶明光挣扎着不肯去,但他不管是力气还是嗓门都远输给那伙计,几句拒绝夹在那伙计连珠炮般的大嗓门里很难为人听清,眼看着就要被拽到铺子门口了。
  旁边人嗡嗡地不住说话:“小哥儿,你不懂,这个天叫淋个透湿不是玩的,你别磨蹭了,快去把衣裳换了吧。”
  这是劝叶明光的。
  “你这伙计也是,大白日的泼水也不看看门前有人没有,人家好好的一身棉袍叫你污了,我看,你还得给人洗干净了才成,不然人家大人见着了找来,气起来可不要砸了你的店!”
  这是埋怨伙计的。
  “这哥儿我认识,好像是里头那个巷子苏大人家的亲戚,生的好模样儿,哎,他不愿意进去换就算了罢,他家确实离得不远,你把人送回家去换,顺带着给家里长辈赔个礼岂不更好。”
  这是认识叶明光的。
  那伙计大概是人多口杂,没全听得清楚,只是一个劲赔礼:“是我不对,我给洗,我给洗!——哎?”
  苏长越伸了手臂,把踉跄着的叶明光从铺子门前的台阶上抢过抱下来,揽到身边,道:“不用了,我们回家去收拾。”
  就拉着叶明光走,叶明光愣了愣,挨在他身边要跟着走,又反应过来,顿住脚步往地上望了望,找到散落在大街上的两本书籍,忙奔过去捡起来,那两本书也是湿漉漉的,看样子一并挨了水泼。
  他抱着书跑回来,因耽误了这么会儿功夫,那股阴湿之意透过棉袍渗进了内里,他面孔冻得泛青,有些瑟瑟发抖起来。
  苏长越望他一眼,直接把他抱起来,快步往家走去。
  “你出来买书?怎么不带个人,自己就跑出来了。”
  叶明光僵在他怀里,原不大自在,听他开了口方好些,道:“我没想走远,就想来这一条街上,买了书就回去。”
  没想到这么寸,书都买好了,回去路上却让个莽撞伙计兜头泼了一身水,这水脏倒不脏,含着些草木清香,大约原是洗药材的,只是是盆冷水,泼了他一个透心凉。
  叶明光牙齿有点打战地道:“姐夫,回家别告诉姐姐了,我能照顾自己,姐姐有了身孕,别叫她操心了。”
  苏长越闻言不由露出笑容:“大夫来看过了?”
  叶明光点点头:“看过了,说月份很浅,大概一个半月罢,不过他不能十分作准,最好过十天半个月再复诊一下,姐姐和他说好了,到时候再请他来一趟。”
  苏长越心里抑制不住的欢喜,脚步都轻快起来,想起又问:“珠儿各样都好吗?可有什么要特别留心的?”
  叶明光这回怔了下,摇头:“我知道的不那么清楚,大夫诊脉的时候我不在,不过应该没什么事,我看姐姐挺开心的。”
  苏长越“嗯”一声,这才注意到他手里拿着的书,上面一本露出半个封皮来,他认出是《三字经》,奇道:“你买这做什么?”
  叶明光这等神童,早脱离启蒙读本不知道多少年了,哪还用看这个?
  “我要做舅舅了。”叶明光骄傲地扬了头,把书本抱紧了些,“这是给我小外甥或者小外甥女的,以后我教他读书。”
  他说着,摸索到湿黏在一起的书页又有点可惜,叹气道,“不知道晾干后怎么样,若字糊了,只有再重买一本了。”
  苏长越:“……”
  他要不是手抱着叶明光空不出来,得弹他脑袋两下。
  没大没小,早早把书买好就算了,居然把启蒙业师的地位都先抢去了。
  “不要你教,你好好考你的举试,教学问的事我来就行了。”
  “姐姐说我是她见过最聪明的人,”叶明光才不相让,一边打着颤一边笃定道,“我教姐姐肯定乐意。”
  “你不听话,我跟你姐姐说,你一个人都不带,自己在外面乱跑,你瞧你姐姐训不训你。”
  “……”叶明光怒目而视,“我没有走远!”
  苏长越哪里把他的怒气放在眼里,三步并作两步跨进了隔壁叶家门槛,把他丢到炕上,一面给他扒掉湿衣裳,拿被子来把他裹着,一面吩咐人去烧热水熬姜汤,看着下人们都忙着动起来,方匆忙过去旁边了。
  **
  街道拐角的某个死巷里。
  生药铺子的高大伙计弯着腰站着,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
  “蠢货!”
  站他面前的一人咬着牙低声骂他:“先头跟我胸脯拍得梆梆响,结果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我看你有什么用,一辈子也就是个伙计的命了!”
