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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综合其它 > 好人 > 第四回 阿良
  「ya!」
  阿良已然卸下初见时的戒心,快步将手上盛着炒饭的铁锅放到矮桌上,回头对我邀功似地说:「我的份可以分你吃一点点!」
  「喔……好,当然好。」我哑然失笑,觉得眼前这比我还高上半颗头的男人甚是纯真可爱。而后阿良又跑进厨房,替我拿了铁盘与汤匙,并挖了好几杓炒饭入盘,递给了我。
  阿婆从堆满了杂物的大厅角落中,翻出了张长脚凳子,且拿抹布仔细擦拭乾净后,请我入座。我刚坐了上去,阿良便晃着身子说道:「好人葛格,你快吃,看看我煮的有没有好吃!」
  「没问题。」我舀了匙,朝阿良笑了笑,「不过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你可以叫我清志就好。」
  「你不是好人,那你是坏人吗?」阿良挠了挠他的平头,兀然不解,狐疑地紧盯着我瞧,「可是你看起来不像坏人哪!」
  「唉哟,哥哥当然是好人,人家的意思是要你叫他清志哥哥!」阿婆忍不住出声责骂自家傻儿子。
  「我哪知道嘛!」阿良噘起嘴,委屈巴巴地坐上藤椅,双手用力按着大腿。
  「少年仔,我家儿子齁脑袋不好,麻烦你多多包涵一下。」阿婆满脸歉疚。
  「小事小事。」我尷尬地笑着,接着将炒饭放入口中,嚼了嚼。
  「好人葛格,好吃吗?」阿良庞大的身躯前倾,满心期盼地睁大双眸,瞳中闪闪发光。
  「都说了是清志哥哥,你怎么讲都讲不听!」阿婆蹙紧眉头,訶斥道。
  「阿嬤没关係啦,既然阿良喜欢这样叫,那就这样叫吧!」我忙打个圆场,而后对阿良说:「好吃,我很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炒饭了。」
  这话可不是违心之言,我着实没料到阿良的手艺居然如此精湛,油亮金黄、粒粒分明的炒饭卖相十足。我再吃了口,细细品味一番,蛋香与葱香包裹着鑊气,溢满了我的唇齿,咸度紧扣在完美比例之中,再多一分便显得过头,减一分,或许又将欠缺过癮。微微的辣与甜,淡淡的酱油气味,尽数交织于一块,加之高丽菜的爽脆口感,令人禁不住回味再三。
  「嘿嘿嘿!」阿良洋洋得意地挺起胸膛。
  「你跟谁学的啊?我厨艺很差就算了,但别说我了,以前我老婆都没这么会煮。」我顺口问道,忽然忆起我那已经离异两年的妻子,以及全天下最可爱的女儿,内心微微酸涩。
  「这孩子虽然憨憨傻傻,但是很爱做菜,也满会做菜的。从小到大只有这一件事办得好,整天就是关在厨房乱煮一通。」阿婆既骄傲又忧愁地望着儿子,「也好,至少我不用担心他到处跑,跑不见人。」
  「这样很好啊!」我应声附和。
  「唉,但是我万一哪天……阿良该怎么办?」阿婆叹了口气,她定定凝视着儿子,目含伤悲,「我不知道我还能这样捡破烂捡多久!」
  「我在板桥有认识的朋友,她开的餐厅专门收喜憨儿或其他身心障碍者当员工,我可以帮忙引荐看看。」我忖及大学友人秀鈺,想必她能提供阿良一个好机会及环境,「刚好阿良喜欢做菜,说不定很适合他。」
  「真的?那……那真是太好了!」阿婆有些哽咽,面上挤出感恩的微笑,双肩颤抖,「我一直很烦恼这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是、真是太谢谢你了!」
  「我不要去!」阿良突地嚷嚷,双臂交叉于胸,鼓起脸颊,「我要待在家里面!」
  不知为何,阿良闹起彆扭的模样,竟令我勾起了女儿耍着小性子的回忆。过往女儿尚与我同住之时,也常常执拗地对我发脾气。
  犹记得,某次她代表小学参加市内的小提琴比赛,女儿不断向我叮嚀,绝对要去新北市四号公园文创演艺厅欣赏她表演。深得女儿如此重视,我心中欢喜,自然是满口答应。岂料,当日竟碰上公司临时请我去国外出差。在亲情与事业之中,我最后选择了事业,换来的是升职成为经理,以及女儿对我的不谅解。
  这么做终究值得吗?其实我也搞不清楚,但既然做了决定,即便是懊悔,又还能如何呢?