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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其他 >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 第57节
  因为他没有达到叶城主的“意”。
  剑意,那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是一种境界,一种将人与仙划开的境界,宫九能被称为“剑鬼”,是因为他的天分,他诡异的路数,但叶城主那般无法复制的道,却绝对不是宫九可以模仿的。
  所以叶孤城是叶孤城,宫九是宫九。
  他看向叶城主,眼神愈发灼热,九公子实在是太聪明了,太过于聪明的人就很容易得到别人穷尽一生都无法得到的东西,一般人要苦练10年才能学会的招式,以他的能力,或许只要看上一边就行。
  这么说可能有些夸张,但叶城主的剑招,还真是他这么多年以来,唯一感到无法简单学会的东西。
  他是独一无二的。
  九公子眼底有火焰在燃烧,那是热烈的业火。
  这份炽热的温度,虽不知道别人如何,在他身边的下属是切切实实感受到了。
  就好像一直活在深渊的恶鬼身上突然多出了人的温度。
  他在面对沙曼的时候,似乎也是个人,但绝对是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人,九公子对于沙曼的宠爱,很像是男人对于女人的宠爱,但从沙曼偶尔表现出的厌恶,以及九公子的神情中却无法对两人之间的关系盖棺定论。
  即使睡在一张床上,距离为负数,也不像是情人的情人。
  下属们多多少少有所感觉,却不敢在背后嚼舌根,因为他们都知道,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敢在九公子背后说三道四,除了死,还是死。
  为什么发生了关系的男女之间会产生仇恨?
  为什么沙曼姑娘对九公子如此冷漠?
  只要想想那个男人是宫九,无论发生什么事似乎都很有可能。
  血是热的,剑是冷的。
  沾染了血的剑,还是冷的。
  雪白的刃上挂有一滴血珠,夜风吹过,血珠摇摇欲坠,随着剑刃的抖动,落在泥土之中。
  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叶孤城的脸很白,但眼睛却很亮,其中仿佛蕴藏着漫天星辰。
  他仿佛明悟了什么道理,就好像蒙在眼前雾气重重的屏障被破开,看见了背后的宇宙万象。
  这世界上,有一些事情大概是注定的。
  就比如说,叶孤城注定会杀了公孙兰。
  但他不会以缎带紧紧地勒在对方脖子上,以如此侮辱人甚至隐蔽的死法让她死去,而是作为一个剑客,以手中的剑,送她上路。
  剑芒划破夜空,比一闪而逝的流星还要明亮。
  九公子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一点。
  “————!!!”
  风声,就从九公子的耳边刮过,虫鸣,青蛙的叫声,夜晚树林的种种从他耳边消逝,剩下的,仅仅是下属惊恐的脸。
  发生了什么?
  宫九面无表情地低头,他看见了刺穿自己肩头的利刃,将他整个人钉在树上,入木三分。
  如果再往左一点点,刺穿的,就是他的喉咙。
  ——百步穿杨。
  他见识过天外飞仙一件破九天的气势,如虹光,如闪电,但从未想过,叶孤城竟然还会这样高明的剑招。
  而且他是为什么能使出这样一剑,是为什么确定,他所在的地方有人?
  九公子突然笑了,他好像一具根本无法感觉到疼痛的僵尸,用剑人的内力太高,一时半会儿绝对无法将剑刃从树干中拔出来。
  朗月已经在向宫九所在的方向飞奔而来,剩下的时间,绝对不足以他将剑刃拔出。
  所以他做了一件事,一件让下属恨不得把眼珠子瞪掉出来的事。
  九公子任凭剑刃刺穿他的骨头,将剩下的骨骼一同绞烂,雪白的刃刺穿了他的肩膀,紧接着,刺穿了他的半个人。
  他将自己硬生生从剑刃中“撕”了出来。
  九公子道:“走。”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冷酷,没有受到一丁点儿的影响,就好像严重的伤势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下属低着头,眼皮子往上一抬,就看见红色的血,红色的肉,与森森的白骨。
  说是森森的白骨或许不太恰当,因为他看见的,分明是骨头的碎片。
  九公子对自己有多狠,他算是知道了。
  宫九说走,那就走,几乎是他语音刚落,脚一蹬便运起了轻功。
  他的轻功很好,很诡谲,并不如同叶城主那般飘然如飞仙,倒像一抹真正的幽灵。
  来无影去无踪,只能捕捉到雪白的影子。
  属下想要跟上他,必须使出全身气力,而且他还必须跟上九公子,如果没有他带路,天知道九公子会跑到那里去。
  就算是逃命,他也是不认路的。
