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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武侠仙侠 > 魔尊穿成我侍妾 > 魔尊穿成我侍妾 第134节
  师徒两人蹲在地上哥俩好地窃窃私语。
  小姑娘拍拍胖子的师兄的肩膀,老气横秋:“我办事,你放心!”
  胖子双手托腮,连连点头,他师父小时候原来是这样的!好可爱啊啊。
  ……
  在胖子的打掩护之下,小姑娘偷偷摸摸从小楼的窗户爬出去,她偷偷往花园望了望,乳娘回去了,阿碧姐姐在凉亭等着,不过都看不见她。
  小宝得意一笑,她七手八脚从栏杆跳下去,直奔围墙边的一棵树,嗖嗖嗖爬上去,又取下挂在树梢的一根麻绳,麻绳一头有绳套挂在树杈,她像孙猴子一样荡了下去,哒哒哒迈开小短腿,撒丫子直奔巷头。
  巷头是座精巧的三进宅子,七年前被人高价买下了,住着一个矜贵冷傲气势摄人俊美男子。他独身居住深居简出,本来这是这一位无论如何也应是存在感极其强烈的的人物,但不是为什么,街坊街里见到宅子时惊叹,但走过之后,却不知不觉会淡化记忆不再想起,直到下一次路过,又惊叹淡黄,如此往复。
  当然,所谓凌厉摄人只是街坊的印象,小宝并不觉得如此,这个漂亮叔叔人可好着呐!
  小姑娘一溜烟翻墙跑过来,刚跑到青石板长巷尽头,两扇黑漆门扉就从里打开了,她的小手被牵进一只修长白皙的大手里,紫衣青年微微笑着,温柔看着她:“来啦?今天不是有功课吗。”
  小姑娘笑嘻嘻,跟着他跳进门槛:“我可厉害啦,一个上午就做好功课了!等晚上我再修炼,……”
  巴拉巴拉,自吹自擂,不过不管她怎么吹牛,紫衣青年微笑点头,那双漂亮的丹凤眼盛满了星星。
  两人边走边说,小宝眼睛一亮,她攀上桌子拿了一块白晶晶的糕点,“啊呜”啃着:“其实我也不大喜欢吃,我吃饱午饭了!……”
  紫衣青年在笑,煞有介事点头:“是我喜欢吃,哎,是前天那个绿的好吃还是今儿这个白的?”
  小宝连忙说:“绿的绿的!”
  一边说,点心渣滓喷出来,紫衣青年笑弯了眼睛,他取出丝帕蹲下来,给她细心揩干净了,然后牵着她的小手进了书房。
  书房很大,有一面墙这么多的书籍和玉简,小宝第一次看见这些挂在架子上的白玉简的时候,挨个儿用小指头都戳了一遍,好奇问:“迟叔叔迟叔叔,你也是仙人吗?”
  当时他笑而不语,说:“你猜?”
  小宝用指头点着下巴想了好一会儿,大声说:“你肯定是!”
  不是仙人不可能这么漂亮的!
  后面一句她也说了,并且是很大声说的,理直气壮,说出自己的推断。
  他被她逗得笑喷,真是的!再来一遍还是那么喜欢好看的男子。
  不过仔细想想,还别说,这还该死地有道理,修士引灵气淬体,五官会在自身的基础上臻至最完美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修真者都是不丑的。
  当然,修炼特殊功法的除外。
  胖子也除外!
  她真聪明。
  ……
  偌大的书房除了书架以外,南边槛窗下还摆放了一大一小两个书桌。
  紫衣男子牵着她的小手来到小桌边,小姑娘非常熟练地一蹬椅子底部的横栏,一骨碌爬上去坐好。
  这个大太师椅她只看她爹用过,她喜欢得很,一坐上去就特别神气地左顾右盼。
  紫衣男子从书架上抽了一本《沧澜启蒙》下来,打开夹书签的一页,把大书连同早已研磨好的笔墨纸张都摊开放在她的面前。
  他教,她学,一大一小其实认识很早的,自从翻错墙误入巷头宅子以后,小宝就和这个漂亮叔叔交上了朋友。
  漂亮叔叔原来想让她叫哥哥的,但小宝想了想,年龄对不上,坚持叫叔叔,紫衣男子无奈只能由得她了。
  两人围着书桌相对而坐,一个教,一个学,从年前起紫衣男子就教她学古篆体了,很多功诀和古典籍都是篆体的,修真者都得学。
  迟风照顾小宝体贴入微,宠溺比之孙氏夫妇不遑多让,但也仅此而已,在小宝恢复记忆和长大之前,他不会做其他动作的。
  她出生的时候,他就抱过她了,看着她一点点成长,呼啸来去,慢慢长大。
  原来迟风和千红他们有考虑过,等她测出灵根后就带她回涧魔界的,反正凡人界基本测出灵根的孩子都是这样的。
  但看她如小老虎一般快乐自在,承欢膝下,受尽父母疼爱。
  迟风最后又改了主意。
  反正他有的是极品灵石,聚灵阵不会缺的。
  他们决定在邑阳城陪伴她一起长大,从前陆霜雪格外自豪自己丐帮弟子经历,但他们还是更愿意她有一个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
  迟风一手撑腮,微笑看着粉妆玉砌小姑娘的侧颜,她不小心弄了自己一手墨水,偷偷往桌子底下擦了两把,乌溜溜的眼睛左看右看,正好对上他的目光。
  她嘿嘿笑着,迟风故意把脸一板,敲她的脑袋,道:“你干什么呢?我这桌子很贵的喔。”
  小姑娘小手往自己脸上拍了拍,一块块墨迹,她豪气万丈:“我以后能赚很多灵石,到时候保管赔你十张!”