  那伙计原来沮丧着,听了这话倒有些不服起来,道:“大爷,小人尽力了,原来事都成了大半,谁知道那小哥儿家大人忽然出来,还是个官儿,大爷有本事不把他放在眼里,可小人这个身份,难道还敢硬扣下人家的孩子不成?那小的不成拐子了。”
  那人噎了口气:“……谁叫你硬扣,你先头动作若快些,不紧在外面磨蹭,这会儿事早已成了。”
  伙计又叫起屈来:“小人哪里磨蹭了,那小哥儿不愿意跟小人进去,小人总得劝说两句罢,没得直接拽进去的,那旁人还不疑心。大爷先不是也说,要务必谨慎,那小哥儿可机灵,不同一般人家孩子,不能叫他觉出不对来么。”
  “要你做事不能,犟嘴倒是一套一套的!”那人恨恨道,“罢罢,只当我从没找过你,你把嘴巴闭严实些,要是传出风来,有的是人来收拾你!”
  伙计先应了:“大爷放心,这说出去小人也有不是,哪里敢乱言语。”又试探着道,“那大爷先说的赏钱——?”
  “呸!”那人用力啐了他一口,“事没办成,还有脸讨赏,爷回去都得跟着你吃挂落,什么赏钱,爷不踹你两脚算客气了!”
  他就要走,伙计缩缩脑袋,犹自不大甘心,跟后面撵了两步,道:“不然小人留心着,等那小哥儿出来时,再试一回。”
  “你以为别人同你一般蠢吗?连着让泼了两回还不知道里面有鬼,你不怕腿让人打断,只管去干!”
  那人心情极差,说完再也不想跟他废话了,掉头出了死巷便走。
  “呸!”
  见着他的背影消失,伙计学着他的模样用力也往地上啐了一口:“什么玩意儿,还不知道弄什么鸡鸣狗盗的营生,好端端想看人家哥儿身上有没有什么印记,指不定是不是要当拐子,老子没给办成,说不准还积了阴德呢,哼!”
  他骂是这样骂,到底心疼从手边溜走的赏钱,于是把那人又翻来覆去骂了几遍,出够了气,方走出死巷回到生药铺子里去了。
  **
  那人怒冲冲而去,行过半个城区来到一户人家,从后角门进去,穿过几重院落,最终走进其中一间房舍时,那些怒气已经一点都不敢显露出来,而是深深地躬下了身去,比伙计在他面前时要恭敬上一倍有余:“先生,属下无能,找的人不堪使用,没能成事。”
  坐在屋里的中年人皱了皱眉:“怎么回事?”
  那人束着手把详情一一道来。
  中年人听完,摸了摸山羊胡须,倒说了句公道话:“这么巧,也怪不得他。”
  那人松了口气,却听中年人旋即又叹了口气:“唉,我们如今也只找得到这样的人办事了,假使锦衣卫仍能插得进手去,如何会为这样的小事烦恼。”
  那人陪着笑道:“先生,虽然插不进手,不能请人帮一帮忙吗?只要价钱出得合适——这桩事的由来,不正是锦衣卫卖过来的。”
  “这不是一回事,人家卖给阁老,乃做的是一锤子买卖,银货两讫,过手便结。再要牵扯进来就不一样了。”中年人说着沉吟片刻,“罢了,待阁老回来,我与阁老商议一下,若能请动锦衣卫是最好了,只是这不是我等能做主的。你先去罢。”
  那人松了口气,忙应声退出去了。
  ☆、第168章
  古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
  又有句云:钱能通神。
  且按下万阁老的盘算不表,单说他听了幕僚的建议之后,认同了他的判断,以为专业的事确实应当专业的人去做。他手底下虽也养了些鸡鸣狗盗的人才,但论渗透打探的能力,和皇家御用精里选精的锦衣卫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别的不说,锦衣卫无处不在,在南北镇抚司两大衙门之下,是遍布全国的上至庙堂下至乡野的一整张巨型情报网,堪称无孔不入,诱哄叶明光的那个伙计要是锦衣卫中的一员——锦衣卫并非只有穿锦衣挎飞鱼刀的风风光光的那些人,事实上有这个权利招摇的是少数,更多的是隐于市井之间,连他的邻居都可能终其一生无法知道隔壁还住了这么个可怕探子的默默无闻的小人物。
  负责诱哄叶明光的若是锦衣卫,绝不可能把这么一件小事还办砸了,这会儿,他想知道的肯定都已经知道了。
  “阁老同意,那在下便去办了。”
  但没有办成。
  这一回,能买通神鬼的银钱居然都似乎派不上用场了。
  幕僚十分惭愧,详细禀报道:“不管在下如何劝说,那位指挥使总是摇头不应,在下再三追问,他方道,若在之前,他很愿意为阁老效劳,但如今苏家小子已入东宫侍读,要办他,一个弄不好可能上达天听,他实不敢冒这个风险,请阁老见谅。”
  万阁老脸沉似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