  宫九并不否认自己是在逃跑,相信任何一个人都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叶城主的百步穿杨有两种可能,一是可以给予宫九提醒,不想要他姓名,而是因为借助感知无法判断人到底在哪里,准头有些不对劲。
  比起前者,宫九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后者,只要看见他剑刃没入树干的力度,就没人人相信叶城主不想要宫九的性命。
  再留下了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死。
  九公子对自己的生命还是很珍惜的,这世界上,病得越重,就越爱惜自己的命,他就是其中的中翘楚。
  说是留下来让叶城主戳着玩,那是万万不可以的。
  所谓的一力降十会莫过于此,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宫九的势力再大又怎么样,他会的招数诡谲又怎么样。
  公孙兰死了,而下一个死的,很可能就是他。
  想到这,他的嘴角挂起了一抹不知道该说是诡异还是期待的笑容,如若再好好盯着他的眼睛看,便能从神经末梢跳动的血丝中读出类似于兴奋的情感。
  疼痛,与临近死亡的恐惧,这些他或许并不期待,但却是在宫九过于完美人生中极其少有的,能让他产生自己还活着实感的成分。
  伤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愈合,甚至连破碎的骨头都在以扭曲的方式生长,九公子见跑得够远,干脆并指为掌,往自己肩膀上死命一挖,看他的动作,不知道的人准以为他挖的是豆腐,而不是人类的肌肉骨骼。
  特别,那肉体还是他自己的。
  将长起来的骨头挑断,无法剔出的碎片连同血肉被一起挖出来,从根本上杜绝了他们混杂着肉生长的可能。
  将长好的伤口再一次撕裂,这或许是个好方法,但却足够疼痛。
  但这些疼痛,对九公子来说却不是大事。
  下属都头不敢抬,他的鼻子虽然没有狗灵敏,但也是相当不错的。
  如此浓重的血腥味,只要是有嗅觉的人,都能闻得到。
  下属心中只被几个大字刷屏:不愧是九公子。
  这等心性,这等意志,除了他还有谁能做到。
  敬佩与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混杂在一起,占了主流的定然是后者。
  叶孤城面色不变,他对朗月道:“把我的剑取来。”
  他身前的土地上,倒着花容月貌的公孙兰,但即使她再美,人死了,便没有什么用处。
  红颜之下,皆是枯骨,人都死了,还能有什么用处。
  朗月被叶城主那惊天一剑所震撼,人还立在原地,久久不能回神,直到叶孤城对她说话,才好不容易回过神来。
  朗月连忙道:“是。”
  这世界上大概没什么人比她更清楚叶城主的剑招,虽然在他练剑时会自发性地避开,但城主到了什么样的地步,学会了什么样的新招,没人比朗月与岚风更加清楚。
  所以她也知道,百步穿杨这等在神话中的招数,城主是不会的。
  或者说,曾经是不会的。
  叶孤城能使用天外飞仙,源于他对自然的感知,包裹着飞仙岛的大海,以及每日的潮涨潮落,多杀年如一日的练剑让他熟悉大海,也熟悉大自然的力量。
  所谓的天外飞仙也是如此,有浪的磅礴,海的壮阔,天空的无边无际。
  百步穿杨,那似乎是更高的境界,人的目力再好也无法支撑百步之外,因为那实在是太远,就算是高大的人也会变得渺小。
  而剑前进的方向,也是会受到环境影响的,风的方向,树叶的阻挡,只有将一切都考虑进去,才能使出这等精准的招数。
  他不仅仅要体会自然,还要与自然融为一体。
  与他不熟悉的,海之外的森林融为一体。
  所谓的返璞归真,不过如此。
  朗月不会疑问,对她来说,叶孤城的每一次突破都是理所当然,在她心目中,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人会比叶城主更加强大。
  至于为什么他不自己取剑,这种问题问都不需要问,因为对她来说不值得一提。
  朗月走入森林间,却意外地发现,剑下没有亡魂。
  血新鲜且温热,叶城主的剑,无疑是刺到了人。
  朗月看着锃亮的剑刃,以及剑底下血与骨的痕迹,无端觉得恐惧。
  那个人,他是怎么脱离剑刃的。
  朗月再度回到叶城主身边,她捧剑的动作,就好像自己捧了什么绝世珍宝,但看她的脸却很苍白。
  并不是朗月皮肤白皙,而是因为震惊,失去血色的白。
  任何一个人,只要想到那副图像,表象绝对不会比她更好。
  叶孤城道:“你看到了什么。”
  朗月道:“剑下没有人。”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朗月道:“但是剑下却有血与骨。”
  听见朗月的话,叶孤城不仅没有惊讶,还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