  “真的吗?”
  “嗯!”
  “可我这桌子估摸得值几万个灵石呢。”
  “……”
  小宝惊了:“这么贵吗?!”
  小姑娘经过这段时间的拜师学艺,已经对灵石价值有一点概念了,她惊呆,赶紧改口说:“不不,我还是擦擦吧,一点点墨迹,一擦就掉了!”
  她撒娇:“迟叔叔迟叔叔,我没有灵石,你不会让我赔吧?”
  “咱们可是好朋友呢!”
  清脆童声可怜兮兮,小姑娘赶紧哒哒哒跑出去,接了一盆水抽出帕子湿水拧了,哒哒哒跑回来,钻进桌子底下擦擦擦。
  她擦擦擦,好像有点印子擦不掉!她内心泪流满面,忙活了好一会儿,灰头土脸钻出来,特别乖巧握着小手站好,用期待可爱的眼神瞅着她的“好朋友”迟叔叔。
  迟风一直微笑瞅着她忙活,她真的可爱极了。
  原来啊,她小时候是这么可爱的。
  他故作沉思了一会儿:“好吧,算了吧,谁让我们是朋友呢!”
  小姑娘大喜,扑上来给他一个啾啾,就像和她爹一样,竖起大拇指:“迟叔叔你太好了!我明天给你带点心吧!”
  清脆稚嫩的嗓音可爱极了,迟风把软乎乎的小身子抱起来,“好啊。”
  他轻轻把脸贴在她的鬓角上,微微带着笑影,轻轻地吐了一口气。
  下午阳光灿烂,蜻蜓和黄莺在庭院飞过,留下一串婉转的鸣唱。
  他抱着小姑娘,站在檐下。
  曾经迟风很焦急,恨不得她立时就恢复记忆。
  只时日迁移,他渐渐不急了。
  他想陪着她一起慢慢长大,看着她从一个可爱淘气的小捣蛋,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这必定是他毕生最美好的回忆。
  所去经年,岁月流淌,她如繁花灿烂般的人生,必定洒满笑声。
  “迟叔叔,你喜欢吃什么样的呀?绿豆糕?”
  “嗯,都行。”
  “迟叔叔迟叔叔庡?,你上次说的故事还没说完呢!掉进虚空缝隙后小风和小雪怎么样了?”
  “他俩啊,都好着呢,还砸死了一只老鼠,……”
  午后斜阳,映在廊下,长长的影子,温柔的男声华丽低沉,细细讲述着曾经的故事。
  他们的时光,还有很长。
  重修,历练,历劫,飞升,一直携手走下去。
  ……
  又一个十年。
  小宝十六岁的时候。
  夜阑风雨,带着潮意的凉风从半开的窗扉吹进来,吹得纱帐纷飞拂动。
  守夜的丫鬟连忙从外间起身,进来把窗子关上。
  她刚拴上窗格,回身一看,去发现自己小姐掀被坐起来了。
  “小姐,可是凉了,我给您加床薄毯,……”
  “不,不用了。”
  明丽秀美的少女穿着碧色的寝衣,她半靠在床围上,托腮,微笑不知想些什么,阿碧举着灯火撩起纱帐,她冲阿碧露齿一笑。
  阿碧下意识也笑了一下,不过她一愣,总感觉,小姐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
  少女翻身往床上一躺,拉被子盖回身上,“阿碧阿碧,你快回去睡吧,去吧去吧。”
  阿碧哒哒的脚步声出去之后,少女忍不住跳下床,赤脚站在窗边,她推开窗,哗啦啦的雨,她往巷头方向望过去,唇角翘起。
  一夜大雨,地面湿漉漉。
  少女沿着青石板长巷走到尽头,像之前一样径直推开门溜进去,紫衣青年正在厨下,认真地一片片切着肉片。
  这些年,他还学会了做菜了。
  做好了菜,两人高高兴兴一起吃,一盏小灯,就像一个温馨的小家。
  虽然女主人还太小了点儿。
  明明陆霜雪之前十几年的记忆都没忘,从小到大的肌肉记忆也有了,可就在她推门一刹那,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她冲他一笑,一声“迟叔叔”都未曾出口。
  迟风手里的刀却“哐当”一声掉下地了。
  他不可置信:“阿陆?”
  她瞪大圆滚滚的大眼睛,“咦,你怎么认出来的?”
  下一刻,她投入一个极紧极紧的炽热的怀抱!
  虽然他不急,虽然那是他毕生最美好的回忆,但当她真的想起一切那一刻,他热泪盈眶!
  你回来了。
  不负等待。
  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